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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登云股份: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14-10-25  

						                                        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715          证券简称:登云股份                          公告编号:2014-044




      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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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张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叶景年声明:保证季度
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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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770,736,909.73                    667,666,083.17                        15.4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497,005,729.79                    286,037,260.92                        73.76%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67,916,596.88                    -3.02%          217,957,913.18                  -0.6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197,761.42                  -47.32%           15,230,033.59                 -37.35%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3,213,558.96                   8.97%            14,604,088.58                 -21.01%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6,019,036.40                 -82.18%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349                  -60.34%                    0.1753               -50.2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349                  -60.34%                    0.1753               -50.2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26%                   -3.62%                    0.65%                 -0.44%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当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及前期递
                                                                                 942,999.97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延资产摊销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75,604.96

减:所得税影响额                                                                 141,450.00

合计                                                                             625,945.01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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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3,267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张弢             境内自然人               12.87%     11,835,865        11,835,865

国投高科技投资
                 国有法人                  7.28%      6,700,000         6,700,000
有限公司

欧洪先           境内自然人                6.86%      6,314,572         6,314,572

李盘生           境内自然人                5.53%      5,087,772         5,087,772

深圳市同创伟业
创业投资有限公   境内非国有法人            4.89%      4,500,000         4,500,000
司

深圳市南海成长
创业投资合伙企   境内非国有法人            4.89%      4,500,000         4,500,000
业(有限合伙)

罗天友           境内自然人                2.96%      2,723,280         2,723,280

广州惟扬创业投
                 境内非国有法人            2.79%      2,563,200         2,563,200
资管理有限公司

李区             境内自然人                2.78%      2,560,080         2,560,080

全国社会保障基
金理事会转持三   国有法人                  2.50%      2,300,000         2,300,000
户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傅蓉                                                                     131,734 人民币普通股            131,734

龚楚斌                                                                   111,800 人民币普通股            111,800

韩忠祥                                                                   107,000 人民币普通股            107,000

牛帅                                                                     1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00,000

吴小金                                                                    89,273 人民币普通股             89,273

侯玉辉                                                                    85,211 人民币普通股             85,211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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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素焕                                                                     83,400 人民币普通股            83,400

王利琼                                                                     75,600 人民币普通股            75,600

徐新                                                                       74,200 人民币普通股            74,200

陆建                                                                       71,517 人民币普通股            71,517

                                   上述股东中张弢、欧洪先、李盘生、罗天友、李区为公司九名一致行动人之一,九人
                                   共同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 均约定:(1)一致行动人各自以自己的名义持有公
                                   司的股权(股份),各自按所实际持有的公司股权比例(股份数量)享有公司红利分配、
                                   股本转增等收益权,各自遵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协议的约定以及各自所作出
                                   的承诺行使处分权。(2)各一致行动人在持有本公司股权(股份)期间,除关联交易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需要回避的情形外,保证在行使依据公司章程所享有的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等股东
明
                                   权利及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时,与股东张弢保持一致行动。各一致行动
                                   人在持有本公司股权(股份)期间,可以亲自参加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也可以
                                   委托股东张弢代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3)协议有效期内,一致行动人
                                   发生离婚、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等情形的,其配偶、继承人监护人应继续履行。其他
                                   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未知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参与
                                无
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5
                                                          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在2014年1~9月累计实现净利润1523万元,同比减少37.35%;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为601.9万
元,同比减少82.17%,业绩下滑的主要原因如下:
    1、公司在2014年1~9月累计实现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政府补贴)为65.23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516.84
万元,减幅为88.7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实现净利润1457.77万元,较去年同期的减幅仅为21.15%。
    2、公司所在地怀集县相对比较偏僻,2014年公司招工遇到了较大困难,工人缺口较大。由于人力资
源暂时性缺乏,导致设备产能无法正常发挥,上半年产销规模未能有效增长。
    3、公司在2014年上半年产品结构有较大变化,因科勒等汽油机客户需求快速增加,虽然长远将有助
于汽油机市场份额提升和规模效应优势的发挥。但由于汽油机气门规格具有小型化、低价化的特点,短期
内拉低了整体售价和毛利。
    4、由于新旧区同时运营,厂房、设备逐步转固,公司水电、折旧、模具、工资、辅助材料这五项成
本在2014年增加超过1000万元。
     5、公司在2014年对供应商付款较去年同期增长,导致经营过程中的净现金流减少。
    6、公司在报告期内成功实现IPO,从而使公司的股本及所有者权益大幅增长,同时导致每股收益、加
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出现显著下降。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上市及工商变更: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36号)核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00万股,发行价格10.16元/
股,并于2014年2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2014年3月31日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
注册资本由6,900万元人民币变更为9,200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其他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
2、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现有总股本92,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现金股利0.6元(含
税),合计5,520,000.00元,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配送红股。本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35次会
议审议通过,并已提交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014年6月13日已实施完毕。
3、募集资金置换: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16,621.8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年产汽车发动机气门
2,000万支技术改造项目”的等额自筹资金。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16,621.84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
自筹资金事宜,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2014年3月17日已置换完成。
4、入选扬帆计划:公司引进的“高效零件先进成形创新团队”及该团队开展“发动机气门先进成形技术研究
与开发”的项目入选了广东省2013年“扬帆计划”专项,并将获得省财政资金500万元资助。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1、上市及工商变更               2014 年 04 月 02 日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码:


