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邦吊顶: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2-04-29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在 2021 年的工作中,本人充分行使公司赋予的权力,
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1 年度的履职情
况汇报如下:
一、2021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应出席董事会 以通讯方式
现场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8 2 6 0 0
(2)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应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备注
2 2 无
二、 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 年度,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发表独立意见的日期、
会议、事项、意见类型列表如下:
意见
日期 会议届次 事项
类型
1、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1 第四届董事会第
2、关于本次激励计划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的独 同意
月 28 日 十二次会议
立意见
2021 年 3 第四届董事会第
关于设立合营公司的独立意见 同意
月 11 日 十三次会议
2021 年 4 第四届董事会第 1、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月8日 十四次会议 同意
单及首次授予权益数量的独立意见
2、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独立意见
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2、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
见
4、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独立意见
5、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
7、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4 第四届董事会第 8、关于2021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方案
月 25 日 十五次会议 的独立意见 同意
9、关于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10、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独立意见
11、关于授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
见
12、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
意见
13、关于拟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的独立意见
14、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
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2021 年 7 第四届董事会第
月7日 十六次会议 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8 第四届董事会第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月 30 日 十七次会议 同意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第四届董事会第
12 月 27 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独立意见 同意
十九次会议
日
三、 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等工作情况
2021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机会到公司进行了多次现
场调查,并不定期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长、董事、董事会秘书、财
务负责人及证券法务部等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
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掌握公司的运行状态。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调查。
本人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情况、董
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情况、关联交易发生情况、业务发展情况及信息披
露规范情况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材料,与相关人员沟通,关注公司的经营、治
理情况。
2、勤勉履行职务。
本人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制度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坚守
独立原则审议公司的各项议案,由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都事先对公司提
供的待决策事项的背景资料进行审查,就相关问题和管理层进行充分沟通,促进
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推动企业持续发展。
3、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
2021年,本人不断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加强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
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提高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
益的能力。
五、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在此期间,
本人严格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定期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和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
随时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任职资格情况,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
究,提出意见及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同时,对公司审计部的工作进行监督
检查,并就公司的定期报告、募集资金使用、内部控制情况等事项进行了审阅,
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六、其他工作
2021年度,公司运营情况良好,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
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故2021年度本人没有
提议召开董事会、没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没有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
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七、联系方式
姓名:黄廉熙
电子邮箱:hlx@tclawfirm.com
独立董事:黄廉熙
2022年4月27日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
在 2021 年的工作中,本人充分行使公司赋予的权力,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
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和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1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1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应出席董事会 以通讯方式
现场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8 2 6 0 0
(2)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应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备注
2 2 无
二、 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 年度,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发表独立意见的日期、
会议、事项、意见类型列表如下:
意见
日期 会议届次 事项
类型
1、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1 第四届董事会第
2、关于本次激励计划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的独 同意
月 28 日 十二次会议
立意见
2021 年 3 第四届董事会第
关于设立合营公司的独立意见 同意
月 11 日 十三次会议
2021 年 4 第四届董事会第 2、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月8日 十四次会议 同意
单及首次授予权益数量的独立意见
2、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独立意见
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2、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
见
4、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独立意见
5、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
7、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4 第四届董事会第 8、关于2021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方案
月 25 日 十五次会议 的独立意见 同意
9、关于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10、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独立意见
11、关于授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
见
12、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
意见
13、关于拟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的独立意见
14、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
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2021 年 7 第四届董事会第
月7日 十六次会议 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8 第四届董事会第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月 30 日 十七次会议 同意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第四届董事会第
12 月 27 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独立意见 同意
十九次会议
日
三、 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等工作情况
2021 年度,本人利用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机会,对公司进行了考察,与公
司经营管理人员沟通,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通过电
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
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
网络等有关公司的报道、评价,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1年度,本人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忠实
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
合法权益。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
进行认真审核,并以自己专业知识提出参考意见,使董事会决策更加切实可行。
加强对公司战略发展研究,特别对公司发展、人才规划、科技规划以及中长期战
略发展提出建设性意见。能够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各项表决权,切实维护公
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提名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
委员。在此期间,本人严格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
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定期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
六、其他工作
2021年度,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没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没有提
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七、联系方式
姓名:黄少明
电子邮箱:529049806@qq.com
独立董事:黄少明
2022年4月27日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
在 2021 年的工作中,本人充分行使公司赋予的权力,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
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和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1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1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应出席董事会 以通讯方式
现场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8 2 6 0 0
(2)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应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备注
2 2 无
二、 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 年度,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发表独立意见的日期、
会议、事项、意见类型列表如下:
意见
日期 会议届次 事项
类型
1、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1 第四届董事会第
2、关于本次激励计划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的独 同意
月 28 日 十二次会议
立意见
2021 年 3 第四届董事会第
关于设立合营公司的独立意见 同意
月 11 日 十三次会议
2021 年 4 第四届董事会第 1、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月8日 十四次会议 同意
单及首次授予权益数量的独立意见
2、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独立意见
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2、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
见
4、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独立意见
5、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
7、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4 第四届董事会第 8、关于2021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方案
月 25 日 十五次会议 的独立意见 同意
9、关于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10、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独立意见
11、关于授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
见
12、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
意见
13、关于拟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的独立意见
14、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
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2021 年 7 第四届董事会第
月7日 十六次会议 的独立意见 同意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独立意
2021 年 8 第四届董事会第 见
月 30 日 十七次会议 同意
2、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第四届董事会第
12 月 27 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独立意见 同意
十九次会议
日
三、 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等工作情况
公司已为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并给予了大力的支
持,本人通过听取汇报、实地考察等方式充分了解公司运营情况, 积极运用专业
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1年,作为独立董事,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出席董事会;由董事会决策的
重大事项,本人都事先对公司提供的待决策事项的背景资料进行审查;对公司生
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在听取公司有关人员汇
报的同时,进行现场调查。在日常的董事会会议事务中,本人主动了解、获取做
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公司董事会也能认真听取和重视提出的意见,维护
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勤勉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律法
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方面的认
识和理解,通过规范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切实加强
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思想意识。
五、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此期
间,本人严格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定期参加战略委员会会议和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会议,就重大投资决策与公司管理层保持日常沟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发
展情况及公司自身发展状况,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提出切实可行
的意见;审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切实履行了战略委员会委员和薪
酬与考核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六、其他工作
2021年度,公司运营情况良好,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
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故2021年度本人没有
提议召开董事会、没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没有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
和咨询机构等情况。在履职期间,本人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
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职尽职,充分发挥了独
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联系方式
姓名:孔冬
电子邮箱:18805739900@163.com
独立董事:孔冬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