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董事会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 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已部分消除 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年度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天健审[2020] 2-407 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报告 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已部分消除的专项说明》的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 事项重大影响已部分消除,同意董事会出具的《董事会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已部分消除的专项说 明》。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