                                                                                                             6
                                                               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2014-016)。

                                                                              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股票
                                     2014 年 03 月 14 日
                                                                              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编码:
                                                                              2014-011)中的“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二
                                     2014 年 04 月 22 日
                                                                              届董事会第 35 次会议决议》公告编码:
                                                                              2014-020)。
2、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2013
                                     2014 年 05 月 14 日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码:
                                                                              2014-032)。

                                                                              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2013
                                     2014 年 06 月 05 日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码:
                                                                              2014-033)。

                                                                              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3、募集资金置换                      2014 年 03 月 17 日                      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码:
                                                                              2014-012)。

                                                                              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4、入选扬帆计划                      2014 年 03 月 28 日
                                                                              引进创新团队入选 2013 年“扬帆计划”
                                                                              的公告》(公告编码:2014-015)。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
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共同控制本公   自本公司股票
                                                                                                     自公司股票上
                                     司的张弢、欧洪 上市之日起三
                                                                                      2014 年 2 月 19 市之日至季报
                                     先、李盘生、李 十六个月内,不 2013 年 12 月 26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日至 2017 年 2 公告日,承诺人
                                     区、罗天友、黄 转让或者委托    日
                                                                                      月 19 日       所作承诺均正
                                     树生、陈潮汉、 其他人管理本
                                                                                                     常履行。
                                     邓剑雄、莫桥彩 次发行前已持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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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名一致行动   有的本公司股
人             份,也不由本公
               司回购该部分
               股份。本人在前
               述锁定期满后
               两年内转让所
               持股份公司股
               份的,转让价格
               不低于登云股
               份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发行
               价,每年转让数
               量不超过本人
               所持有登云股
               份股票总数的
               25%。如股份公
               司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股份公
               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均低于发
               行价,或者上市
               后 6 个月期末收
               盘价低于发行
               价,本人持有股
               份公司股份的
               锁定期限自动
               延长 6 个月。上
               述期间内,即使
               本人出现职务
               变更或离职等
               情形,本人仍将
               履行相关承诺;
               如登云股份有
               派息、送股、公
               积金转增股本、
               配股等情况的,
               则本人转让股
               票的价格下限
               将根据除权除
               息情况进行相
               应调整。

