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易日盛:关于补充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18-07-13
证券代码:002713 证券简称:东易日盛 公告编号:2018-054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18年7月11日,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关于补充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陈辉先生、杨劲
女士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
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
(二)新增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2018 年度公司新增与关联方预计发生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元
2018 年 1 月至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定 2018 年新增 2018 年 5 月与关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类别 价原则 预计金额 联方发生的关联
交易金额
向关联人 网家科技有 家装业务软件 参考市场价
750,000 1,930,000
采购劳务 限责任公司 定制化产品 格协商定价
合计 750,000 1,930,000
注:以上 2018 年 1 月至 2018 年 5 月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数据已经中兴财光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编号: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18)第 217089 号]。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信息
关联方:网家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318263951H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曾志忠
成立时间:2014 年 11 月 21 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 18 号院 2 号楼 607 室
经营范围:技术推广服务;软件开发;软件咨询;技术服务;基础软件服务;
应用软件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
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网家科技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018 年 5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名称
2018 年 1-5 月 2017 年 1-12 月
资产总额 32,367,043.19 36,151,575.39
负债总额 118,845.63 289,825.93
所有者权益 32,248,197.56 35,861,749.46
营业收入 936,796.11 1,422,330.11
营业利润 -3,615,631.90 -5,384,645.74
净利润 -3,613,551.90 -5,374,842.92
注:截至 2018 年 5 月 31 日财务数据已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计[编号: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18)第 217089 号],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数据已经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审计[编号:德师京报(审)字(18)第 P00988
号]。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交易往来,系按照公平、公正、有偿、自愿的市场原
则,交易价格公允,交易条件平等,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同类产品的价格,不
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向关联方输送利
益的行为。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在实际业务发生时再进行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对于
公司的生产经营是必要的,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相关关联交易还会持续。
本次关联交易按市场方式定价、参照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充分协商确定协议价款,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
决策程序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日常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独立性
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相关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与公司就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沟通,并认真审阅了拟提交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补充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案》的相关资料,经充分讨论后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开展公司正常的经营
活动,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
次(临时)会议审议表决,公司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
2、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公司本次
关联交易预计总额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公
司及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计划将根据市场化原则进行,公司应根据实际需
求,与关联方根据公允价格,公允的支付方式、公允的交货条件等按次签订相应
合同进行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
联人形成依赖。
本次关联交易决策及表决程序合法: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议案时,关联董事回
避了表决,关联交易决策及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此次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公开,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该交易的价
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有侵害中小
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此次
关联交易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新增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为正常的交易事项,是交易各方依据市
场化原则独立进行,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事先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本次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其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