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易日盛: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0-04-29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拟审议的《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
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与公司就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沟通,并认真审阅了拟提交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的相关资料,经充分讨论后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开展公司正常
的经营活动,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
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表决,公司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
独立董事签字:马庆泉、陈磊、彭雪峰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