持有公司股份   本公司将严格      2013 年 12 月 26 2014 年 2 月 19 自公司股票上
450 万股(占本 遵守所持登云      日             日至 2017 年 2 市之日至季报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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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发行前总股   股份股票锁定                 月 19 日       公告日,承诺人
本的 6.52%)的 期及转让的有                                所作承诺均正
股东深圳市同   关承诺,在登云                              常履行。
创伟业创业投   股份上市后十
资有限公司     二个月内,不转
               让登云股份的
               股票,在其后两
               年内按照法律
               法规允许的交
               易方式审慎减
               持所持有的登
               云股份全部股
               票。在前述两年
               期的首六个月
               内,本公司转让
               登云股份股票
               的价格不低于
               登云股份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
               的发行价;在前
               述两年期的后
               十八个月内,本
               公司转让登云
               股份股票的价
               格不低于登云
               股份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发
               行价的 80%。在
               登云股份上市
               后本公司首次
               减持登云股份
               股票或持有登
               云股份股票比
               例在 5%以上
               (含 5%)时,
               本公司将在减
               持前提前 3 个交
               易日予以公告。
               如前述限价减
               持期间登云股
               份有派息、送
               股、公积金转增
               股本、配股等情
               况的,则本公司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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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登云股份
                 股票的价格下
                 限将根据除权
                 除息情况进行
                 相应调整。

                 本企业将严格
                 遵守所持登云
                 股份股票锁定
                 期及转让的有
                 关承诺,在登云
                 股份上市后十
                 二个月内,不转
                 让登云股份的
                 股票,在其后两
                 年内将按照法
                 律法规允许的
                 交易方式审慎
                 减持所持有的
                 登云股份全部
                 股票,减持价格
                 不低于登云股
持有公司股份
                 份首次公开发
450 万股(占本
                 行股票的发行                                        自公司股票上
次发行前总股
                 价的 80%。在登                       2014 年 2 月 19 市之日至季报
本的 6.52%)的                     2013 年 12 月 26
                 云股份上市后                         日至 2017 年 2 公告日,承诺人
股东深圳市南                       日
                 本企业首次减                         月 19 日       所作承诺均正
海成长创业投
                 持登云股份股                                        常履行。
资合伙企业(有
                 票或持有登云
限合伙)
                 股份股票比例
                 在 5%以上(含
                 5%)时,本企
                 业将在减持前
                 提前 3 个交易日
                 予以公告。如前
                 述限价减持期
                 间登云股份有
                 派息、送股、公
                 积金转增股本、
                 配股等情况的,
                 则本企业转让
                 登云股份股票
                 的价格下限将
                 根据除权除息
                 情况进行相应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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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整。

               本公司在登云
               股份股票上市
               之日起十二个
               月内,不转让登
               云股份的股票。
               本公司在所持
               登云股份的股
               票锁定期满后
               两年内减持所
               持登云股份股
               票的,减持价格
               将不低于登云
               股份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发
               行价;如登云股
               份在此期间有
               派息、送股、公
持有公司股份   积金转增股本、
900 万股(占本 配股等情况的,                                     自公司股票上
次发行前总股   则本公司减持                        2014 年 2 月 19 市之日至季报
                                2013 年 12 月 26
本的 13.04%) 股票的价格下                         日至 2017 年 2 公告日,承诺人
                                日
的股东国投高   限将根据除权                        月 19 日       所作承诺均正
科技投资有限   除息情况进行                                       常履行。
公司           相应调整。本公
               司在所持登云
               股份的股份锁
               定期满后三年
               内,每年减持登
               云股份的股票
               不超过本公司
               上一期末所持
               登云股份股票
               总数的 25%,并
               在登云股份上
               市后本公司持
               有登云股份股
               票比例在 5%以
               上(含 5%)时,
               在减持前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
               公告。

持有公司本次   本人将严格遵                        2014 年 2 月 19 自公司股票上
                                2013 年 12 月 26
发行前股份 5% 守本人所持登                         日至 2017 年 2 市之日至季报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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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的个人股     云股份股票锁       日                 月 19 日       公告日,承诺人
东张弢、欧洪     定期及转让的                                         所作承诺均正
先、李盘生       有关法律法规                                         常履行。
                 及承诺。在相关
                 股票锁定期满
                 后,本人将结合
                 二级市场情况,
                 按照法律法规
                 允许的交易方
                 式及本人所作
                 承诺减持或增
                 持登云股份股
                 票,并在登云股
                 份上市后本人
                 持有登云股份
                 股票比例在 5%
                 以上(含 5%)
                 时,在减持或增
                 持前提前 3 个交
                 易日予以公告。

