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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易日盛: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7-01-24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拟
审议的《关于签署转让参股公司上海易日升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股权的<股权转让
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及子公司向北京遥启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出售易日升金融
41.96%股权,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作价以具有证券期
货业务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出 具、并按程序完成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所列评估
值为定价依据,定价方式公允, 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
关联董事应依法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签字:许定波、白涛、马庆泉

                                                  二〇一七年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