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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贵银业:关于公司2018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2019-04-30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金贵银业           公告编号:2019-024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9 日召
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
配的预案的议案》,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健审〔2019〕2-474 号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公司 2018 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18,435,039.84 元,
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109,907,990.24 元,按规定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
10,990,799.02 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母公司 2018 年度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1,143,880,414.51 元,资本公积金余额为 1,256,843,055.59 元。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定 2018 年度不派发现
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及资本公积余额留存至下
一年度。本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8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在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且保证公
司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如公司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公司应当优
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且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
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的 20%。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
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重大资金支出事项是指以下任一情形: 1)
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或购买资产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
一次经审计净资产的 30%或资产总额的 20%; (2)当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为负;(3)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018 年以来在国家宏观调控及去杠杆等因素影响下,银行对民营企业的资
金放贷有所减少,近几年公司投放了大量的资金收购了西藏金和矿业、西藏俊龙
矿业,目前公司的货币资金流动性不足,考虑到公司 2019 年将以现金和发行股
份的方式收购重大资产重组的标的资产,为保证本次重组项目的顺利进行,公司
拟定 2018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
及资本公积余额留存至下一年度。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董事会一向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今后仍将会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回报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
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严格执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广大投资者共享
公司发展成果。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制定的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资本结构和持
续经营能力,符合公司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符合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相关要求。有利于公司的长期
可持续性发展,目的是为了在保障公司发展质量和速度的前提下给投资者带来长
期持续的回报,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的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资
本结构和持续经营能力,符合公司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公司的长
期可持续性发展,目的是为了在保障公司发展质量和速度的前提下给投资者带来
长期持续的回报,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