                 上述承诺期满
                 后,在本公司任
                 职期间每年转
                 让的股份不超
                 过其所持有公
                 司股份总数的
                                                                      自公司股票上
                 25%,且在离职
担任公司董事、                                                        市之日至季报
                 后六个月内,不 2013 年 12 月 26
监事、高级管理                                         长期           公告日,承诺人
                 转让其所持有       日
人员的股东                                                            所作承诺均正
                 的公司股份,离
                                                                      常履行。
                 职六个月后的
                 十二个月内,转
                 让的公司股份
                 不超过本人持
                 有公司股份总
                 数的 50%。

                 制定《怀集登云
张弢、欧洪先、                                                        截至季报公告
                 汽配股份有限
李盘生、李区、                                                        日,公司不存在
                 公司关于上市
罗天友、黄树                                           2014 年 2 月 19 股价低于每股
                 后三年内稳定       2013 年 12 月 19
生、陈潮汉、邓                                         日至 2017 年 2 净资产的情况,
                 公司股价的预       日
剑雄、莫桥彩九                                         月 19 日       相关责任主体
                 案》(以下简称
名一致行动人、                                                        均严格遵守该
                 “本预案”)。前
公司全体董事、                                                        承诺。
                 述本预案制定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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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管理人员   者做出相关承
               诺: (1)本预
               案有效期及触
               发条件:①本预
               案自公司股票
               上市之日起三
               年内有效。②在
               本预案有效期
               内,一旦公司股
               票出现当日收
               盘价低于公司
               最近一期末经
               审计的每股净
               资产的情形,则
               立即启动本预
               案第一阶段措
               施;若公司股票
               连续二十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
               低于公司最近
               一期末经审计
               的每股净资产,
               则立即启动本
               预案第二或第
               三阶段措施。
               (2)稳定股价
               的具体措施:第
               一阶段,董事会
               启动投资者路
               演推介:①分析
               公司股价低于
               每股净资产的
               原因。董事会应
               以定性或定量
               的方式区别分
               析资本市场的
               系统性原因、行
               业周期的系统
               性原因、公司业
               绩波动的影响
               等不同因素的
               作用。②公司董
               事会战略委员
               会应提出专项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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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报告应包
括以下内容:公
司已制定经营
战略的执行落
实情况;公司未
来经营战略是
否符合行业市
场的未来趋势;
公司经营战略
及资本战略是
否需要修订及
如何修订等。③
公司董事会应
以专项公告和
机构投资者路
演推介的方式,
向投资者介绍
公司的当前经
营业绩情况、未
来经营战略、未
来业绩预测或
趋势说明、公司
的投资价值及
公司为稳定股
价拟进一步采
取的措施等。第
二阶段,由十股
东使用股价稳
定基金购买本
公司股票:股价
稳定基金的资
金来源从十股
东每年从公司
获得的分红收
入中提取获得,
提取比例为十
股东每年从公
司获得的现金
分红收入的税
后实得额的
50%。第三阶
段,使用公司可
动用资金回购
公司股份:作为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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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股价稳定
               机制,十股东提
               出的回购股票
               议案所动用的
               资金不应超过
               公司当时最近
               一期末可动用
               流动资金的
               20%,回购价格
               原则上不应超
               过公司当时最
               近一期末的每
               股净资产的 1.1
               倍。若第三阶段
               实施完毕后仍
               出现公司股票
               连续二十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
               低于公司经审
               计的最近一期
               末每股净资产
               的情形,则在公
               司领薪的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
               员降薪 20%,直
               至连续 6 个月不
               再出现上述情
               形为止。公司未
               来新聘任的董
               事、高级管理人
               员,也应遵守并
               履行公司发行
               上市时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
               在本预案中已
               作出的相应承
               诺。

