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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易日盛: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2023-01-05  

                               证券代码:002713                证券简称:东易日盛            公告编号:2023-001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刘勇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其
       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本次拟减持股份将不超过 88,79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12%,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窗口期不得
       减持)。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
       董事、副总经理刘勇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拟减持其
       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刘勇先生持有公司 355,18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847%。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股份来源、减持方式、拟减持数量上限及比例:
                                                              拟减持股数占截
                                                                               拟减持的股份占
                                                 拟减持数量 至本公告之日公
姓名         减持股份来源          减持方式                                    其本人总持股的
                                                 不超过(股) 司总股本比例不
                                                                               比例不超过(%)
                                                                超过(%)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
刘勇     发行的股份、限制性股     集中竞价交易     88,795        0.0212%            25%
         票已解除限售的股份
           注: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若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

       述减持数量相应进行调整。

           2、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3、减持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减持期间上述
       人员将遵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相关法规,包
括且不限于短线交易、股票交易敏感期、内幕信息等规定;
    4、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在担任公司董监高期间,刘勇先生承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
所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再买入本公
司的股份,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再卖出本公司的股份;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
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承诺正常履行中,未出现违反承诺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拟减持股份的刘勇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
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要求,及时披露本减
持计划的减持进展情况公告。
    (二)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
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
    (三)本次拟减持股份的刘勇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
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
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刘勇先生签署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