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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友邦吊顶: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8-22  

						证券代码:002718        证券简称:友邦吊顶         公告编号:2019-035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1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务部于 2019 年 4 月修订并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修订了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
于 2019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按照上述通知及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和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
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财
务报表格式。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修订并发布的《关于修订印
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适用修订后
的企业财务报表。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的日期
    根据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即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
行上述新的会计政策。
    5、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会
计政策变更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即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按照财政部于2019年4月修订并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
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公司采用修订后的财务报表格
式编制2019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执行上述政策的主要影响如下:
    1、“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两个
项目;
    2、“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两个
项目;
    3、“递延收益”项目中摊销期限只剩一年或不足一年的,或预计在一年内(含
一年)进行摊销的部分,仍在该项目中填列,不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项目;
    4、“研发费用”项目还包括计入管理费用的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摊销;
    5、删除了“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项目中的债务重组利得和损失。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项目填列口径产生影响,不
存在追溯调整事项,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
无实质性影响。
   三、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一)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
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为投资者提供
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发布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相
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
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
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
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