               1.公司招股说明                                截至季报公告
               书如有虚假记                                  日,公司不存在
               载、误导性陈述                                因信息披露重
怀集登云汽配                     2013 年 12 月 26
               或者重大遗漏,                       长期     大违规的情况,
股份有限公司                     日
               对判断公司是                                  相关责任主体
               否符合法律规                                  均严格遵守该
               定的发行条件                                  承诺。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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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构成重大、实质
               影响的,公司将
               在中国证监会
               或人民法院等
               有权部门作出
               发行人存在上
               述事实的最终
               认定或生效判
               决后,依法及时
               启动股份回购
               程序,并在其后
               三十日内按照
               发行价格依法
               回购首次公开
               发行的全部新
               股,同时按照同
               期银行存款利
               率向被回购股
               份持有人支付
               其持有被回购
               股份期间对应
               的资金利息。2.
               公司招股说明
               书如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致使投资者在
               证券交易中遭
               受损失的,公司
               将根据中国证
               监会或人民法
               院等有权部门
               的最终处理决
               定或生效判决,
               依法足额赔偿
               投资者损失,并
               在赔偿责任确
               定之日起三十
               日内履行完毕。

张弢、欧洪先、 1.发行人招股说                             截至季报公告
李盘生、李区、 明书如有虚假                               日,公司不存在
                                2013 年 12 月 26
罗天友、黄树   记载、误导性陈                      长期   因信息披露重
                                日
生、陈潮汉、邓 述或者重大遗                               大违规的情况,
剑雄、莫桥彩九 漏,对判断发行                             相关责任主体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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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一致行动人   人是否符合法                               均严格遵守该
               律规定的发行                               承诺。
               条件构成重大、
               实质影响的,承
               诺人将在中国
               证监会或人民
               法院等有权部
               门作出发行人
               存在上述事实
               的最终认定或
               生效判决后五
               日内依法及时
               提议召集召开
               发行人董事会、
               股东大会,并在
               相关会议中就
               相关议案投赞
               成票,以确保发
               行人在回购股
               票义务确定之
               日起三十日内
               依法履行完成
               股票回购责任。
               同时,如发行人
               股东已公开发
               售股份或转让
               原限售股的,承
               诺人亦将依照
               相关股份发售
               或转让价格购
               回已公开发售
               或转让的股份,
               并按照同期银
               行存款利率向
               该等股份持有
               人支付其持有
               该等股份期间
               对应的资金利
               息。2.发行人招
               股说明书如有
               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致使投
               资者在证券交


                                                                         17
                            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易中遭受损失
               的,承诺人将在
               中国证监会或
               人民法院等有
               权部门作出由
               发行人承担赔
               偿投资者损失
               责任的最终处
               理决定或生效
               判决后五日内,
               依法及时提议
               召集召开发行
               人董事会、股东
               大会,并在相关
               会议中就相关
               议案投赞成票,
               以确保发行人
               在赔偿责任确
               定之日起三十
               日内,向投资者
               依法履行完赔
               偿责任。同时,
               如因前述事由
               导致承诺人需
               要依法承担赔
               偿责任的,承诺
               人将根据中国
               证监会或人民
               法院等有权部
               门的最终处理
               决定或生效判
               决在随后三十
               日内,向投资者
               依法履行完毕
               赔偿责任。

               发行人招股说
               明书如有虚假                                  截至季报公告
               记载、误导性陈                                日,公司不存在
公司董事、监事 述或者重大遗                                  因信息披露重
                                2013 年 12 月 26
及高级管理人   漏,对判断发行                      长期      大违规的情况,
                                日
员             人是否符合法                                  相关责任主体
               律规定的发行                                  均严格遵守该
               条件构成重大、                                承诺。
               实质影响的,


