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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易日盛: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2016-08-02  

						证券代码:002713                   证券简称:东易日盛               公告编号:2016-061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临时会议及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闲置自
有资金委托理财计划的议案》及《公司2016年度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计划的议
案》,同意2016年度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5,000万元,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适时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为控制风
险,投资品种为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固定收益或承诺保本理财产品,
向非银行类金融机构购买的理财产品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在
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负责实施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12月29日及2016
年1月14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
关公告。

      一、“蕴通财富日增利S款”理财产品申购及赎回明细

      1、公司于2016年7月1日-2016年7月31日期间使用自有资金申购保本型理财
产品“蕴通财富日增利S款”情况如下:
      序号                   申购日期                       申购金额(元)
        1                     7月1日                                     23,000,000.00
        2                    7 月 26 日                                  30,000,000.00

      公司于2016年7月1日-2016年7月31日期间使用自有资金赎回保本型理财产
品“蕴通财富日增利S款”情况如下:
 序号       赎回日期     理财期限(天)   收益率   到期收益(元) 赎回金额(元)
  1         7 月 12 日        11           2.45%         2,215.07         3,000,000.00
  2         7 月 13 日        12           2.45%         4,027.40         5,000,000.00
  3         7 月 15 日        14           2.80%        16,109.59        15,000,000.00
  4         7 月 18 日        19           2.80%        29,150.68        20,000,000.00
  5         7 月 25 日        26           2.80%        39,890.41        20,000,000.00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申购的“蕴通财富日增利S款” 理
财产品未赎回金额为540,000,000元。

    2、公司于2016年7月1日-2016年7月31日期间未使用募集资金申购或赎回保
本型理财产品“蕴通财富日增利S款”。

    截至2016年7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申购的“蕴通财富日增利S款” 理
财产品未赎回金额为159,000,000元。

    3、公司子公司于2016年7月1日-2016年7月31日期间未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
本型理财产品“蕴通财富日增利S款”。

    截至2016年7月31日,公司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申购的“蕴通财富日增利S
款” 理财产品未赎回金额为62,000,000元。

    二、风险提示

    1、市场风险:如果在理财期内,市场利率波动,该理财计划的收益率跟随
市场利率而波动。本理财计划的实际收益率取决于所投资组合收益率的变化,投
资组合的收益率受市场多种要素影响,投资者应对此有充分的认识。

    2、流动性风险:若本理财计划发生巨额赎回,投资者将面临不能及时赎回
理财产品的风险。

    3、政策风险:本理财计划项下的投资组合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
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波动,将
可能影响本理财计划预期收益,并可能影响理财计划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
常进行。

    4、信用风险:本理财计划投资范围包括企业债等信用产品,可能面临企业
债发债企业不能如期兑付的情况,由此可能影响本理财计划预期收益的实现。

    5、不成立风险:若本理财计划募集金额未达到募集下限或市场发生剧烈波
动,经交通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本协议预定向投资者提供本理财产品,交通银
行有权宣布本理财计划不成立。

    6、信息传递风险:本理财产品不提供纸质账单。投资者需要通过登录交通
银行网上银行或到交通银行营业网点查询等方式,了解产品相关信息公告。投资
者应根据本理财计划协议所载明的公告方式及时查询本理财计划的相关信息。如
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
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理财计划信息,并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由此
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7、不可抗力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
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甚至影响理财计划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
进而影响理财计划的收益。

       8、在最不利情况下,由于市场波动导致贬值或者发生信用风险导致相应损
失,可能无法实现按银行公布的本产品相应档次预期年化收益率计算的收益,甚
至理财收益率为0%,投资者未获得任何收益。

       三、风险控制措施

    (一)     投资风险

       1、尽管投资品种属于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
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二)     风险控制措施

       1、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
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
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
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
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
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
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
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购
买保本型理财及相关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保本型理财产品
的投资,不影响公司的正常资金周转和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理财投资,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
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本次公告日前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具体详见如下
       表格:

