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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莱特: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7-14  

						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金莱特           公告编码:2020-096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第五届监
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0 年 7 月 13 日在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金桐路 21 号六楼会
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其中詹惠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
其他监事以现场形式出席。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钻英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20 年 6 月 5 日,公司完成了 2019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实施权益分派股
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4 元(含税),根据公司
《2020 年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中关于发行价格调整的
相关规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及募集资金总额等进行调整,调整前后
相关内容如下:

    (1)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为7.03元/股。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
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
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
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
转增股本数,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为 7.03 元/股。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
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
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
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2020 年 6 月 5 日,公司完成了 2019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价格由 7.03 元/股调整为 6.99 元/股。

    (2)发行数量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57,400,000股(含57,400,000股),非公开发
行股票数量上限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
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文件为准。全部由南昌新如升科技有限公司、中山市志劲科
技有限公司以现金认购。最终发行股票数量在上述范围内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根据具体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按照发行对象的认购股数及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计算,发行对象拟认购股数
和金额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拟认购股数(股)   拟认购金额(元)
  1       南昌新如升科技有限公司      28,700,000        201,761,000
  2       中山市志劲科技有限公司      28,700,000        201,761,000
                 合计                 57,400,000        403,522,000
      注:各发行对象拟认购金额=发行价格×各发行对象拟认购股数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
事项,本次发行数量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为:
      Q1=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本次发行股票数量;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Q1
为调整后的本次发行股票数量。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 57,400,000 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上限未超
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全部由南昌新如升科技有限公司、中山市志劲
科技有限公司以现金认购。最终发行股票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
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按照发行对象的认购股数及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计算,发行对象拟认购股数
和金额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认购股数(股)     认购金额(元)
  1      南昌新如升科技有限公司      28,700,000        200,613,000
  2      中山市志劲科技有限公司      28,700,000        200,613,000
                 合计                57,400,000        401,226,000
      注:各发行对象拟认购金额=发行价格×各发行对象拟认购股数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
权事项,本次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3)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调整前: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403,522,000元,扣除发行费用
后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 401,226,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
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0 修订)》、《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
修订)》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5 号——上市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编制了《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
行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
协议的议案》
     2020 年 3 月 6 日公司分别与中山市志劲科技有限公司、南昌新如升科技有
限公司签署了《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
份认购协议》。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20 年 3 月 20 日发布的《发行监管问答——
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引入战略投资者有关事项的监管要求》相关要求,
经与特定对象协商一致,公司分别与中山市志劲科技有限公司、南昌新如升科技
有限公司就上述《股份认购协议》签订了《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7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