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东易日盛: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2018-01-04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东易
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286
号)核准,核准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易日盛”、
“发行人”或“公司”)发行不超过 28,022,417 股新股。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 9,607,685 股人民
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作为东易日盛本次发行的保
荐人和主承销商,认为东易日盛本次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东易日盛
有关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发行定价过程符合非公开发行
的有关规定,发行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东易日盛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并现将本次发行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发行概况

    (一)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
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
25.78 元/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分红、送股、公积金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1
       2017 年 4 月 28 日,发行人实施了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该方案为:发
行人以 2017 年 4 月 27 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253,752,65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8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203,002,121.60 元。
2016 年度不进行送股或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次临时会议和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底价
由 25.78 元/股调整为 24.98 元/股。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发行的申购情况,对有效申购进行了累计投标
统计,通过簿记建档的方式,按照“价格优先、金额优先、时间优先”原则,
最终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24.98 元/股。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底
价。

       (二)发行数量

       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本次共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9,607,685 股,符
合股东大会决议和《关于核准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286 号)中本次发行不超过 28,022,417 股新股
的要求。

       (三)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2 名,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四)募集资金金额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239,999,971.30 元,未超过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
通过的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数额上限 700,000,000 元。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募集
资金总额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2016 年 7 月 20 日,东易日盛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2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
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工作相
关事宜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

    2016 年 8 月 5 日,东易日盛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上述有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
议案。

    2017 年 7 月 13 日,东易日盛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决议有效期延期的
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延长董事会办理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
宜有效期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自届满之
日起延长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18 年 8 月 1 日),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的有效
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18 年 8 月 1 日)。除延长上述有效
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2017 年 8 月 2 日,东易日盛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决议有效期延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延长董事会办理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2017 年 8 月 2 日,东易日盛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决
议有效期延期的议案》。

    2017 年 5 月 5 日,东易日盛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股票发行
审核委员会的审核通过。

    2017 年 8 月 8 日,发行人收到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东易日盛家居装饰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286 号),核准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28,022,417 股新股。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次发行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并


                                    3
获得了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三、本次发行的具体过程

       (一)认购邀请书的发送情况

       主承销商于 2017 年 12 月 8 日(T-3 日)开始,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 149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其中包括东易日盛截至 2017 年 11 月 30 日收市后的
前 20 名股东(不包括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56 家基
金管理公司、34 家证券公司、17 家保险公司、1 家信托公司、17 家其他机构投
资者、4 名自然人投资者)发送了《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申购报
价单》。邀请其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报价,具体名单见附件。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认购邀请书》的发送范围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
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要求。同时,
《认购邀请书》真实、准确、完整的事先告知了询价对象关于本次选择发行对
象、确定认购价格、分配数量的具体规则和时间安排等情形。

       (二)询价对象认购情况

       2017 年 12 月 13 日(T 日)8:30-11:30,在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的见证
下,经发行人、主承销商与律师的共同核查确认,参与报价的 2 家投资者均按
时、完整地发送全部申购文件,且足额缴纳保证金(基金公司无须缴纳),报
价为有效报价。上述 2 家投资者的有效报价情况如下: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序号                  询价对象名称
                                                    (元/股)     (万元)
 1               天津晨鑫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24.98        17,000
 2             万科链家(北京)装饰有限公司               24.98         7,000

       (三)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得配售情况




                                        4
    按照《认购邀请书》规定的程序和规则,结合本次发行募集资金金额的要
求,发行人和保荐人根据簿记建档等情况,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格 为 24.98 元 / 股 , 发 行 数 量 为 9,607,685 股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239,999,971.3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5,989,607.69 元(含税)后,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 224,010,363.61 元。发行对象及其获配股数、认购金额的具体
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最终配售情况如下:
                                                   最终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
  序号                获配对象名称
                                                       (股)         (元)
    1           天津晨鑫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6,805,444.00   169,999,991.12

    2         万科链家(北京)装饰有限公司            2,802,241.00    69,999,980.18
                      合   计                         9,607,685.00   239,999,971.30


