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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易日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2017-03-11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
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的规定和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
2015 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
检查和落实,并作如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独立意见

    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
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
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对2016年度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进行了核查,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
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并延续
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
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
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
险。我们对2016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未
发生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签字:许定波、白涛、马庆泉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