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易日盛: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2017-03-10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
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4 号:定期报告
披露相关事项(2014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东易日盛”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中小企业板上市的保荐机
构,认真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运作情况进行了核查,对公司编制的《内
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内容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保荐机构对公司内控规则落实情况的核查工作
东易日盛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则,依据公司实际情况,
认真核查了公司组织机构建设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并重点对内部审计
部门和审计委员会运作情况、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内幕交易的内部控制、募集
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重大投资的
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核查。国信证券指派担任东易日盛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
表人及专员,就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运行情况与有关董事、监事、高管、
内部审计部门等相关部门进行了深入交流,并查阅了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活动的相
关资料,对公司董事会填写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进行了逐项核查。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东易日盛编制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严
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填写,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对深圳证券
交易所有关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则的落实情况。保荐机构对该自查表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孙建华 王水兵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