东易日盛:独立董事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的补充公告2016-04-26
证券代码:002713 证券简称:东易日盛 公告编号:2016-025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
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5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该事项已经过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核同意,签署了《独立董事关于续聘瑞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现将独立董事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
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补充更新如下: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事
前认可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
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
审计,很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因此,我们同意继续聘任瑞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特此补充,敬请谅解。
独立董事签字:许定波、白涛、马庆泉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