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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易日盛: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会议决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4-22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会议决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基于独立
判断,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与公司就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沟通,并认真审阅了拟提交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的相关资料,经充分讨论后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开展公司正常
的经营活动,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
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表决,公司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



    独立董事签字:马庆泉、陈磊、彭雪峰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