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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易日盛: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引入战略投资者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2020-07-14  

						证券代码:002713              证券简称:东易日盛             公告编号:2020-057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引入战略投资者

                       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易日盛”、
“上市公司”)拟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实力,公司拟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引入小米科技
(武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米科技”)作为战略投资者。公司根据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与小米科技签署《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
小米科技(武汉)有限公司之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战略合作协议》”),
就战略合作具体事宜进行约定。
    一、引入战略投资者的目的及商业合理性:与战略投资者实现战略协同寻
求共同发展
    小米科技(武汉)有限公司隶属于小米集团,小米集团已建立起全球领先的
消费级 IoT 物联网平台,致力于持续创新,不断追求极致的产品服务体验和企业
运营效率,并努力践行“始终坚持做感动人心、价格厚道的好产品,让全球每个
人都能享受科技带来的美好生活”,与公司“装饰美好空间,筑就幸福生活”的
使命相契合,同时,小米集团产品在新生代客户群体中受众广泛,与公司创造新
生代全方位智能家居体验的这一业务方向的目标群体一致。本次公司拟通过非公
开发行股票引入小米科技为战略投资者,将依托小米集团在智能物联领域的深入
布局,立足自身在家装领域的深厚积淀和数字化能力,探索 AIoT 物联技术与不
同家居生活方式的融合,将科技融入美好生活,塑造用户家庭生活新智能化场景,
创造智能化、健康化、自动化的全方位智能家居体验。
    双方在多领域、多渠道的合作,可以拓展双方产品的交互应用,共享客户、
研发设计及渠道资源,发挥各自优势,提高双方的用户覆盖率,实现发展共赢。
       同时双方在家居物联产业标准建立、市场推广、智能家居新产品开发与应用、
   渠道建设与拓展、品牌增强与提升方面也具有显著的协同效应。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
       本次发行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403.11万元,小米科技拟以现
   金认购,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三、战略投资者的基本情况及股权结构
       (一)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小米科技(武汉)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 77 号金融后台服务中心
  注册地址
             基地建设项目二期 2.7 期 B24 栋 1—5 层
 法定代表人 雷军

  注册资本   21,000 万元

  经营期限   2017 年 9 月 1 日至 2047 年 8 月 31 日
统一社会信用
             91420100MA4KWE6L5W
    代码
             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房地产
  经营范围   开发经营;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物业管理;网络技术开发;餐饮服务;食品销售。
             (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二)战略投资者的股权控制关系
    (三)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已经审计)
                                                                    单位:万元

                    资产负债表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合计                                     65,659.81
         所有者权益                                   24,347.74
                      利润表项目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30,753.60
         净利润:                                         409.19

    (四)发行对象最近五年未受到处罚的说明
    小米科技最近五年未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
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四、《战略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与小米科技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主体、签订时间
    甲方: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小米科技(武汉)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2020年7月13日
    (二)战略合作方式、领域及内容

    1、战略合作方式:乙方通过认购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成为甲方之
持股5%的股东,同时拟委派1名董事参与甲方的公司治理,与甲方共同努力促使
甲方持续提升业务市场份额、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内在价值;双方共同分享甲方
长期发展所带来的价值增长。
    在符合双方发展战略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将在住宅装修等领域,就共同开发
智能家居套餐产品、配套智能家电供货、互联网广告、供应链金融合作等方面深
入交流并加强合作,并视合作需要就具体内容另行签署协议予以约定。
    2、战略合作领域及内容:
    (1)房地产后延展领域(家装家居)合作
    双方将就整合各自在房地产领域的战略资源, 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加强合作,
以布局定制精装(BBC)市场领域的具体合作方式进行沟通和交流,双方将着力
探讨在满足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政策、业务运营上的不同需求的基础上,帮助
房地产开发企业解决精装批量化和个性化的矛盾的同时,提供产品、场景、服务
的整体解决方案,并共同合作为房地产企业的客户提供个性化的家装及家居智能
产品及服务。
    依托甲方现有的家装数字化体系形成的转化和交付能力,双方将努力合作对
双方开拓的定制精装(BBC)市场形成批量化运营覆盖形成支撑,在精准、效率、
成本上的精益运营提供保障。
    (2)加强双方产品互售互通的通道合作
    甲方将乙方适配的智能家电/家居产品纳入甲方的家装产品体系,带入到甲
方现有销售渠道,同时向甲方上下游关联企业进行推荐,形成销售渠道互补的协
同效应。乙方作为全球知名智能、科技企业,愿意与甲方建立紧密的战略合作伙
伴关系,将协调其渠道和资源为甲方在其业务领域内提升市场覆盖和业务开拓提
供支持。
    (3)互联网广告领域
    甲乙双方在线上流量资源上积极合作,甲方向乙方开放线上投放资源的通道
并在官网、公众号、app等自媒体的平台上向乙方提供产品广告的宣传。乙方根
据双方合作的具体方案以及甲方的产品及服务特性,结合乙方平台的需求和资源
向甲方提供产品及服务的广告宣传。
    (4)供应链金融领域
    甲方与乙方将在供应链金融体系方面加强合作。甲方运用乙方供应链金融平
台功能,或乙方将根据双方合作的具体方案针对甲方需求开发新的功能,为甲方
实现产业链共赢、供应链上下游合作关系、融资渠道、支付安全、贴现成本等方
面业务得到保障以及乙方业务影响力的增强而共同努力。
    3、战略合作目标、期限与退出安排
    本协议双方本着“深度合作、发展共赢”的原则,共同推进双方在房地产后
延展领域、供应链金融领域、互联网广告领域的战略合作事宜,以达到双方资源
互补、能力互补、流量互促、影响力提升、业绩提升,实现互利共赢的战略目标。
乙方将在甲方业务领域内,通过优势互补,实现合作共赢,做大做强上市公司业
务,提升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
    除非双方届时另有约定,本协议项下甲、乙双方合作期限为本协议生效后三
年。上述合作期限届满后,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约定后续战略合作事宜。锁定期届满后,乙方拟减持股票的,亦将遵守中国证监
会、深交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甲方公司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
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三)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署后,任何一方未能按约定遵守或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
分义务,或者违反全部或部分声明、保证或承诺的,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当根据
守约方的要求继续履行义务、采取补救措施或向守约方赔偿因其违约而给守约方
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为了避免损失而进行的合理费用支出)。本协议任何一方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原因根本丧失履行本协议能力的,可以免除履行本协议的责
任。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0 年 7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及第四
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同意小米科技作为战略
投资者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并与其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同时同意
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拟通
过本次发行引入战略投资者小米科技,并通过充分利用各自优势,整合重要战略
性资源,有助于为公司现有业务开展创造更大的竞争优势,增强公司的资本实力,
优化公司股权结构,助力公司发展,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帮助公司提高公司质量
和内在价值。本次引入战略投资者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及合作共赢,有利于保护
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重大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在董事会通过后尚须经过相应审批程序方可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公
司股东大会批准、中国证监会核准等。本次发行能否获得股东大会批准以及能否
取得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或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就上述事项取得相关批
准和核准的时间也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3、《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小米科技(武汉)有限公司之
战略合作协议》;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
前认可意见;
   5、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