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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易日盛: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16-07-02  

						证券代码:002713             证券简称:东易日盛            公告编号:2016-033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于 2016 年 7 月 1 日上午 9:30 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
会主席李永红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下
列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 号》、
《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2 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3 号》(以上三个
备忘录以下合称“《备忘录 1-3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东
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列入公司本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
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
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备忘录 1-3 号》规定的激励对象
条件,符合《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
格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旨在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股权激励计划

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