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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易日盛: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2019-02-15  

						        证券代码:002713              证券简称:东易日盛              公告编号:2019-014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徐建安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
        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本次拟减持股份合计将不超过 156,975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0.0598%,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窗口期
        不得减持)。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14 日收到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徐建安先生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拟减持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徐建安先生持有公司 627,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39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股份来源、减持方式、拟减持数量上限及比例:

                                                              拟减持股数占截
                                                                               拟减持的股份占
                                               拟减持数量     至本公告之日公
 姓名         减持股份来源        减持方式                                     其本人总持股的
                                               不超过(股)   司总股本比例不
                                                                               比例不超过(%)
                                                                超过(%)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
           已发行的股份、限制
徐建安                          集中竞价交易     156,975         0.0598%            25%
           性股票已解除限售的
           股份
            2、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3、减持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
    4、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在公司股票发行前,徐建安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
司股份。股份限售上述锁定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持
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自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
股份。截至 2017 年 2 月 19 日,上述承诺已履行完毕,徐建安先生严格履行上述
承诺。
    2、在担任公司董监高期间,徐建安先生承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
超过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
内不再买入本公司的股份,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再卖出本公司的股份;离职后半年
内,不转让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
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总数的
比例不超过 50%。
    截至本公告日,徐建安先生均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拟减持股份的徐建安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等情
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要求,及时披露本
减持计划的减持进展情况公告。
    (二)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
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本次拟减持股份的徐建安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
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
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一)徐建安先生签署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