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易日盛: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2020-07-14
证券代码:002713 证券简称:东易日盛 公告编号:2020-055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及
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易日盛”)
于2020年7月1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及其相关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
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
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
有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
发行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分析并提出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
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不超过13,403.11万元(含本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22,080,900股。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分析的假设前提
公司基于以下假设条件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
务指标的影响进行分析。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以下假设条件不构成任何预测及
承诺事项,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和实际发行完成时间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情况为准。
具体假设如下: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及本公司所处行业情况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
财务费用)等方面的影响;
3、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 22,080,900 股;
4、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总额按照发行价格乘以中国证监会核
准的发行数量确定且不超过 13,403.11 万元(含)。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403.11 万元,本次测算不考虑相关发行费用;
5、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的审核和发行需要一定时间周期,假设本次
非公开发行于 2020 年 11 月 30 日实施完毕(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非公开
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实际发行完
成时间为准);
6、根据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公司 2019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为 -24,926.28 万 元 ,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净 利 润 为
-32,758.23 万元;假设公司 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 2019 年持平。
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对公司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不代表对公司经营
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
7、假设不考虑公司利润或权益分配的影响;
8、在预测公司发行后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和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
素的影响;
9、基本每股收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
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有关规定进行测算。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前提,公司测算了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
务指标的影响:
2019 年度 2020 年度/2020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19.12.31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总股本(股) 419,536,980 419,536,980 441,617,880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13,403.11
本次发行股份数(股) 22,080,90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扣非前) -0.60 -0.59 -0.5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扣非后) -0.78 -0.78 -0.7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扣非前) -0.60 -0.59 -0.5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扣非后) -0.78 -0.78 -0.7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6.74% -41.91% -41.1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非) -35.15% -55.08% -54.07%
以上假设的财务数据仅为便于计算相关财务指标,不代表公司2020年度的盈
利预测和业绩承诺;同时,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取得核准、
何时取得核准及发行时间等均存在不确定性。投资者不应根据上述假设进行投资
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净资产规模将有较大幅度
的增加。由于募集资金从投入到产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公司利润实现和股东回
报仍主要依赖于公司现有业务。在公司的总股本增加的情况下,如果未来公司业
绩不能实现相应幅度的增长,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特此提醒投资者
关注。
同时,在测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过程中,公司对 2020 年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假设分析并非公司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
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
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
资金,有助于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提高公司的偿债能力并降低财务风险,并积
极提升公司对当前宏观经济波动风险的应对能力以及主营业务的可持续发展能
力。
此外,公司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引入战略投资者,双方进行战略合作,
发挥在各自领域内的领先优势,通过科技赋能,实现技术与家装生产环境的应用
互通、交叉融合,在产品与产品、产品与人之间形成新的交互关系,重新构建用
户对居家生活的想象空间。发挥双方的外围合作资源优势,资源共享,整合共赢,
扩大产品的应用和用户使用范围,提高用户覆盖率。充分利用双方的技术能力和
数字化能力打造真正家居物联的新场景和新产品。创想家居智能生活场景,利用
AIoT 物联技术创建智能化、自动化、健康化的居家环境,科技融入美好生活,
重塑用户家庭生活新智能化场景。
四、公司应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降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
公司将采取多种措施保证此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提升资产质量,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一)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安全、高效,
公司将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本次发行完成后,募集资金将存放
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专户专储,专款专用,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
用。
(二)加强内部经营管理,提升公司经营效率和盈利水平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
使权利,确保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规范运作,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提高日常运营效率,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
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致力于提升公司盈利水平,
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
(三)保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积极回报投资者,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
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
公司已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 年-2022 年度)》,明确了股东的具
体回报计划,建立了股东回报规划的决策、监督和调整机制,公司将严格执行相
关规定,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有效维护和增加对投资者的回报。
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保证公司填补
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承诺
1、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2、若违反上述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
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束前,若中国证监会
做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
会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宜作出以下
承诺:
1、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2、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
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促使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
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如公司未来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
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7、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
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
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
诺;
8、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致使摊薄即期回报的填
补措施无法得到有效落实,从而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
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宜作
出以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
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促使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
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
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
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
诺;
7、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致使摊薄即期回报的填
补措施无法得到有效落实,从而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
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六、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分析、填补即期
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主体的承诺等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