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东易日盛: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2-14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东易日
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
基于每个人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在审议有关议案并仔细阅读公司提供的资料
后,现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本次会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我们
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发展,符
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公司整体利益,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企业需要,同
时也符合上市公司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及
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授权范围内开展应收账款保理
业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额度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取得一定的银行贷款额度有利于保障公司业务发展对资
金的需求,从而为公司保持持续稳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同时,公司生产经营情
况正常,具有足够的偿债能力,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向银行
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贷款额度,授权董事长陈辉先生全权代表公
司签署上述额度内的一切相关文件,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陈磊、彭雪峰、王承远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