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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易日盛: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2016-07-15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刘
勇先生配偶马晓静女士于 2015 年 7 月 13 日、2015 年 7 月 14 日分别买入公司股
票 4000 股和 3000 股,并于 2015 年 7 月 15 日承诺:自买入公司股票之日起十二
个月内不减持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详情见 2015 年 7 月 16 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东易日盛家居装
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管关联方购买公司股票的公告》)。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具体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16年7月18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明细如下: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占公司股份总
 序号             名称           限售股数
                                                           数的比例(%)

  1           马晓静                         7000                          0.0028

           合计                              7000                          0.0028

       三、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承诺内容
      马晓静女士承诺:自 2015 年 7 月 15 日买入公司股票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减
持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
      2、马晓静女士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在限售期限内无减持本公司股票的行
为。
      3、马晓静女士不存在占用本公司非经营性资金的情况,本公司也不存在对
其提供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


       四、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相关事项进
行了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东易日盛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东易日盛本次解禁限售股份持有人马晓静严格履行了其在购买股票时做
出的承诺;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解禁申请符合相关规定,公司与本次限售股
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本保荐机构同意东易日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孙建华           王水兵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