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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易日盛: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2022-04-15  

                        证券代码:002713              证券简称:东易日盛              公告编号:2022-021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
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1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754.31 万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0.00 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9,453.26 万元,截
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1,698.95 万元。
    基于以上情况,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1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
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和《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鉴于公司 2021 年度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数,根据《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 2021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董事会一致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 2021 年度经营
与财务状况,并结合公司 2022 年发展规划而做出的,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广大投资者整体利益。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的,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
情况,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
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无异议,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是董事会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制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
发展, 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