序号   银行名称     产品类型   投资金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预期年    是否       备注
                               额(万                                 化收益    到期
                               元)                                   率(%)

  1    江苏银行北   保本保证   15,000   2014 年 4 月   2014 年 6 月     4.50%    是    已经 2014 年第
       京分行       收益型                 28 日          27 日                        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

  2    交通银行北   保证收益   15,000   2014 年 4 月   2014 年 6 月     5.20%    是    已经 2014 年第
       京三元支行   型                     28 日          13 日                        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

  3    交通银行北   保证收益   15,000   2014 年 6 月   2014 年 9 月     5.10%    是    已经 2014 年第
       京三元支行   型                     16 日          11 日                        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

  4    交通银行北   保证收益    5,000   2014 年 6 月   2014 年 7 月     5.15%    是    已经 2014 年第
       京三元支行   型                     30 日          31 日                        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

  5    交通银行北   保证收益   20,000   2014 年 6 月   2014 年 9 月     5.15%    是    已经 2014 年第
       京三元支行   型                     30 日          30 日                        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

  6    江苏银行北   保本保证   15,000                                   5.20%    是    已经 2014 年第
                                        2014 年 7 月   2014 年 12
       京分行       收益型                                                             一次临时股东
                                           1日          月 22 日
                                                                                       大会审议通过

  7    交通银行北   保证收益    5,000                                   5.00%    是    已经 2014 年第
                                        2014 年 8 月   2014 年 10
       京三元支行   型                                                                 二次临时股东
                                           1日          月 30 日
                                                                                       大会审议通过

  8    交通银行北   保证收益   13,000                                  4.950%    是    已经 2014 年第
                                        2014 年 9 月   2014 年 12
       京三元支行   型                                                                 一次临时股东
                                           15 日        月 15 日
                                                                                       大会审议通过

  9    交通银行北   保证收益   20,000                                   4.65%    是    已经 2014 年第
                                        2014 年 10     2014 年 12
       京三元支行   型                                                                 二次临时股东
                                         月 08 日       月 30 日
                                                                                       大会审议通过

 10    交通银行北   保证浮动    8,000                                  浮动收    是    已经 2014 年第
                                        2014 年 10     2014 年 12
       京三元支行   收益型                                                 益          二次临时股东
                                         月 21 日       月 31 日
                                                                                       大会审议通过
序号   银行名称     产品类型   投资金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预期年    是否       备注
                               额(万                                  化收益    到期
                               元)                                    率(%)

 11    交通银行北   保证收益     5,000                                  4.500%    是    已经 2014 年第
                                         2014 年 11     2014 年 12
       京三元支行   型                                                                  二次临时股东
                                          月 05 日       月 08 日
                                                                                        大会审议通过
       江苏银行北   保本浮动   19,000    2014 年 12     2015 年 4 月    5.3%      是    已经 2014 年第
 12
       京分行       收益型                月 23 日         3日                          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
       江苏银行北   保本浮动   11,000    2014 年 12     2015 年 3 月    5.0%      是    已经 2014 年第
 13
       京分行       收益型                月 29 日         31 日                        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

 14    交通银行北   保证浮动     5,000                                  浮动收    是    已经 2015 年第
                                         2015 年 1 月   2015 年 12
       京三元支行   收益型                                                  益          一次临时股东
                                            30 日        月 31 日
                                                                                        大会审议通过

 15    交通银行北   保证收益    10,000                                    5.1%    是    已经 2015 年第
                                         2015 年 1 月   2015 年 4 月
       京三元支行   型                                                                  一次临时股东
                                            30 日          30 日
                                                                                        大会审议通过

 16    交通银行北   保证收益     5,000                                  5.200%    是    已经 2015 年第
                                         2015 年 3 月   2015 年 6 月
       京三元支行   型                                                                  一次临时股东
                                            31 日          1日
                                                                                        大会审议通过