                                                                            18
             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或致使投资
者在证券交易
中遭受损失
的),承诺人将
在中国证监会
或人民法院等
有权部门作出
发行人存在上
述事实的最终
认定或生效判
决后五日内,
(或作出由发
行人承担赔偿
投资者损失责
任的最终处理
决定或生效判
决生效后五日
内),依法及时
提议召集召开
发行人董事会、
股东大会,并在
相关会议中就
相关议案投赞
成票,以确保发
行人在回购股
票义务(或赔偿
责任)确定之日
起三十日内依
法履行完成股
票回购责任(或
赔偿责任)。如
因前述事由导
致承诺人需要
依法承担赔偿
责任的,承诺人
将根据中国证
监会或人民法
院等有权部门
的最终处理决
定或生效判决
在随后三十日
内,向投资者依
法履行完毕赔
偿责任。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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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于 2011 年 2
                 月出具《避免同
                 业竞争的承诺
                 函》,承诺自本
                 承诺函出具之
                 日起,将不以任
                 何方式(包括但
                 不限于单独经
                 营、通过合资经
                 营或拥有另一
                 公司或企业的
                 股份及其他权
                 益)直接或间接
                 地从事与发行
                 人及其下属子
                 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控股股东
                 构成或可能构
及实际控制人
                 成竞争的业务;
张弢、欧洪先、
                 不以任何方式
李盘生、李区、
                 从事或参与生                                自承诺函出具
罗天友、黄树
                 产任何与发行                                之日起至季报
生、陈潮汉、邓                    2011 年 02 月 15
                 人产品相同、相                      长期    公告日,承诺人
剑雄、莫桥彩九                    日
                 似或可以取代                                所作承诺均正
名一致行动人、
                 发行人及其下                                常履行。
以及公司的第
                 属子公司产品
二大股东国投
                 的业务或活动,
高科技投资有
                 并承诺如从第
限公司
                 三方获得的任
                 何商业机会与
                 发行人及其下
                 属子公司经营
                 的业务有竞争
                 或可能有竞争,
                 则立即通知发
                 行人,并尽力将
                 该商业机会让
                 予发行人及其
                 下属子公司;不
                 制定与发行人
                 或其子公司可
                 能发生同业竞
                 争的经营发展
                 规划。

占本次发行前     已于 2011 年 2 2011 年 02 月 15 长期        自承诺函出具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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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股本的 5%以 月出具《避免同 日                           之日起至季报
上的股东深圳   业竞争的承诺                               公告日,承诺人
市同创伟业创   函》,承诺自本                             所作承诺均正
业投资有限公   承诺函出具之                               常履行。
司、深圳市南海 日起至承诺人
成长创业投资   及其关联方合
合伙企业(有限 并持有发行人
合伙)         股份比例不低
               于 5%期间,将
               不以任何方式
               (包括但不限
               于单独经营、通
               过合资经营或
               拥有另一公司
               或企业的股份
               及其他权益)直
               接或间接地从
               事与发行人及
               其下属子公司
               现有主营业务
               构成或可能构
               成竞争的业务;
               不以任何方式
               从事或参与生
               产任何与发行
               人现有产品相
               同、相似或可以
               取代发行人及
               其下属子公司
               产品的业务或
               活动;不制定与
               发行人或其子
               公司可能发生
               同业竞争的经
               营发展规划。

               若有关劳动和
               社会保障部门
               或住房公积金
                                                          自承诺之日起
               管理部门认定
公司发行前全                    2011 年 01 月 24          至季报公告日,
               股份公司在股                        长期
体股东                          日                        承诺人所作承
               份公司首次公
                                                          诺均正常履行。
               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前存在需
               要补缴员工社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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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保险费用、住
                 房公积金的情
                 况,要求股份公
                 司补缴相关社
                 会保险费用、住
                 房公积金,并对
                 股份公司处以
                 罚款的,承诺人
                 将按其在本协
                 议签署日在股
                 份公司的持股
                 比例负责承担
                 该等费用及罚
                 款,并保证今后
                 不就此向股份
                 公司进行追偿。

                 若因肇庆市经
                 纬瀚人力资源
                 有限公司违反
                 相关法律法规
                 导致公司承担
                 任何损失或赔
                 偿、罚款的,公
                 司的实际控制
                 人将无条件按
公司控股股东
                 照该承诺函出
及实际控制人
                 具日各自所持
张弢、欧洪先、                                              自承诺之日至
                 公司的股份占
李盘生、李区、                    2012 年 01 月 12          季报公告日,承
                 全体实际控制                        长期
罗天友、黄树                      日                        诺人所作承诺
                 人合计持有公
生、陈潮汉、邓                                              均正常履行。
                 司股份总额的
剑雄、莫桥彩九
                 比例,以连带责
名一致行动人
                 任方式共同承
                 担公司因前述
                 原因造成的经
                 济损失及其他
                 一切相关的经
                 济责任,并保证
                 今后不会就此
                 向公司进行追
                 偿。

