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邦吊顶: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廉熙)2019-04-27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
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
在 2018 年的工作中,本人充分行使公司赋予的权力,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
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和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18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8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18年度,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应参加董事会 现场出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次数 投票情况
次数 参加次数 (反对次数)
9 1 8 0 0
(2)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应参加股东大会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备注
3 1 无
二、 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8 年度,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发表独立意见的日期、
会议、事项、意见类型列表如下:
意见
日期 会议 事项
类型
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2、关于《未来三年(2017-2019)股东
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2018 年 1 月 第三届董事会
3、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同意
18 日 第十七次会议
的独立意见
4、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事项
第三届董事会 1、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2018 年 4 月 第十八次会议 及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2日 2、关于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独
立意见
3、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1、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
立意见
2、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的独立意见
3、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4、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
2018 年 4 月 第三届董事会 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第十九次会议 5、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8 同意
20 日
年度薪酬》的独立意见
6、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及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7、关于公司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额的独立意见
8、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
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
明和独立意见
2018 年 4 月 第三届董事会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独立意见 同意
23 日 第二十次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
2018 年 6 月
第二十二次会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独立意见 同意
7日
议
第三届董事会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
2018 年 8 月
第二十四次会 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同意
17 日 议 和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关于《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
第二十五次会 同意
29 日 文》的议案
议
三、 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等工作情况
2018年度,本人先后到公司进行现场检查,重点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
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为公司发展和
未来规划建言献策。
本人还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
员保持密切联系,积极主动的获悉公司相关方面进展情况,深入探讨公司经营发
展中的机遇与挑战,及时提示风险。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调查。
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以及股东大会决议、董
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调查。对需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都事先对
会议资料进行充分研究审核,并运用专业知识,在董事会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
2、公司与控股股东关系独立。
公司控股股东通过股东大会依法行使出资人权利,没有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
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依法独立运作。
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财务、机构方面做到了“五独立”。
3、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
2018年,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新发布的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它相关文件,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及
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不断加强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提高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
五、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在此期间,
本人严格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定期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和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
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
六、其他工作
2018年度,公司运营情况良好,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
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故2018年度本人没有
提议召开董事会、没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没有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
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七、联系方式
姓名:黄廉熙
电子邮箱:hlx@tclawfirm.com
独立董事: 黄廉熙
2019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