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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金贵:关于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及对外债权拍卖的提示性公告2021-04-06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ST 金贵         公告编号:2021-037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及对外债权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20 年 12 月 16 日,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金贵银业”或“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郴州市金

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财产管理方案(草案)》,
具体内容详见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

人”)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
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管理人关于第
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85)、《管理

人关于出资人组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86)。2020
年 12 月 16 日,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湘 10 破 4 号《民

事裁定书》,裁定批准了《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具体内容详见管理人在《中国证券
报 》 《 上 海证 券 报》 《 证 券日 报 》《 证 券 时报 》 及巨 潮 资 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管理人关于法院裁定批准
重整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87)。根据《财产管理方案》
第三条第四款财产变价方式的相关规定:“…为减少债权人的损失,

管理人将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原则和方式,根据金贵银业重整工作的实
际需要及时变价部分财产。管理人变价的财产主要包括不及时变现价

值将严重贬损的财产、产生亏损或者利润低下的财产、闲置或者报废
的财产、短期内难加以利用且需要持续计提资产折旧损失的财产、变
价后有利于提高重整成功率和重整工作效率的财产等 。”“管理人
变价公司财产,凡符合条件的,原则上采取公开拍卖的方式”。现公

司及管理人委托湖南鑫利丰拍卖有限公司郴州分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9 日 15 时 00 分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五室对公司长期

股权投资及对外债权进行公开拍卖。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的基本情况

    此次公开拍卖分为 2 个标的进行拍卖,标的具体情况如下:

    标的 1:持有郴州市金贵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评估价值
14,429,645.15 元;

    标 的 2 : 对 外 债 权 , 评 估 价 值 17,851,846.35 元 。 ( 详 见
http://czggzy.czs.gov.cn/发布的拍卖公告)。
    二、竞买人条件

    考虑拍卖标的的特殊性,对竞买人参与拍卖资格需认定后方可参

与拍卖,参与拍卖的主体必须是公司,此次拍卖不接受自然人报名。

具体条件如下: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公司;

    2.公司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

    3.公司经营范围应包括股权投资、债权投资或不良资产处置等相

关内容;

    4.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与

委托方无债权债务纠纷;

    5.竞买人如涉及外资的,还应当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2017年修订)的有关规定。

    三、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1.符合资格的意向竞买人须在公告截止日(2021年4月8日16时)

前将保证金(以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逾期到账无效)足额支付

至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步骤如下:登录网站

(http://czggzy.czs.gov.cn/)→快捷入口→产权交易系统→产权

线下拍卖入口→免费注册(竞买人须以本企业名义进行注册,如在资

格审查中发现竞买人与注册人信息不一致的,将取消其竞买资格。)

→用户登陆→产权交易项目→搜索本标的名称关键词→点击报名→

缴纳保证金(竞买人须从本企业账户转账,如在资格审查中发现保证

金不是竞买企业账户转账的,将取消竞买资格。)

    2.竞买人须以竞价阶梯的整倍数报价或应价,且不得低于拍卖师

的报价,否则报价无效。

    3.本次拍卖标的设有保留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买受人。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当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和《拍卖笔录》,

拒不签署上述文件,并不影响己拍卖成交的法律事实。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扣除交易中心服务

费和拍卖佣金后,充抵部分拍卖成交价款,由交易中心转汇至拍卖机

构或委托人指定银行账户;未成功竞买的竞买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

竞买活动结束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按原路径退还。

    5.买受人须严格按照拍卖文件和竞买协议所规定标准支付拍卖

成交价款、佣金及交易服务费,未按照规定支付价款的,必须承担违
约责任,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当作违约金处理。同时,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拍卖人有权在征得委托人

同意后,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必须

支付上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及交易服务费。再行拍

卖的成交价款低于原拍卖成交价款的,原买受方应当补足差额。

    6.本次拍卖以标的实际情况进行拍卖,基于拍卖标的为长期股权

投资及对外债权的特殊性,竞买人应进行尽职调查了解处置标的的情

况,一经报名举牌应价,即视作完全了解标的已存在的或可能存在的

风险,且愿意承担标的风险可能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7.标的挂牌价和成交价款均不包含应当缴纳的拍卖佣金、交易服

务费,上述费用均由受让方另行按规定缴纳。

    8.竞买人须于2021年4月9日14点00分至15点00分前,持有效证件

(报名企业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及复印件、委托代理的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及复印件、企业法人带公章)、竞买保证金转账凭证及填写好的《竞

买协议》(可到拍卖现场领取填写或登陆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站(http://czggzy.czs.gov.cn/)下载填写)等资料到郴州市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4楼第5开标室领取号牌入场。应价号牌必须由竞买人本

人使用,不能转借他人,否则其竞买行为所造成的法律责任与经济赔

偿均由号牌领取人自行承担。竞买人如未准时到场,视为自动放弃。

    9、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35-8888001、18975500060(陈先生)0735-6663084
(欧女士);办公地址:郴州市苏仙区白露塘镇福城大道 1 号金贵白

银城 11 楼、郴州市郴江路爱莲花园 2 栋 101 室

    四、风险提示

    本次长期股权投资及对外债权拍卖是否能够按照起拍价成交

存在不确定的因素,参考司法拍卖实践案例,在拍卖过程中存在

流拍降价(每次流拍需降价 20%再进行拍卖)以及依法公开协议

转让的情形,长期股权投资及对外债权的价值最终以实际成交价

格为准。若拍卖成交价低于上述资产的账面价值,对公司当期损

益有不利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特此

公告。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