张弢、欧洪先、 各自做出的承                                 自承诺之日至
                                  2013 年 12 月 26
李盘生、李区、 诺自愿采取以                          长期   季报公告日,承
                                  日
罗天友、黄树     下约束措施:1.                             诺人所作承诺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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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陈潮汉、邓 如承诺人未能                               均正常履行。
剑雄、莫桥彩、 完全履行上述
潘炜等十人    承诺的,承诺人
              将及时披露未
              履行相关承诺
              的原因并作出
              新的承诺提交
              登云股份股东
              大会表决,直至
              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为止。2.如
              上述所承诺事
              宜中的任一事
              宜出现,并导致
              登云股份或承
              诺人被依法认
              定需承担相应
              法律责任的,相
              关承诺人将在
              接到登云股份
              书面通知之日
              起 30 日内,依
              法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如因
              承诺人未履行
              相关承诺导致
              登云股份或其
              投资者遭受经
              济损失的,承诺
              人将依法予以
              赔偿;若承诺人
              因未履行相关
              承诺而取得不
              当收益的,则该
              等收益全部归
              登云股份所有。
              3.在上述期限
              内,如承诺人未
              充分履行各自
              所承诺事宜的
              相应责任的,登
              云股份有权从
              承诺人在登云
              股份的工资、奖


                                                                         23
          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金、补贴、股票
分红等收入中
直接予以扣除,
用以抵偿承诺
人因所承诺事
宜应承担的补
偿费用,直至足
额偿付为止。4.
如通过上述方
式仍无法及时
足额补偿所承
诺事宜给登云
股份造成的经
济损失的,登云
股份可依法通
过一切必要的
法律程序处置
承诺人所持登
云股份的股票,
用以抵偿承诺
人因所承诺事
宜应承担的补
偿费用。登云股
份因实现前述
债权所产生的
包括但不限于
诉讼费用、律师
费用、评估费
用、执行费用、
拍卖费用、差旅
费用等相关费
用,均由承诺人
承担。5.登云股
份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发生变
更时,承诺人将
依法督促新任
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继续履行
在登云股份首
次发行上市时
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已作出的
相应承诺的各


                                                       24
                          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项责任及义务,
               并在其就职前
               出具书面承诺,
               否则,承诺人将
               依法促请股东
               大会罢免相关
               董事,促请董事
               会解聘有关高
               级管理人员。

               为强化对承诺
               方所承诺事项
               的监督和约束
               措施,承诺如
               下:1.如所承诺
               事宜中的任一
               事宜出现,导致
               本公司或承诺
               方被依法认定
               需要因此承担
               相应法律责任,
               本公司将在所
               承诺事宜给本
               公司或投资者
               造成经济损失
               出现之日起十
                                                           自承诺之日至
               日内,向所承诺
怀集登云汽配                     2013 年 12 月 26          季报公告日,承
               事宜的承诺方                         长期
股份有限公司                     日                        诺人所作承诺
               发出书面通知,
                                                           均正常履行。
               要求承诺方在
               接到本公司书
               面通知之日起
               立即纠正违反
               所承诺事宜的
               相关行为,并在
               接到本公司书
               面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以其自
               有财产补偿因
               所承诺事宜给
               本公司或投资
               者造成的全部
               经济损失,同时
               向证券交易所
               报告有关事项


