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易日盛: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7-07-14
证券代码:002713 证券简称:东易日盛 公告编号:2017-055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十五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7 月 10 日以邮件形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于
2017 年 7 月 13 日下午 14:30 在北京尚都国际中心 20 层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
会议应到监事 3 人, 实际出席监事 3 名;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
荐机构代表、见证律师等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永红先生主持,经各位监事审议并投票
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表决结果: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鉴于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公司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根
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第三届监事会推荐李永红先生、车林
峰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经审慎核查,监事会认为: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监事的条件,
拥有履行监事职责的能力,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同
意提名李永红先生、车林峰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上述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产生,在股
东大会选举通过后,与即将举行的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
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 3 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第四届监事会组成后,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
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
总 2 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成员就任前,原监事仍将依照法
律、行政法规及其它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
责。
特此公告。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四日
附:
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李永红先生:196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1990年7月-1997年3月在中建一局安装公司任工程师;
1997年4月在东易公司任职,历任总经理助理、分部经理、青岛分公司总经
理;
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李永红先生现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 3600000.00 股,不存在《公司法》、《公
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
李永红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
任职条件。
车林峰女士,1984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08 年-2012 年在乐天利(北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任职主管会计;
2012 年-2013 年在北京新辣道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任职财务分析主管;
2013 年-至今在本公司任职会计管理部经理。
车林峰女士现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车林峰女士不是
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