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东易日盛: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总结报告书2020-05-14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总结报告书


保荐机构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编号:Z27074000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
律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
何质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情况                                   内容
 保荐机构名称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
 主要办公地址              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法定代表人                何如
 保荐代表人                孙建华、王水兵
 保荐代表人联系电话        010-88005288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情况                                   内容
 发行人名称                东易日盛
 证券代码                  002713
 注册地址                  北京市房山区长沟镇房易路西侧
 主要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大桥路8号尚都国际中心A座20层
 法定代表人                  陈辉
 联系人                      管哲
 联系电话                    010-58637710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非公开发行A股

    四、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公司在 2018 年 1 月 5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期间(以
                              下简称“持续督导期”),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按时披露各类定期报告及临时报告;我公司保荐代表人已按
                              要求审阅其中重要的信息披露文件。保荐代表人认为公司已
                              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相符,披露内容完成,不存在应予披
                              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代表人按要求每年进行 1 次以上现
                              场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生产经
2、现场检查情况
                              营、公司治理、内部决策与控制、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根据
                              检查结果形成并提交现场检查报告。
3、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
执行规章制度(包括防止关联        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包括防止关联
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内控    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
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    易制度等)情况。
易制度等)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扣除承销
                              费用、保荐费用后 224,010,363.61 元已存入经董事会审议
                              的三方监管专项银行。
4、督导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         保荐代表人每月查阅募集资金三方监管专户银行账单,
户存储制度情况以及查询募      并于每年现场检查期间前往银行核实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
集资金专户情况                金情况。
                                  保荐代表人认为公司较为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制度,有效执行了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重大违反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相关法规的情况。
5、列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代表人并根据会议的重要性列席相
会情况                        关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人定期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内部控制、规范运作情况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具体情
                            况如下:
                                 2018 年度发表的独立意见:
                                 1、《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转让子公司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3、《国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
                            查意见》;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对全资子
                            公司综合授信项下的国际信用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
                            核查意见》;5、《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6、《国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自筹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7、《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公司转让参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8、《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8 年度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委托理财计划的核查意见》
                                 2019 年度发表的独立意见:
                                 1、《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0 年度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计划的核查意见》;2、《国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在江苏银行授信(国际信
                            用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核查意见》;3、《国信证券
6、保荐人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
                            见》;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5、《国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核查意见》;6、《国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
                            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7、《国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综合授信项下的国际信用证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核查意见》;8、《国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公司变更募投项目投资结构及实施地点的核查
                            意见》;9、《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9 年度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计划的核查意见》;10、《国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
                            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2020 年度发表的独立意见:
                                 1、《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
                            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
                            见》;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5、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存放
                            专户的核查意见》。
7、保荐人发表公开声明情况       无
8、保荐人向交易所报告情况       无
9、保荐人配合交易所工作情
况(包括回答问询、安排约见、 无
报送文件等)

    五、对发行人、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参与保荐工作的评价

          项目                                    工作内容
1、发行人配合保荐工作的    发行人能够按照本保荐人的要求提供相应资料,能够如实回
情况                       答保荐人的提问并积极配合现场工作的开展。
2、发行人聘请的证券服务    发行人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勤勉尽责,能够较好完成相关工
机构参与保荐工作的情况     作。
3、其他                    无

    六、保荐机构在履行保荐职责和协调发行人及其聘请的中介机构过程中发生
的重大事项

          项目                                   工作内容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
                          无
理由
2、其他重大事项           无

    七、其他申报事项

          项目                                   工作内容
                          2019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379,896.61 万元,同比下降
                          -9.62%;营业利润为亏损 17,926.69 万元,同比下降-147.18%;
                          利润总额为亏损 16,611.69 万元,同比下降 142.00%;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 24,926.28 万元,同比下降
                          198.66%。业绩下滑的主要原因为:
1、发行前后发行人经营     1、2019 年度,受宏观经济及市场需求下降影响,公司年度营
业绩变动及原因分析        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2、2019 年度收入结构中毛利率较高
                          的设计收入占比下降以及人员成本增加,致使整体毛利率有所
                          下降;3、公司持续推进业务宣传、销售团队扩充带来人员成本
                          增加以及对部分城市的店面进行区位布局调整等使期间费用上
                          升,营业利润下降;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
                          及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范围内资
                          产进行了分析,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2、持续督导期内中国证
监会和交易所对保荐人
或其保荐的发行人采取      无
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
情况
3、关于对未使用完毕的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东易日盛募集资金(含利息)尚未
募集资金履行持续督导      使用完毕。对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含利息),保荐机构将
义务                    继续履行相关持续督导义务。
4、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
                        无
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总结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孙建华                     王水兵




   法定代表人:
                      何   如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