    上述 2 名特定投资者均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
定。

       经核查,上述配售对象不包括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
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
关系的关联方。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未通
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上述申购对象未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接受
发行人、主承销商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经核查,本次发行最终获配对象,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投资基金法》、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
案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范围内须登记和备案的产品,无需进行登记和备
案程序。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次发行定价及配售过程中,发行价格的确定、发
行对象的选择、股份数量的分配严格贯彻了价格优先、金额优先、时间优先原
则,并遵循了《认购邀请书》确定的程序和规则。发行人在定价和配售的过程
中坚持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不存在采用任何不合理的规则人
为操纵发行结果,压低发行价格或调控发行股数的情况。

                                         5
    (四)缴款与验资

    2017 年 12 月 15 日,发行人向 2 名获得配售股份的投资者发出《东易日盛
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缴款通知书》,通知该 2 名投
资者按规定于 2017 年 12 月 19 日 15:00 时前将认购资金划转至保荐人(主承销
商)指定的收款账户,截至 2017 年 12 月 19 日 15:00 时止,本次发行确定的发
行对象均已足额缴纳认股款项。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 年 12 月 21 日出具《关于东易
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认购
资金实收情况的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7】02360001 号)。经验证,截至
2017 年 12 月 19 日 15:00 时止,缴款人已将资金缴入国信证券在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港支行的账号为 4000029129200448871 人民币账户内,资
金总额为 239,999,971.30 元。

    2017 年 12 月 19 日,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在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
后向发行人指定账户划转了认股款。2017 年 12 月 21 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7】02360001 号)。经审验,
截至 2017 年 12 月 20 日止,东易日盛实际已向 2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9,607,685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4.98
元,实际收到投资者缴入的出资款为人民币 239,999,971.30 元,扣除发行费用
人民币 15,989,607.69 元(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24,010,363.61 元,
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9,607,685.00 元,资本公积人民币 214,402,678.61 元。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次发行的询价、定价、配售过程、缴款和验资合
规,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
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发行过程中的信息披露情况

    发行人于 2017 年 8 月 8 日收到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东易日盛家居装饰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286 号),并于
2017 年 8 月 9 日对此进行了公告。

                                     6
    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关于信息
披露的其他法律和法规的规定督导发行人切实履行信息披露的相关义务和披露
手续。

    五、保荐人对本次发行过程及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遵循
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发行的发行价
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获配数量和募集资金数量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
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和询价、定价以及股票配售过程符合公
平、公正原则,符合发行人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
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




                                  7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项目协办人:
                             蒲贵洋




    保荐代表人:
                             孙建华         王水兵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 月 4 日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询价名单
                                    (共 149 名)

序号                                     询价对象

            公司前 20 名股东(已剔除关联方,截止 2017 年 11 月 30 日)

 1     李雪虹
 2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     董敏
 4     杨燕
 5     颜伟阳
 6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城改革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7     李林昌
 8     李杨
       国寿安保基金-建设银行-中国人寿-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国寿安保基金
 9
       分红险中证全指组合
 10    张敏喆
 11    中国工商银行-招商核心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2    李利
 1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盛同德主题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4    中国工商银行-嘉实策略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5    UBS AG
 16    金跃
 17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宝兴业标普中国 A 股红利机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18    中银基金-建设银行-中国人寿-中国人寿委托中银基金公司混合型组合
 19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量化先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19L-FH002 深
                                56 家基金管理公司
  1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0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3   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4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5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6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7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8   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9   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1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2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3   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4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5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6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7   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8   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9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0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1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2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3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4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5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6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7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8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9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0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1   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2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43   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4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5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6   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7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8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9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50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1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2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3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54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5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6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4 家证券公司
 1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渤海汇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   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11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6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8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9   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1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22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3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4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5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6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7   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8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9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0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1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2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4   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7 家保险公司
1    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3    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4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5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6   民生通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7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8   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9   生命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0   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1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2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3   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4   长城财富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5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6   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17   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 家信托公司
1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7 家其他机构投资者
 1   达湾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2   华融金控(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3   江苏瑞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4   南京瑞达信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   上海国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7   深圳嘉石大岩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8   深圳清杉控股有限公司
 9   天津晨鑫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10   威海中泰齐东蓝色并购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1   西藏瑞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2   浙江天堂硅谷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13   浙商控股集团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4   中投晟业(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5   中新融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6   东源(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7   万科链家(北京)装饰有限公司
                                   4 名自然人
1    刘晖
2    翁仁源
3    于梦涵
4    郭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