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东易日盛: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7-08-30  

						证券代码:002713              证券简称:东易日盛             公告编号:2017-075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次临时会议决定于2017年9月14日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
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
议批准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9月14日(星期四)上午9: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9月14日
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9月13日下午15:00至2017年9月14日下午15:00的任
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
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
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
    (3)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
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它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
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9月7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7年9月7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
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大桥路8号尚都国际中心A座20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提名孔毓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8月30日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次临时会议决议》和《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提名孔毓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
      1.00                                                       √
                  选人的议案
      2.00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2
       1、法人股东登记: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加盖股东单位公章的营业执
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
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帐户卡及本人身份证
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方式登记(需在 2017 年 9 月 11 日下午 17:00 前传真至
公司)。
       3、登记时间:2017 年 9 月 8 日和 2017 年 9 月 11 日
       每天上午 10:00-12:00,下午 14:00-17:00
       4、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大桥路 8 号尚都国际中心 A 座 20 层证券部
    5、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周婷女士
       联系电话:010-58637710
       传真号码:010-58636921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大桥路8号尚都国际中心A座20层东易日盛家居装
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6、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参
会。
    7、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见附件2。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日

                                        3
附件1: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东易日盛家居装饰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帐号:                                     持股数量: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表决意见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提名孔毓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

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事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

事项的表决不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视为受托人可以按照

自己的意思表决。

     2、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3、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二〇一七年      月       日

                                        4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13
    2、投票简称:东易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 年 9 月 14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9 月 13 日下午 15:00,结束
时间为 2017 年 9 月 14 日下午 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