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 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现发 表书面意见如下: 经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资历资质进 行核查,我们认为:立信具备为上市公司服务的资质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 业务发展和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立信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工作认真负责, 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立信具备较 好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续聘立信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 性及工作质量,因此,我们同意将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3 年度的审计机构的议案 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马惠、石章强、鲍宗客 2023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