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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易日盛: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2017-07-14  

						证券代码:002713              证券简称:东易日盛             公告编号:2017-057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三十一(临时)会议决定于2017年8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8月1日(星期二)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7月31日至2017年8月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8月1
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7月31日下午15:00至2017年8月1日下午15:
00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股东投票表决时,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
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7月25日(星期二)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17年7月25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见附件2)。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
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该股东代理人不必
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法规应当出席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大桥路8号尚都国际中心A座20层会议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 选举陈辉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1.2 选举杨劲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1.3 选举毛智慧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1.4 选举徐建安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2.1 选举白涛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 选举马庆泉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3 选举陈磊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3.1 选举李永红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3.2 选举车林峰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4、《关于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延期的议案》

       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
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程序合法、资料
完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7月14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三
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临
时)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文件。

       第1、2、3项议案均采用累积投票表决方式,应选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
3名、股东代表监事2名。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实行分开投票。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
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
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
会方可进行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其它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需对中
小投资者(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
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议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累计投票提案                                采用等额选举

        1.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4 人

        1.01       选举陈辉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
     1.02        选举杨劲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

     1.03        选举毛智慧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

     1.04        选举徐建安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

     2.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3 人

     2.01        选举白涛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        选举马庆泉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3        选举陈磊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3.00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应选人数 2 人

     3.01        选举李永红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3.02        选举车林峰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决议有效期
     4.00                                                              √
                 延期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
     5.00                                                              √
                 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
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
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证券账户卡;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委托他人
出席的,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
人证券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回执
表》(见附件 1),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 2017 年 7 月 31 日 17:00 前传至公
司证券部;来信请寄:北京市朝阳区东大桥路 8 号尚都国际中心 A 座 20 层东易
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10020(信封请注明“东易日盛
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
    2017年7月31日 9:00-11:30,14:30-17:00
    股东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将授权委托书于2017年7月
31日(含)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登记地点。
3、登记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东大桥路8号尚都国际中心A座20层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登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婷
    联系电话:010-58637710
    联系传真:010-58636921
    电子邮箱:zhouting@dyrs.com.cn
 5、其他事项
    预计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3。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四日
附件 1:股东参会回执表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致: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本人拟亲自 / 委托代理人            ,出席贵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 日(星
期二)13:30 时整在北京市举行的贵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

   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日期:2017 年      月    日                   签署:

    附注:

    1、请用正楷书写中文全名。

    2、请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和股票帐户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请附上填写好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人/公司           作为授权委托人确认,本人/公司因自身原因不能参加东
 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东易日盛家居装饰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意向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股数:

     委托日期:2017 年       月     日

 一、表决指示: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提案编码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累计投票提案                                 采用等额选举

    1.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4 人

    1.01         选举陈辉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

    1.02         选举杨劲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

    1.03         选举毛智慧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

    1.04         选举徐建安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

    2.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3 人
     2.01        选举白涛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        选举马庆泉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3        选举陈磊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3.00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应选人数 2 人
                 选举李永红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
     3.01                                                      √
                 监事
                 选举车林峰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
     3.02                                                      √
                 监事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决
     4.00                                                      √
                 议有效期延期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
     5.00                                                      √
                 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注:

      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
  公章。

      2、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
  地方打“√”或填写的选举票数为准,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
  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二〇一七年   月   日
    附件 3: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713”,投票简称为“东易投
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
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
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
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 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4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4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 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监事(如提案 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 2 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
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

    (1)输入买入指令。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 4.00 元代表议
案 4,具体如下: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对应申报价格
             关于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决议有效期延期
  4.00                                                                 4.00
             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
  5.00                                                                 5.00
             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具体如下: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 年 8 月 1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7 月 31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 2017 年 8 月 1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最新《深圳证券交易所
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
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