                                                                          25
          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及其后续进展
情况。2.在上述
期限内,如承诺
方未充分履行
各自所承诺事
宜的相应责任
的,本公司将从
承诺方在本公
司的工资、奖
金、补贴、股票
分红等收入中
直接予以扣除,
用以抵偿承诺
方因所承诺事
宜应承担的补
偿费用,直至足
额偿付为止。3.
如通过上述方
式且在所承诺
事宜发生后两
个月内仍无法
及时足额补偿
因所承诺事宜
给本公司或投
资者造成的全
部经济损失的,
本公司将依法
通过一切必要
的法律程序依
法处置承诺方
所持本公司的
股票,用以抵偿
承诺方因所承
诺事宜应承担
的补偿费用。同
时,本公司将向
相关承诺方追
偿为实现前述
债权所产生的
包括但不限于
诉讼费用、律师
费用、评估费
用、执行费用、
拍卖费用、差旅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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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费用等相关费
               用。4.如因上述
               所承诺事宜而
               涉及需要向承
               诺方追偿的,将
               由本公司董事
               会具体负责实
               施,相关关联董
               事对涉及自身
               利害关系的有
               关议题应予以
               回避表决。若所
               涉及事项需依
               法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的,则董
               事会应依照相
               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
               定,提议召开股
               东大会并向股
               东大会提出启
               动追偿程序的
               提案。

               公司就赔偿投
               资者损失以及
               股份回购事宜
               出具了《承诺
               函》,公司承诺
               相应约束措施
               如下:1.如因上
               述《承诺函》所
               承诺事宜出现,                             自承诺函出具
               导致本公司需                               之日起至季报
怀集登云汽配                    2013 年 12 月 26
               要依法承担相                        长期   公告日,承诺人
股份有限公司                    日
               应法律责任的,                             所作承诺均正
               本公司将依法                               常履行。
               及时启动股份
               回购或赔偿投
               资者损失的相
               关程序,并在相
               关责任确定之
               日起 30 日内履
               行完毕,同时及
               时向证券交易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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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报告有关事
                                                  项及其后续进
                                                  展情况。2.在上
                                                  述期限内,如公
                                                  司不能充分履
                                                  行相应责任的,
                                                  公司将依法通
                                                  过处置名下任
                                                  何财产所得用
                                                  于股份回购或
                                                  赔偿投资者损
                                                  失,直至相关法
                                                  律责任履行完
                                                  毕为止。3.本公
                                                  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发生变
                                                  更时,本公司将
                                                  依法督促新任
                                                  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继续履行
                                                  在登云股份首
                                                  次发行上市时
                                                  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已作出的
                                                  相应承诺的各
                                                  项责任及义务,
                                                  并要求其在就
                                                  职前出具书面
                                                  承诺,否则,本
                                                  公司将提请股
                                                  东大会罢免相
                                                  关董事,提请董
                                                  事会解聘有关
                                                  高级管理人员。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四、对 2014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 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
                                                                   -40.00%   至                    -20.00%
度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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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
                                                                       2,031   至                          2,708
间(万元)

201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3,385.19

                                                公司 2014 年正处于调整时期,由于下列原因,募投项目未能发挥出应
                                            有产能:
                                                1、新、旧区同时开工,新区现有工序不齐,部分产品在两个产区间反
                                            复装卸运输,降低了整体的生产效率,也增加了管理的难度,在 2014 年实
                                            施了部分老厂区搬迁工作,对生产组织也造成了一定负面影响;
                                                2、工人招收不足,部分关键工序存在较大用工缺口,导致产能发挥不
                                            力;
                                                3、从韩国引进的全自动设备仍需要进一步磨合调试,暂未能充分发挥
                                            其高效生产的特点;
                                                4、引入精益生产,将过去沿用多年的工序集中管理模式改为连线生产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模式,工人及基层管理人员仍在适应。
                                                在公司募投项目投入使用后,各项固定成本,如:固定资产折旧、水
                                            电费、人工成本等在 2014 年快速增长。而由于上述原因,导致公司产能未
                                            能有效提升,虽然市场开拓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未能转化为销售额的
                                            有效增长,抵消成本上升带来负面影响,从而出现了经营业绩下滑。加上
                                            2014 年配套汽油机客户需求显著增长,公司相应提升了配套汽油机产品的
                                            销售比重,而该类产品的毛利率相对较低,进一步影响了公司的整体盈利
                                            能力。
                                                目前公司管理层正全力以赴,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上述不利因素,预期
                                            公司在 2015 年的经营情况将有较大改观。




                                                                                                              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