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莱特: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2020-07-09
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金莱特 公告编码:2020-094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30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发出的《关于对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
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9】第 465 号),要求公司就主要股东及其一致行
动人表决权恢复事项是否合法合规进行补充说明。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中介机构对相关事
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及回复,现将相关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问题一:根据蒋小荣及其子女出具的《承诺函》,于上述股权转让后,蒋小荣无条
件、不可撤销地放弃行使其对上市公司的任何表决权或提名董事候选人的权利;其子女
田野阳光、田一乐、田甜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放弃行使其对上市公司的任何表决权或提
名董事候选人的权利直至其年满十八周岁。请你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律师对蒋小荣
及其一致行动人拟恢复表决权及提名权的行为是否违反其原做出“无条件、不可撤销放
弃”的承诺,是否合法合规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1、 监事会意见
蒋小荣及其一致行动人拟恢复表决权及提名权的行为虽然与其原做出“无条件、不
可撤销放弃”的承诺存在一定的矛盾和冲突的地方,但其申请系基于公司客观实际情况
发生变化作出,最终目的是为了维护上市公司股权稳定和可持续发展以及中小股东的利
益。
经公司与蒋小荣协商,蒋小荣及其一致行动人已同意撤回上述恢复表决权及提名权
的申请并继续履行其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所持公司股权转让给华欣创力时所出具的承诺。
截至目前,蒋小荣及其一致行动人一直按照原承诺内容履行,并未违反《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
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独立董事意见
蒋小荣及其一致行动人拟恢复表决权及提名权的行为虽然与其原做出“无条件、不
可撤销放弃”的承诺存在一定的矛盾和冲突的地方,但其申请系基于公司客观实际情况
发生变化作出,最终目的是为了维护上市公司股权稳定和可持续发展以及中小股东的利
益。
经公司与蒋小荣协商,蒋小荣及其一致行动人已同意撤回上述恢复表决权及提名权
的申请并继续履行其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所持公司股权转让给华欣创力时所出具的承诺。
截至目前,蒋小荣及其一致行动人一直按照原承诺内容履行,并未违反《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
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3、律师意见
详见《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广东金
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注函〉所涉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问题二:根据蒋小荣及其子女出具的《承诺函》,蒋小荣及其一致行动人曾承诺永
久不再参与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且永久不会通过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其他任何方式谋
求上市公司控制权。请你公司结合上述承诺内容说明蒋小荣及其一致行动人以你公司控
股股东华欣创力股份被冻结为由申请恢复表决权的原因、目的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公司通过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获悉,公司控股股东
华欣创力因其债权债务纠纷,其所持公司 55,991,330 股股份于 2019 年 8 月 21 日被广东
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
鉴于华欣创力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且该等情形导致华欣创力所持公司股份存在
不确定性,蒋小荣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田野阳光、田一乐、田甜、向日葵向公司申请恢
复其对公司的表决权及提名董事候选人的权利。蒋小荣女士申请豁免相关承诺,是因为
华欣创力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可能因司法强制执行导致控制权变更,影响上市公
司股权结构稳定性,甚至对公司基本面造成不利影响。
经公司与蒋小荣协商,蒋小荣及其一致行动人已同意撤回上述恢复表决权及提名权
的申请并继续履行其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所持公司股权转让给华欣创力时所出具的承诺。
问题三:蒋小荣及其一致行动人与华欣创力等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的协议安排。
【公司回复】:
蒋小荣及其一致行动人与华欣创力不存在其他未披露的协议安排。
特此公告。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