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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友邦吊顶: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4-27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监

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

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监事会监察督促的职责。现将 2018 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

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7 次会议。所有会议的召开均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序               会议届                                                            召开
     召开日期                                   议案内容
号                次                                                               方式
                           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现场
                 三届十    2、《关于未来三年(2017-2019)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    2018-1-18                                                                     结合
                  三次     3、《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通讯
                           4、《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现场
                 三届十
2    2018-4-2              1、《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结合
                  四次
                                                                                   通讯
                           1、《关于<2017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关于<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现场
                 三届十    5、《关于<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3    2018-4-20                                                                     结合
                  五次     6、《关于<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通讯
                           的议案》
                           7、《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现场
                 三届十    1、《关于<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4    2018-4-23                                                                     结合
                  六次     2、《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通讯
                                                                                   现场
                 三届十
5    2018-6-7              1、《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结合
                  七次
                                                                                   通讯
                 三届十    1、《关于<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现场
6    2018-8-17    八次     2、《关于<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结合
                          报告>的议案》                                    通讯
                                                                           现场
                 三届十   1、《关于<2018 年第三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7   2018-10-29                                                             结合
                 九次
                                                                           通讯



    二、2018 年度监事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1、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8 年,监事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依法列席了报告期内公司

召开的所有股东大会和现场召开的所有董事会会议,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进行监

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召集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能履行诚信、勤勉义务,工作认真,以维护公司股东利益

为出发点,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 2018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进行了有效的

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财务管理,财务制

度健全、执行有效,能有效防范和控制经营风险,整体资金状况良好。公司会计

事项的处理、财务报告的编制及公司执行的会计制度符合有关制度的要求。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2018 年年度审计报告,

该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严格依照《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对公司关联交易进行了有效的

监督。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4、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合并范围外的对外担保事项。

    5、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职权,全面落实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

    6、对定期报告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定期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

国证监会的规定,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7、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公司董事会已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

人员配备到位,能够保证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及监督作用,有效保证了公司规范

管理运作。报告期内,公司的各项管理决策均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未违反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规范的情形发生,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

事会对《公司 2018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未有异议。

    三、2019 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19 年,监事会将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列席、出

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经营管理

的规范运营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运行,认真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全体监事会成员将加强自身的学习,不断适应新形势。同时加强对公司

董事和高管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

法性,从而更好地维护股东的权益。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