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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金贵:管理人关于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提示性公告2020-12-01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ST 金贵              公告编号:2020-175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管理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 年 11 月 5 日,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郴州中院”)裁定受理郴州市金

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贵银业”或“公司”)重整一案,并于同日指定由北京

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

公司重整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64)。

    经郴州中院同意,金贵银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 2020 年 12 月 16 日召开。郴州中院

已于 2020 年 11 月 5 日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了公告,公告内容为法院受理重

整、指定管理人、债权申报及召开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等相关事项。管理人现将关于召开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具体情况披露如下:


    一、会议时间
    金贵银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0年12月16日上午9时30分召开。
    二、会议形式
    本次会议采取网络会议方式召开,有权参加本次债权人会议的债权人可根据全国企业破
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的用户名账号和密码登录“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网址:
http://pccz.court.gov.cn),查看并下载包括《重整计划(草案)》在内的会议相关文档,参
加会议并进行投票。
    三、会议主要议题
    债权人会议议程主要包括:1.人民法院通报重整案件审理情况并指定债权人会议主席;
2.管理人作阶段性工作报告;3.管理人作财产状况调查报告;4. 管理人作财产管理方案
的说明;5. 管理人作债权审查工作报告,并由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表;6.通报管理人报酬
收取方案;7.债权人会议表决财产管理方案;8. 管理人作《重整计划草案》的说明,并由
债权人会议表决《重整计划草案》;9.管理人和债务人回答债权人提问。
    四、风险提示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

    公司2019年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第13.2.1条第(二)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2020年4月30日起被

深交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根据《上市规则》14.1.1条第(二)项的规定,若公司2020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仍为负值,公司股票将面临暂停上市风险。

    (二)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1、法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

若重整计划未获法院批准,公司重整失败,则公司将被法院宣告破产清算。如果公司被法院

宣告破产清算,根据《上市规则》第14.4.1条第(二十三)项的规定,则公司股票将面临被

终止上市的风险。

    2、如公司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恢复稳定

经营,但公司股票交易仍需符合后续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否则仍将面临暂停上市或者终止上

市的风险。

    管理人将严格按照《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相关事项

的进展。管理人发布的信息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信息为准。鉴于公司重整事项

具有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0 年 1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