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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莱特: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15-10-30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金莱特                      公告编号:2015-058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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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
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田畴、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
计主管人员) 冷姝娜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
完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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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948,605,242.56                     806,288,122.39                       17.6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637,362,562.24                     620,216,344.39                        2.76%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255,379,525.84                   80.55%           647,074,600.19                46.0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9,362,556.40                    2.34%            35,816,217.85                 9.1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9,150,943.90                    7.41%            35,133,837.53                18.35%
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43,213,957.43               -188.9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736                   -26.98%                    0.2878              -20.4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736                   -26.98%                    0.2878              -20.4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48%                    -0.76%                    5.67%                0.04%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26,654.5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1,055,000.00 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资金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8,505.00 公益捐款

减:所得税影响额                                                                  227,460.11

合计                                                                              682,380.32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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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4,465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田畴                境内自然人            57.66%     107,642,535       107,642,535 质押                 67,600,000

蒋光勇              境内自然人             6.43%      12,000,000        12,000,000 质押                  7,340,000

蒋小荣              境内自然人             3.21%       6,000,000         6,000,000

江门市向日葵投资
                    境内非国有法人         2.89%       5,400,000         5,400,000
有限公司

中金浦成投资有限
                    境内非国有法人         1.45%       2,700,000
公司

上海星杉梧桐投资
发展中心(有限合 境内非国有法人            1.38%       2,567,720
伙)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
                    国有法人               0.79%       1,468,700
责任公司

王春飞              境内自然人             0.48%         902,100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
公司-时节好雨 23 境内非国有法人           0.43%         800,000
号集合资金信托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
                    境内非国有法人         0.29%         541,600
有限公司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中金浦成投资有限公司                                                     2,7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700,000

上海星杉梧桐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
                                                                         2,567,720 人民币普通股          2,567,720
伙)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468,700 人民币普通股          1,468,700

王春飞                                                                    902,100 人民币普通股             902,100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时节好雨
                                                                          8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800,000
23 号集合资金信托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541,600 人民币普通股             541,600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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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惠蕊                                                                  513,300 人民币普通股          513,300

冼文坚                                                                  480,074 人民币普通股          480,074

鲁颖坚                                                                  460,001 人民币普通股          460,001

慕丰硕                                                                  4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450,000

                                   1、田畴与蒋小荣是夫妻关系,是一致行动人;
                                   2、蒋小荣与蒋光勇是兄妹关系;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3、田畴是江门市向日葵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是一致行动人;
明
                                   4、此外,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
                                   不适用
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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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
(1)货币资金:报告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了3700万元,减幅为56.99%,主要原因系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

公司、向深圳供应链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及新厂房基建投入所致;

(2)应收票据:报告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了1900万元,减幅为62.54%,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及时背书所

收汇票所致;

(3)应收账款:报告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了6000万元,增幅为56.69%,主要原因系销售收入增长及深圳

供应链控股子公司应收账款并入所致;

(4)预付款项:报告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了7300万元,增幅为2686.35%,主要原因系深圳供应链控股子

公司预付货款所致;

(5)其他应收款:报告期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了480万元,减幅为72.30%,主要原因系出口退税及时退回

所致;

(6)递延所得税资产:报告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了39万元,增幅为79.46%,主要原因系应收账款增加,

计提的坏账准备相应增加所致;

(7)短期借款:报告期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了6200万元,增幅为208.64%,主要原因系对外投资力度加大

及新厂房基建投入增加,公司向银行适当办理贷款业务所致;

(8)应付票据:报告期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了5600万元,增幅为156.27%,主要原因系货款结算方式改变

所致;

(9)预收款项:报告期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了3300万元,增幅为632.23%,主要原因系新客户增加,预付

货款收入及向深圳供应链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借款计入预收款项所致;

(10)应交税费:报告期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了83万元,增幅为201.29%,主要原因系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于2015年到期,目前正申请重新认定,本报告期暂按25%所得税缴纳所致;

(11)实收资本:报告期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了9335万元,增幅为100%,主要原因系公司于6月份实施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以未分配利润送5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5股,派现金2元)所致。


2、利润表
(1)营业收入: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20000万元,增幅46.05%,主要原因系母公司业务增长及深圳供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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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链控股子公司收入并入所致;

(2)营业成本: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9000万元,增幅52.88%,主要原因系厂房、设备等固定资产折

旧增加及收入增加致生产成本相应增加所致;

(3)销售费用: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330万元,增幅45.11%,主要原因系开拓新客户、新产品宣传等

致销售成本增加及出货量增加,运输费用相应增加所致;

(4)财务费用: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620万元,减幅1421.21%,主要原因系人民币贬值,汇率变动所

致;

(5)资产减值损失: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20万元,增幅328.10%,主要原因系销售收入增加,应收

账款相应增加所致;

(6)投资收益: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330万元,增幅5446.23%主要原因系公司参股的金信小额贷款公

司经营情况良好,按持股比例获得收益所致;

(7)营业外收入: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370万,减幅77.90%,主要原因系去年同期公司出售高沙三街

22号厂房,而本报告并无主营业务以外销售业务所致;

(8)营业外支出: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95万元,减幅86.74%,主要原因系去年同期公司清理报废设

备,而本报告并无固定资产清理事项所致;

(9)所得税费用: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450万元,增幅78.51%,主要原因系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于2015

年到期,目前正申请重新认定,本报告期暂按25%所得税缴纳所致;


3、现金流量表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9200万元,减幅188.94%,主要原因系1、

