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邦吊顶: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19-04-27
证券代码:002718 证券简称:友邦吊顶 公告编号:2019-012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
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在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提升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
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
公司收益最大化。
2、投资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
用。
3、投资品种
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流动性好、安全性高、风险可控的现金管理
产品。
4、资金来源:
资金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在具体投资操作时应对公司
资金收支进行合理测算和安排,不得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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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决议有效期
本决议有效期为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召开2019年年度股
东大会做出新的决议之日止。有效期内,根据公司资金安排情况择机购买现金管
理产品。
6、决策程序
该项议案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
投资决策权,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操作事项。
7.其他说明:本次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
收益不可预期;
(3)投资产品的赎回、出售及投资收益的实现受到相应产品价格因素影响,
需遵守相应交易结算规则及协议约定,相比货币资金存在着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4)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等。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制定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对公司投资的范围、责任部门、投资
的决策及控制程序、权限、风险控制措施、内部信息报告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方面
作了详细规定。同时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
严控风险;
(2)公司财务部指定专人负责执行具体操作事宜,提出具体产品的购买申
请并提供详细的产品资料,根据财务总监的审批结果实施具体操作,并及时分析
和跟踪产品投向和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资金安全的
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同时,根据影响程度第一时间向
总经理、董事会报告。
(3)公司内审部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购买产品情
况进行监督与检查,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
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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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根据要求在定期
报告中或临时公告中披露产品购买情况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1.随着公司经营管理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在满足生产经营的正常需求外,
产生了部分短期闲置资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
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
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使公司效益最大化。
四、其他说明
公司承诺,如所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涉及风险投资事项,公司将在实际发生
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将募集资金投向变
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
款;同时,公司承诺在购买上述涉及风险投资的现金管理产品时,不存在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形;不属于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
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属于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
款后的十二个月内。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序 投资 投资 预期年化 投资金额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号 起始日 到期日 收益率 (万元)
银行保本
绍兴银行企业金 1.43%~
1 浮动收益 2018-6-12 2018-10-8 1,200.00
融结构性存款 4.30%
型理财
银行保本
绍兴银行企业金 1.95%~
2 浮动收益 2018-7-20 2019-7-19 5,000.00
融结构性存款 4.35%
型理财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
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关于本次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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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在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的额度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公司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0 万元的
额度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在保障公司
日常经营运作和研发、生产、建设需求的前提下,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也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
见,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
荐机构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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