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金贵: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2-26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ST 金贵 公告编号:2021-025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议案被否决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为尊重中小投资者,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
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
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且不包括持有公司股
份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2 月 25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2 月 25 日—2021 年 2 月 25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1 年 2 月 25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2 月 25 日上午 9:15—2021 年 2 月 25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
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白露塘镇福城大道 1 号
科技园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潘郴华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6、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8 人,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 192,239,652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8.6967%。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 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数为 17,569,94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7948%;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2 人,代表股份 174,669,707 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 7.901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2 人,代表股份
174,669,70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7.9019%。
(4)公司董事出席了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
的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潘郴华先生主持。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
行了表决,具体审议与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意见 表决
序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结果
号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关于拟与
郴投集团供
应链公司开
1 展原材料采 188,732,333 98.1755% 558,300 0.2904% 2,949,019 1.5340% 通过
购(销售)合
作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二)持有公司总股数 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中小股东有 表决意见
序
议案名称 效表决权股 同意 反对 弃权
号
份总数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关于拟与
郴投集团供
应链公司开
展原材料采
1 192,239,652 188,732,333 98.1755% 558,300 0.2904% 2,949,019 1.5340%
购(销售)
合作暨关联
交易的议
案》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刘中明、傅怡堃;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
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五、备查文件
1、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
议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