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金贵:关于公司存货拍卖的提示性公告2021-03-03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ST 金贵 公告编号:2021-027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存货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20 年 12 月 16 日,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金贵银业”或“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郴州市金
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财产管理方案(草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管理人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185)、《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第一次债权
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86)。2020 年 12 月 16
日,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湘 10 破 4 号《民事裁定书》,
裁定批准了《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以下简称“《重
整计划》”)(详见公司管理人 2020 年 12 月 16 日在《中国证券报》、
《 上 海 证券 报》、 《 证 券日 报》、 《 证 券时 报》及 巨 潮 资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管理人关于法院裁定批准
重整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87)。根据《公司重整案财产
管理方案》第三条第四款财产变价方式的相关规定:“…为减少债权
人的损失,管理人将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原则和方式,根据金贵银业重
整工作的实际需要及时变价部分财产。管理人变价的财产主要包括不
及时变现价值将严重贬损的财产、产生亏损或者利润低下的财产、闲
置或者报废的财产、短期内难加以利用且需要持续计提资产折旧损失
的财产、变价后有利于提高重整成功率和重整工作效率的财产等。”
“管理人变价公司财产,凡符合条件的,原则上采取公开拍卖的方
式”。现公司及公司重整管理人委托湖南鑫利丰拍卖有限公司郴州分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9 日 09 时 30 分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开标五室对公司一批质押存货进行公开拍卖。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
下:
一、 拍卖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拍卖的存货包括铅精矿类、粗铅类、贵铅类、电铅类、
含银物料类及红冰铜类等,清算评估价值为 128,170.80 万元(详见
http://czggzy.czs.gov.cn/发布的拍卖公告)。
二、竞买人条件
考虑拍卖标的的特殊性,对竞买人参与拍卖资格需认定后方可参
与拍卖,参与拍卖的主体必须是公司,此次拍卖不接受自然人报名。
具体条件如下: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公司;
2.公司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3.公司经营范围必须包括有色金属及矿产品生产加工或采购销
售贸易类范围;
4.根据竞买的货物特殊性必须具备特殊许可资质的(如危险废物
经营许可证等),公司应具备相应的许可资质;
5.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与
委托方无债权债务纠纷;
6.公司如涉及外资的,还应当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2017年修订)的有关规定。
三、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公告截止日(2021年3月8
日16时)前将保证金(以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逾期到账无效)足
额支付至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步骤如下:登录网站
(http://czggzy.czs.gov.cn/)→快捷入口→产权交易系统→产权
线下拍卖入口→免费注册(竞买人须以本企业名义进行注册,如在资
格审查中发现竞买人与注册人信息不一致的,将取消其竞买资格。)
→用户登陆→产权交易项目→搜索本标的名称关键词→点击报名→
缴纳保证金(竞买方须从本企业账户转账,如在资格审查中发现保证
金不是竞买企业账户转账的,将取消竞买资格。)
2.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叫价不低于起拍
价方能生效。
3.本次拍卖设有底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方(竞得
人)。现场竞价结束后,最高报价者应在当场签署相关文件和成交确
认书。
4.本次拍卖采取现场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竞得人)。成交后,
受让方(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交易费和佣金的余款转为拍
卖价款的一部分,汇入拍卖机构指定银行账户;未成功竞买的竞买人
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竞买活动结束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
还。
5.竞得本次拍卖标的的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必须严格按照拍卖
公司规定支付拍卖标的的成交价款、佣金及交易服务费,未按照规定
支付价款的,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当作违
约金处理。同时,拍卖人有权在征得委托人同意后,将拍卖标的再行
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必须支付上次拍卖中本人及委
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及交易服务费。再行拍卖的成交价款低于原拍卖
成交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6.本次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处置,考虑到拍卖标的物的特殊性,
重量或含量品位上因测量或检测方法等各种因素可能导致误差,意向
受让方(竞买人)应进行现场踏勘或尽职调查了解处置标的的情况,
一经报名举牌应价,即视作完全了解标的已存在的或可能存在的瑕疵
和误差,且愿意承担标的瑕疵和误差可能造成的一切责任、风险和损
失。
7.标的挂牌价和成交价款均不包含应当交纳的拍卖佣金、交易服
务费,上述费用均由受让方(竞得人)另行按规定交纳。
8.竞拍人须于2021年3月9日8点00分至9点30分前,持有效证件
(报名企业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及复印件、委托代理的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及复印件、企业法人带公章)、竞买保证金转账凭证及填写好的《竞
拍合同》(可到拍卖现场领取填写或登陆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站(http://czggzy.czs.gov.cn/)下载填写)等资料到郴州市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五室领取号牌入场。应价号牌必须由竞买人本
人使用,不能转借他人竞买,否则竞买行为所造成的法律责任与经济
赔偿均由买受人承担。竞拍人如未准时到场,视为自动放弃。
9、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35-8888001、18975500060(陈先生)0735-6663084
(欧女士);办公地址:郴州市苏仙区白露塘镇福城大道 1 号金贵白
银城 11 楼、郴州市郴江路爱莲花园 2 栋 101 室
四、风险提示
本次质押存货拍卖是否能够按照起拍价成交存在不确定的因素,
参考司法拍卖实践案例,在拍卖过程中存在流拍降价(每次流拍需降
价 20%再进行拍卖)以及依法公开协议转让的情形,质押存货的价值
最终以实际成交价格为准。根据重整计划,质押存货资产拍卖价款将
用于优先清偿质押债权人,剩余债权管理人及公司将按重整计划,以
现金和股票的方式支付给相应的债权人。因此,质押存货拍卖成交价
太低可能对公司的权益核算有一定影响,敬请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