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邦吊顶: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04-29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监
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
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监事会监察督促的职责。现将 2021 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
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8 次会议。所有会议的召开均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议案内容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 2021 年 1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核实<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期激励对象名
第九次会议 月 28 日
单>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 2021 年 3
《关于设立合营公司的议案》
第十次会议 月 11 日
《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第四届监事会 2021 年 4
及首次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
第十一次会议 月8日 《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议案》
《关于<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 2021 年 4 《关于<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第十二次会议 月 25 日
的议案》
《关于授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 2021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 2021 年 7 《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的议案》
第十三次会议 月7日
《关于<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 2021 年 8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第十四次会议 月 30 日
第四届监事会 2021 年 10
《关于<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十五次会议 月 28 日
第四届监事会 2021 年 12
《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议案》
第十六次会议 月 27 日
上述监事会相关公告刊登在《证券时报》或《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二、2021 年度监事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据依法列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董事会、
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以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的召开、召集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能履行诚信、
勤勉义务,工作认真,以维护公司股东利益为出发点,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等规定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
理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
财务管理,财务制度健全、执行有效,能有效防范和控制经营风险,整体资金状
况良好。公司会计事项的处理、财务报告的编制及公司执行的会计制度符合有关
制度的要求。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2021
年年度审计报告,该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收购及出售资产情况。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
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进行规范运作,未发现内幕交易和损害公司、
股东权益的情形。
4、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严格依照《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对公司关联交易进行了有效的
监督。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
司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对报告期内发生的小额关联交易遵循
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根据市场原则进行,均按照内部审批流程履行
了相应的法定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其他非关联方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公司内部控制
监事会认为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公司董事会已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人
员配备到位,能够保证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及监督作用,有效保证了公司规范管
理运作。报告期内,公司的各项管理决策均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未违反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规范的情形发生,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
事会对《公司 2021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未有异议。
8、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好了公
司内幕信息登记和管理工作,切实防范内幕信息知情人滥用知情权泄露内幕信
息,进行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保护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了信
息披露的公平和公正。
三、2022 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2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始终保持公正独立,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依法对董事会、高
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发生;依法列席公司董事
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确保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对公司财务进行
监督检查,保持与内部审计部门和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
防范经营风险,确保公司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发挥监事和工作人员主动性,
广泛调研集思广益,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合理化建议,坚持学习
业务和金融、法律知识,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和广大中小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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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事 会
2022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