母公司销售收入增加及库存增加;2、人工成本增长;3、本报告期所得税款暂按25%缴纳;4、深圳供应链

控股子公司现金流并入。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了12500万元,增幅73.41%,主要原因系1、

投资设立深圳供应链控股子公司;2、投资设立浙江安备新能源控股子公司;3、向深圳供应链控股子公司

提供借款;4、公司二期厂房设备购置增加。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了6370万元,减幅59.43%,主要原因系公

司于2014年1月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使得去年同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数值较大,而本报告

期并无重大筹资活动所致。




                                                                                                   7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所获得的所得税优惠已于2014年12月31日到期,如未能持续获得高新技术企

业认定,则2015年度所得税率将出现上升,按照2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将对公司的净利润情况带来

一定的影响。

       2015年4月,公司向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部门提交了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申报资料。2015

年9月30日,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订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外发布了粤科公示[2015]24号文《关于

公示广东省2015年第一批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公司拟通过2015年高新技术企业评审,公示

期为15个工作日。截至本报告日,公示期已结束,但仍需向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部门报备后才能向

企业下发评审通过批文,评审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
益变动报告书中
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
承诺

                    持股 5%以上股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2014 年 01
                    东:田畴、蒋光 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                  3年        正在履行
                                                                                      月 29 日
                    勇               部分股份。

                                     如因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
首次公开发行或                       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并已由有权部门作
再融资时所作承                       出行政处罚或人民法院作出相关判决的,将依法回购 2014 年 01
                    公司                                                                           长期       正在履行
诺                                   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对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月 29 日
                                     述或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并
                                     已由有权部门做出行政处罚或人民法院做出相关判
                                     决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如因金莱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2014 年 01
                    控股股东:田畴                                                                 长期       正在履行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 月 29 日


                                                                                                                         8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并已由有权部门作
                 出行政处罚或人民法院作出相关判决的,将购回本人
                 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对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并已由
                 有权部门做出行政处罚或人民法院做出相关判决的,
                 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在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公司
                 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公开披露财务                         尚未出现
                                                                    2014 年 01
控股股东:田畴 报告每股净资产时,且在符合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相                    3年    承诺触发
                                                                    月 29 日
                 关法律法规的条件下,本人承诺将在股东大会上对回                         条件
                 购股份的预案投赞成票。

                 在公司上市后,将严格遵守上市前做出的股份锁定及
                 减持限制措施承诺,股份锁定期满后,上市后第 4 年
                 及第 5 年每年减持股份总数(包括直接持股及间接持
                                                                                        尚未出现
                 股)为金莱特上一年度末总股本的 1%-3%。若单次 2014 年 01
控股股东:田畴                                                                   5年    承诺触发
                 减持数量大于 100 万股(包括 100 万股),本人将通 月 29 日
                                                                                        条件
                 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若单次减持数量小于 100
                 万股,本人将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的方式进行减
                 持。

                 在公司上市后,将严格遵守上市前做出的股份锁定及
                                                                                        尚未出现
持股 5%以上股 减持限制措施承诺,股份锁定期满后,上市后第 4 年 2014 年 01
                                                                                 5年    承诺触发
东:蒋光勇       及第 5 年每年减持股份总数为 50 万-100 万股。本人 月 29 日
                                                                                        条件
                 将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的方式进行减持。

                 本人将严格依照《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等相关制度及公司可能于未来依照法律法规及证券
                 交易所的规定不时予以修订或颁布之其他有关制度,
持股 5%以上股 以公司的利益为第一考量,尽量减少及避免与公司发
                                                                    2014 年 01
东:田畴、蒋光 生关联交易;当关联交易无法避免时,本人将通过自                    长期   正在履行
                                                                    月 29 日
勇               身合法权利促使公司严格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确
                 保不可避免之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允。若因本人违反上
                 述承诺而致使公司遭受损失,则由本人向公司承担赔
                 偿责任。

                 如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
                 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
                 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         2014 年 01
公司                                                                             长期   正在履行
                 外),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将及时充分披露未能 月 29 日
                 履行原因,提出补充或替代承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如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
                 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 2014 年 01
控股股东:田畴                                                                   长期   正在履行
                 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 月 29 日
                 人将采取以下措施:将及时充分披露未能履行原因,



                                                                                                   9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提出补充或替代承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本人
                               应得的现金分红由金莱特直接用于执行未履行的承
                               诺或用于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上市公司或投资者
                               带来的损失。若本人在赔偿完毕前进行股份减持,则
                               减持所获资金交由上市公司董事会监管并专项用于
                               履行承诺或用于赔偿,直至本人承诺履行完毕或弥补
                               完上市公司、投资者的损失为止。

                               针对近期股票市场的非理性波动,为促进公司持续、
                               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公司股东利益,计划自 2015
                               年 7 月 10 日起六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
其他对公司中小                                                                    2015 年 07
                    控股股东   的交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对                  6 个月   正在履行
股东所作承诺                                                                      月 10 日
                               公司股份进行增持,拟增持股份数量不少于公司股份
                               的 1%,即不少于 2,000,000 股;同时,在增持期间及
                               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公司的股份。

承诺是否及时履
                    是
行

未完成履行的具
体原因及下一步      无
计划(如有)


四、对 2015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 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
                                                                    0.00%     至                           30.00%
度

201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
                                                                     4,087    至                             5,313
间(万元)

201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4,087

                                            1、募投项目产能逐步释放,订单量增加,销售收入增加;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2、公司直接持有 30%股权的金信小额贷款公司盈利状况良好;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10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0 月 30 日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