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东 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易日盛”)2016 年 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 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本保荐机构对东易日盛本次限售股份上 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东易日盛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42 号文”核准,东易日盛家 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 31,210,119 股,占其公开发行 后股份总数的 25%,其中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为 24,120,476 股,公司股东公开转 让股份数量为 7,089,643 股。东易日盛股票于 2014 年 2 月 1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交易。东易日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总股本为 93,630,357 股,发行后总 股本为 124,840,476 股。 2015 年 5 月 21 日,东易日盛实施了 201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方案,以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24,840,476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 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本次转增后,总股本由 124,840,476 股增至 249,680,952 股。 2016 年 7 月 18 日,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4,177,100 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计算,整个计划有效 期为 4 年,激励对象自获授限制性股票之日起 12 个月内为锁定期。具体内容请 见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12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披露网站披露的《东易日盛:关于 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公告》。本次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249,680,952 股增至 253,858,052 股。 2017 年 3 月 8 日,东易日盛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已对离职激励对象李鸥先生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计 105,400 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东易日盛总股 本由 253,858,052 股变更为 253,752,652 股。 2017 年 9 月 30 日,东易日盛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和第 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 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已对离职激励对象毛智慧、王薇等 15 人已获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计 453,206 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东易日盛总 股本由 253,752,652 股变更为 253,299,446 股。 2017 年 5 月 5 日,东易日盛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经中国证监会发 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2017 年 8 月 8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东易日 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286 号)。根据证监会批复,东易日盛向 2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9,607,685 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东易日盛总股本由 253,299,446 股变更为 262,907,131 股。 2018 年 4 月 24 日,东易日盛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根 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已对离职激励对象陈飙、刘春嘉等 4 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48,680 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东 易日盛总股本由 262,907,131 股变更为 262,758,451 股。 2018 年 8 月 16 日,东易日盛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已对离职 激励对象何健、寇强、朱海姣等 28 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92,894 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东易日盛总股本由 262,758,451 股变更为 262,665,557 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相关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东易日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上 市公告书》做出如下承诺: “(一)股份锁定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东易天正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所 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无减持意向;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 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 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二)关于公司股价稳定措施的承诺 为稳定公司股价,保护中小股东和投资者利益,公司特制定以下股价稳定 预案,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公司股价稳定 预案作出了相关承诺: 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 本公司在上市后三年内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收盘价 均低于最近一期定期报告的每股净资产时,公司于两个交易日内作提示公告,七 个交易日内公告股价稳定措施,按公告内容启动股价稳定措施。 2、具体的股价稳定措施 本公司在上市后三年内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公司将推出以下股价稳定 措施中的一项或多项: (1)公司将以 2,000 万元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 (2)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东易天正投资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陈辉、杨劲夫 妇将以 2,000 万元(三方合计)增持公司股票; (3)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分别各自以上一年度年薪的 20%资金增持 公司股票; (4)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限半年。 公司将严格按照交易所和证监会要求实施上述措施,将根据证监会和交易 所规定、指引要求及时进行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东易天正投资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时应提前告知公司具体实施方案以便公告。 (三)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公司控股股东东易天正,东易天正就持股意 向及减持意向承诺:其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无减持意向;如超过上 述期限其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将依法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 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若其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其将在获得 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其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 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 任。” 2、上述承诺履行情况 经核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3、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和违规担保的情况 经核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东易日盛资金 的情形,也未发生对其提供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 2019 年 2 月 20 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161,798,714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 61.5988%。 3、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 1 名。 4、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持有人限售股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所持限售股 本次解除限 质押冻结股 序号 股东全称 备注 份总数 售数量 数数量 北京东易天正投资有限 1 161,798,714 161,798,714 28,000,000 控股股东 公司 合 计 161,798,714 161,798,714 28,000,000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 截至 2019 年 2 月 1 日,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数量为 161,798,714 股,本次 解除限售前后,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股)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股)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74,287,638 66.3534 -161,798,714 12,488,924 4.7547 其中:股权激励限售股 1,345,560 0.5123 1,345,560 0.5123 高管锁定股 11,143,364 4.2423 11,143,364 4.2424 首发后限售股 0 0 0 0 0 首发前限售股 161,798,714 61.5988 -161,798,714 0 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88,377,919 33.6466 161,798,714 250,176,633 95.2453 三、股份总数 262,665,557 100.00 0 262,665,557 100.00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东易日盛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已严格履 行相关承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股东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东易日盛 与本次限售股份有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本保荐机构对东易日盛本次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孙建华 王水兵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