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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友邦吊顶:关于公司2020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2020-04-27  

						 证券代码:002718        证券简称:友邦吊顶         公告编号:2020-023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开展期货套
 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为了锁定公司产品成本,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由于原材料价
 格变动带来的市场风险,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降低原材
 料价格波动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进行铝、钢材期货套期保
 值业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预计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1、套期保值的期货品种
    公司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境内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铝、钢期货
标准合约。
     2、资金额度
     公司业务期间占用期货保证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含5,000.00
 万元,但不包括交割当期头寸而支付的全额保证金)。
     3、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
     二、    套期保值业务风险分析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市场行情波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
期货交易的损失。
    2、违约风险:可能出现客户违反约定,取消订单,或客户支付能力发生变
化等情况使货款不能收回,不能按时结汇,造成公司损失。
    3、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投入金额过大,可
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4、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
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5、技术风险:可能因为计算机系统及网络原因造成的技术风险。
     三、   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该制度对公司开展期货套
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 操作流程及风险控制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各项措
施切实有效且能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同时也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
    2、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规模将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
波动风险。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仅限于在境内期货交易且与公司经营业务所需的材
料相关性高的商品期货品种。
    3、公司将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对保证
金的投入比例进行关注和控制,在市场剧烈波动时及时平仓规避风险。
    4、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内控制度安排和使用专业人员,建立严格的授权与
岗位牵制制度,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
素质。
    5、公司将建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
当发生故障时,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四、   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
会计》相关规定执行。
     五、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意见如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利用期货市场开展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相关审批程序符
 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针对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期
 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了组织机构、业务流程、审批权限及风险
 控制措施。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开展铝、钢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有利于公司规避原材料采购价格波动所产生的风险,提高公司抵御因原材料价格
波动给公司经营造成影响的能力,实现公司长期稳健发展。综上,我们认为:公
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2020年度
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六、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