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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易日盛: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2019-04-22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2018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
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 2018 年召开的相关会议,对
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根据《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的有关要求,现将本人 2018 年的工
作情况作简要汇报:
    一、2018 年度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及投票情况
    2018 年度我参加了公司召开的每次董事会会议,积极列席公司股东大会。
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了解公司生产
经营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并与相关人员沟通。在会上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个议
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
用。公司在 2018 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
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18 年度我对公司董事
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
    2018 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1、出席 2018 年度董事会情况

 姓名    应出席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参加    委托出席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

         次数       席次数      会议次数         次数         数            出席会议

马庆泉          8        1                 7            0          0                   否
    2、出席 2018 年度股东大会情况
    2018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3 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参加 1 次公司的股东
大会。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18 年 1 月 11 日,对提名彭雪峰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聘任管哲女士
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关于公司 2018 年度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计划、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 年 3 月 9 日,对《关于公司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的议案》发表了
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对募投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发表了
独立意见。
    3、2018 年 4 月 26 日,对关于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于为全
资子公司综合授信项下的进口信用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事前认可及
度独立意见;对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关于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
占用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8 年 7 月 13 日,对公司《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网家科技有限责任公
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5、2018 年 8 月 6 日,对公司《关于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
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18 年 8 月 20 日,对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了事
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对关于 2018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关于对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限制性股票、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发表了独立意
见。
    7、2018 年 10 月 31 日,对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
见。
    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本年度在公司工
作的时间超过十五个工作日,主动进行实地考察、调研,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
情况和资料;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现场会议的机会向公司董事、管理层了解公司
生产经营、重大投融资情况等方面的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
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公司
治理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通过不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
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相
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
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四、其他工作
    2018 年度,公司运营情况良好,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
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故 2018 年度我没
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没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没有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
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以上是我在 2018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2019 年,我将继续本着诚信与
勤勉的精神,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谨慎、认
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更加尽职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维护公
司和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完毕,谢谢!




                                                        独立董事:马庆泉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2018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
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 2018 年召开的相关会议,对
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根据《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的有关要求,现将本人 2018 年的工
作情况作简要汇报:

    一、2018 年度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及投票情况

    2018 年度我参加了公司召开的每次董事会会议,积极列席公司股东大会。
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了解公司生产
经营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并与相关人员沟通。在会上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个议
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
用。公司在 2018 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
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18 年度我对公司董事
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

    2018 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1、出席 2018 年度董事会情况

 姓名    应出席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参加    委托出席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

          次数       席次数      会议次数         次数         数            出席会议

 陈磊            8        1                 7            0          0                   否
    2、出席 2018 年度股东大会情况
    2018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3 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参加 0 次公司的股东
大会。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18 年 1 月 11 日,对提名彭雪峰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聘任管哲女士
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关于公司 2018 年度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计划、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 年 3 月 9 日,对关于《关于公司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的议案》发
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对关于募投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
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8 年 4 月 26 日,对关于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于为全
资子公司综合授信项下的进口信用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事前认可及
度独立意见;对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关于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
使用情况、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关于公司关联方
资金占用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8 年 7 月 13 日,对公司《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网家科技有限责任公
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5、2018 年 8 月 6 日,对公司《关于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
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18 年 8 月 20 日,对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了事
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对关于 2018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关于对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限制性股票、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发表了独立意
见。
    7、2018 年 10 月 31 日,对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
见。
    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2018 年本人在
公司工作的时间超过十五个工作日,主动进行实地考察、调研,获取做出决策所
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现场会议的机会向公司董事、管理层了
解公司生产经营、重大投融资情况等方面的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
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治理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
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通过不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
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
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
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四、其他工作
    2018 年度,公司运营情况良好,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
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故 2018 年度我没
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没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没有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
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以上是我在 2018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2019 年,我将继续本着诚信与
勤勉的精神,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谨慎、认
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更加尽职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维护公
司和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完毕,谢谢!




                                                           独立董事:陈磊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2018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
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 2018 年召开的相关会议,对
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根据《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的有关要求,现将本人 2018 年的工
作情况作简要汇报:

    一、2018 年度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及投票情况
    2018 年度我参加了公司召开的每次董事会会议,积极列席公司股东大会。
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了解公司生产
经营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并与相关人员沟通。在会上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个议
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
用。公司在 2018 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
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18 年度我对公司董事
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
    2018 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1、出席 2018 年度董事会情况

 姓名    应出席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参加    委托出席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

          次数       席次数      会议次数         次数         数            出席会议

彭雪峰           8        1                 7            0          0                   否
    2、出席 2018 年度股东大会情况
    2018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3 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参加 0 次公司的股东
大会。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18 年 1 月 11 日,对提名彭雪峰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聘任管哲女士
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关于公司 2018 年度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计划、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 年 3 月 9 日,对关于《关于公司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的议案》发
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对关于募投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
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8 年 4 月 26 日,对关于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于为全
资子公司综合授信项下的进口信用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事前认可及
度独立意见;对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关于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
使用情况、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关于公司关联方
资金占用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8 年 7 月 13 日,对公司《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网家科技有限责任公
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5、2018 年 8 月 6 日,对公司《关于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
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18 年 8 月 20 日,对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了事
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对关于 2018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关于对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限制性股票、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发表了独立意
见。
    7、2018 年 10 月 31 日,对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
见。

    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本人于 2018 年
1 月 27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一职,在公司工作的时间超过十五个工作日,主
动进行实地考察、调研,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充分利用参加董事
会现场会议的机会向公司董事、管理层了解公司生产经营、重大投融资情况等方
面的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
表意见、行使职权,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公司治理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积
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通过
不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切实加强
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四、其他工作

    2018 年度,公司运营情况良好,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
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故 2018 年度我没
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没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没有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
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以上是我在 2017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2019 年,我将继续本着诚信
与勤勉的精神,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谨慎、
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更加尽职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维护
公司和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完毕,谢谢!




                                                        独立董事:彭雪峰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