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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易日盛: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6-12-29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经过审慎讨论,就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拟转让参股公司上海易日升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
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作价将由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并按程序完
成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所列评估值为定价依据,作价方式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利益,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
关联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东易日盛向北京遥启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出售易日升金融41.96%股权。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关于拟转让参股公司上海易日升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签字:许定波、白涛、马庆泉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