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莱特: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预披露公告2020-07-16
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金莱特 公告编码:2020-101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
收到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孟繁熙、孙莹、梁惠玲提交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
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 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孟繁熙、孙莹、梁惠玲
2、股东持有股份的数量、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计划减持股
占公司 计划减持股
持股数量 份数量不超
序号 股东名称 职务 总股本 份数量不超
(股) 过公司总股
比例 过(股)
本比例
董事、常务副
1 孟繁熙 650,000 0.338% 162,500 0.084%
总经理
2 孙莹 副总经理 250,000 0.130% 62,500 0.033%
副总经理、董
3 梁惠玲 97,000 0.050% 21,000 0.011%
事会秘书
合计 997,000 0.518% 246,000 0.128%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股权激励计划
3)减持期间:自 2020 年 8 月 28 日起六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个人承诺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4)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5)减持方式: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
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
数量做相应调整。
三、 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计划减持股东承诺:在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严格遵守《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作指引》、
《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
进行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
2、本次计划减持股东承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自主行为,同意公司
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代为履行披露义务。
3、本次计划减持股东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上述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计划减持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
因此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
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造成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2、本次计划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
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6、在上述股份减持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孟繁熙、孙莹、梁惠玲分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金莱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