 17    交通银行北   保证收益    27,000                                  5.200%    是    已经 2015 年第
                                         2015 年 4 月   2015 年 7 月
       京三元支行   型                                                                  一次临时股东
                                            9日            8日
                                                                                        大会审议通过

 18    招商银行北   保证收益    30,000                                   4.30%    否    已经 2015 年第
                                         2015 年 7 月   2015 年 8 月
       京崇文支行   型                                                                  一次临时股东
                                            17 日          18 日
                                                                                        大会审议通过

 19    交通银行北   保证浮动   15600                                   浮动收     否    已经 2015 年第
                                         2015 年 9 月   2015 年 12
       京东单支行   收益型                                             益               一次临时股东
                                         28 日          月 31 日
                                                                                        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本次公告日前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具体详见如下
       表格:

序号   银行名称     产品类型   投资金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预期年    是否       备注
                               额(万                                  化收益    到期
                               元)                                    率(%)

  1    交通银行     保证收益   20,000    2014 年 6 月   2014 年 9 月    5.150%    是    已经 2014 年第
       北京三元     型                      30 日          30 日                        二次临时股东
    支行                                                                         大会审议通过



2   江苏银行   保本保证     5,000                                    5.2%   是   已经 2014 年第
                                    2014 年 7 月   2014 年 12
    北京分行   收益型                                                            二次临时股东
                                       1日          月 22 日
                                                                                 大会审议通过

3   交通银行   保证收益    20,000                                   4.65%   是   已经 2014 年第
                                    2014 年 10     2014 年 12
    北京三元   型                                                                二次临时股东
                                     月 08 日       月 30 日
    支行                                                                         大会审议通过

4   交通银行   保证收益    20,000                                    5.1%   是   已经 2015 年第
                                    2015 年 2 月   2015 年 4 月
    北京三元   型                                                                二次临时股东
                                       9日            9日
    支行                                                                         大会审议通过

5   江苏银行   保本浮动     8,000                                    4.8%   是   已经 2015 年第
                                    2015 年 2 月   2015 年 3 月
    北京德胜   收益型                                                            二次临时股东
                                       13 日          27 日
    门支行                                                                       大会审议通过

6   江苏银行   保本浮动     8,000                                    5.2%   是   已经 2015 年第
                                    2015 年 3 月   2015 年 6 月
    北京德胜   收益型                                                            二次临时股东
                                       31 日          18 日
    门支行                                                                       大会审议通过

7   交通银行   保证收益    20,000                                 5.200%    是   已经 2015 年第
                                    2015 年 4 月   2015 年 6 月
    北京东单   型                                                                二次临时股东
                                    10 日          19 日
    支行                                                                         大会审议通过

8   交通银行   保证浮动    20,000                                 浮动收    否   已经 2015 年第
                                    2015 年 6 月   2015 年 12
    北京东单   收益型                                             益             二次临时股东
                                    19 日          月 31 日
    支行                                                                         大会审议通过

9   交通银行   保证浮动    29,300                                 浮动收    否   已经 2015 年第
                                    2015 年 10     2015 年 12
    北京东单   收益型                                             益             二次临时股东
                                    月 22 日       月 31 日
    支行                                                                         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本公告日,已到期的理财产品的本金及收益均已如期收回。本次购买理
    财产品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议授权范围内。

        六、其他说明事项

        根据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与交通银行签订的《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S
    款”集合理财计划协议》,不超过公司董事会决议授权范围内的认购金额,公司
    可在起始日与到期日之间的每个开放日开放时间随时申购和赎回,为保证广大投
    资者便捷、直观的了解和监督公司本理财产品的进展及收益情况,保障投资者权
    益,公司将每月定期公告公司“蕴通财富日增利S款”理财产品的申购、赎回及
    相关收益的具体内容。
特此公告。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