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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友邦吊顶: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的公告2022-05-21  

                        证券代码:002718           证券简称:友邦吊顶        公告编号:2022-036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召
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
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选举时沈祥先生、
骆莲琴女士、王吴良先生、吴伟江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马惠女
士、石章强先生、鲍宗客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
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人员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满足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
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
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和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
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独立董事马惠女士、石章强先生、鲍宗客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公
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无异议。石章强先生
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
证书。
    公司及董事会对此次届满离任的独立董事黄廉熙女士、黄少明先生、孔冬先
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附件: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简历


    一、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简历
    时沈祥先生,1963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高中学历,曾任汇利水胶器材厂
厂长,嘉兴友邦电器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友邦集成吊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
任本公司董事长、全国工商联家具装饰业商会副会长,中国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协
会副会长,中国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协会天花吊顶材料分会会长。

    截至公告日,时沈祥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47,096,691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35.83%,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时沈祥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
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
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5)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时沈祥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骆莲琴女士,1963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高中学历,曾任金达控股有限公
司工会主席,汇利水胶器材厂副厂长,嘉兴友邦电器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友
邦集成吊顶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

    截至公告日,骆莲琴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40,585,502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30.88%,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骆莲琴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
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
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5)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骆莲琴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吴良先生,1966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曾任浙江超同化纤集
团公司厂长、总经理,浙江联和电光源厂厂长,嘉兴友邦电器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

    截至公告日,王吴良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2,461,973股,公司总股本的
1.87%,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吴良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
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受到证
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王吴良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吴伟江先生,1977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曾任青岛海尔冰箱公
司区域营销中心经理,广东华帝集团特许专卖科科长,广东欧普照明营销总经理
助理,嘉兴友邦电器有限公司营销总监、策划总监,浙江友邦集成吊顶有限公司
策划总监。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截至公告日,吴伟江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762,839股,公司总股本的
1.34%,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吴伟江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
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受到证
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吴伟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简历
    马惠女士,1974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律
师。历任山西太原酒厂操作工、浙江银燕集团营销部部长、浙江海威特律师事务
所律师,现任浙江泰嘉律师事务所主任,浙江海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曾荣获浙江省优秀女律师、浙江省巾帼建功标兵、嘉兴市三八红旗手、嘉兴
市行业先进个人、海盐县优秀法律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现为浙江省第十届律师代
表大会代表、嘉兴市律师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理事、嘉兴市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
员、海盐县政协委员。

    截至公告日,马惠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
披露的情况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马惠女
士不存在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
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马惠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石章强先生,1977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正高级经济
师,上海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导师。曾就职于宁波方
太厨具有限公司、上海联纵智达营销咨询有限公司等。现任上海品牌服务专委会
秘书长、国家工信部专精特新评审专家、新华社民族品牌工程专家委员、上海锦
坤品牌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上海锦坤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监事、湖南安邦制药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阳新屯鸟餐饮科技有限公司监事等。

    石章强先生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
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披露的
情况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石章强先生不
存在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3)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
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
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石章强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鲍宗客先生,1985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
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杭州华星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大东方椅业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先临三维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鲍宗客先生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
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披露的
情况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鲍宗客先生不
存在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3)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
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
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鲍宗客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