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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易日盛:关于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2021-04-28  

                        证券代码:002713              证券简称:东易日盛              公告编号:2021-025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
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0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8,032.06 万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722.73 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5,762.59 万元,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9,453.26 万元。
    报告期内,鉴于公司 2020 年度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数,根据相关规定公
司董事会拟定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0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
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鉴于公司 2020 年度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数,根据《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 2020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董事会一致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 2020 年度经营与
财务状况,并结合公司 2021 年发展规划而做出的,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广大投资者整体利益。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的,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
实际情况,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
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无异议,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是董事会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制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
发展, 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