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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易日盛: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马庆泉)2021-04-28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马庆泉)
    作为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2020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
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在任期内积极出席公司 2020 年召开的相关
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忠实履行职责,充
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本人因任期届满六年在
2020 年 5 月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职申请,已于 2020 年 8 月 5 日通过董事会换届
正式离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的职务。
    现将本人 2020 年的工作情况作简要汇报:
    一、2020 年度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及投票情况
    2020 年度我参加了任期内公司召开的每次董事会会议。在召开董事会前,
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查阅有
关资料,并与相关人员沟通。在会上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
并提出合理的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公司在 2020
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
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20 年度我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
其它事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
    2020 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1、出席 2020 年度董事会情况
 姓名    应出席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参加   委托出席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

          次数       席次数     会议次数        次数        数            出席会议

马庆泉           6        0                6           0         0                   否

    2、出席 2020 年度股东大会情况
    2020 年度,在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4 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参加 0
次公司的股东大会。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20 年 3 月 5 日,对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存放专户的议案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
    2、2020 年 3 月 19 日,对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
信额度分别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0 年 4 月 29 日,对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事
前认可,对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关于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关
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和薪酬
方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关于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20 年 7 月 14 日,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及引入战略投资者涉及关联
交易事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对关于公司符合
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关于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及预案、关于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
可行性分析报告、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和鉴证报告、关于引
进战略投资者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
的股份认购合同》、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
体承诺事项、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 年-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议案均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20 年 7 月 17 日,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 年度,在任期内本人利用参加公司会议及不定期走访等机会对公司进
行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业务发展
等相关情况,督促上市公司积极推动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规范使用;通过电话、
微信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
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
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确保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能得到有效发挥。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在报告期任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的专门委员会、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
主动了解、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2020 年度,对公司生产经营、
财务管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日常关联交易、内控制度等重大事项情况,进
行了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维护公司和公司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了解最新监管方向,加强对公司信息披露定期
监督检查,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进行公司日常信息披露。促进全面了解证券市场发展
现状与趋势,增强规范运作意识与风险责任意识,提升基础管理能力与决策能力。
本人还持续关注公司在公众号和媒体上发布的重要信息,督促公司相关人员按照
法律、法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
益。
    五、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0 年度,在任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
员,积极对公司相关事项进行充分调研、论证、分析并提出建议。
    1、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在任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切实履行职责,对董事候选人和高管人员进
行审查并提出建议。本人在 2020 年共参加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2020 年 7 月 1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提名陈辉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杨劲女士为公司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关于提名孔毓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徐建安先
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陈磊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关于提名彭雪峰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王承远先
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加强委员会成员及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沟通,
积极关注公司审计部工作的开展,督导审计部根据深交所对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
作的相关要求,积极推动内部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本人在 2020
年任期内共参加 3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1)2020 年 3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2020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报告》、《2019 年度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 2019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2019 年度内审部工
作总结》、《2020 年度内审部工作计划》、《关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从事公司 2019 年度报告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关于德勤华永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0 年度工作计划及关注事项》、《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3)2020 年 7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六、其他工作
    2020 年度,在本人任期内,公司运营情况良好,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故
2020 年度我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没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没有提议独立
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以上是我在 2020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2021 年本人希望公司能继续稳
健经营,规范运作,进一步树立自律、规范、诚信的社会形象,以更加优异的业
绩回报广大投资者。在此,谨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本人任职期
间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与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报告完毕,谢谢!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马庆泉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