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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莱特: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2020-11-03  

                        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金莱特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修订稿)




                   二○二○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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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声明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承诺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并对本预案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
律责任。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
专业顾问。

    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
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本预案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
和完成尚待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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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事项提示

    1、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2、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
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
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
其他机构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
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
权范围内,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询价
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

    3、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发行股票数量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
发行价格计算得出,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即不超过 57,560,000
股。若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或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4、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
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本次非公开发行采取询价
发行方式,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文后,
根据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
                                    3
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
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5、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57,3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
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投向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额

 1             健康电器产业化项目             32,837.17        28,000.00

 2        安全与智能化工程设备购置项目        16,071.02        14,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15,300.00        15,300.00

                  合计                        64,208.19        57,300.00


       如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的金
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
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
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6、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投资者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本次发行对象所
取得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
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7、为充分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为股东提供稳定持续的投资回报,公
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未来
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该规划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
政策情况,详见本预案“第四节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

       8、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
老股东按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4
    9、本公司董事会已制定《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
施》,本公司提示投资者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
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
赔偿责任,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
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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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录
公司声明........................................................................................................................ 2
重大事项提示................................................................................................................ 3
释义................................................................................................................................ 9
第一节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10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10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10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背景.................................................................... 10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目的.................................................................... 12
      三、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13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概要............................................................... 14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14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14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14
             (四)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14
             (五)发行数量............................................................................................ 15
             (六)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 15
             (七)发行股份的限售期............................................................................ 16
             (八)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16
             (九)上市地点............................................................................................ 16
             (十)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有效期............................................................ 16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16
      六、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17
      七、本次发行的审批程序................................................................................... 17
             (一)已履行的批准程序............................................................................ 17
             (二)尚需履行的批准程序........................................................................ 17
第二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18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18
      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18

                                                                  6
           (一)健康电器产业化项目........................................................................ 18
           (二)安全与智能化工程设备购置项目.................................................... 23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等的影响....................... 26
           (一)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26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27
第三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28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对公司业务、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业
     务结构的影响....................................................................................................... 28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及资产整合计划........................ 28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章程的影响............................................................ 28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28
           (四)本次发行对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28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28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28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29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现金流量的影响.................................................... 29
     三、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
     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29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
     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30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负债情况的影响............................................................... 30
     六、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 30
第四节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 33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33
     二、公司最近三年的利润分配情况................................................................... 35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0 年-2022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 36
第五节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采取措施.............. 41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41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44

                                                            7
三、董事会选择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44
      (一)本次发行是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 44
      (二)优化财务结构、增强抗风险能力.................................................... 44
四、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 45
      (一)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45
      (二)强化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45
      (三)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45
      (四)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将积极回报股东................ 46
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
措施的承诺........................................................................................................... 46
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
施的承诺...............................................................................................................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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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释义

       本预案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汇具有如下含义:


金莱特、发行人、上市公司、
                           指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公司

                                深圳华欣创力科技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系金莱特之控股
华欣创力                   指
                                股东
国海建设                   指   国海建设有限公司,系金莱特全资子公司
                                广东顺德斗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一家专门从事时尚、
斗禾                       指
                                科技型健康家电产品研发与销售的企业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
本预案                     指
                                票预案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本次向特定对
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发行   指
                                象以非公开方式发行 A 股股票的行为

公司章程                   指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                   指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最近三年一期               指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以及 2020 年 1-6 月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注:本预案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位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9
               第一节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     金莱特
证券代码:     002723
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法定代表人:   卢保山
注册资本:     192,207,000 元
住所:         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金桐路 21 号
电话:         0750-3167074
传真:         0750-3167075
电子信箱:     kn_anyby@kennede.com
公司网址:     www.kennede.com
经营范围:     研发、生产、销售:灯具、灯饰及配件、家用电器、五金制品、厨房用
               品;生产:密封型铅酸蓄电池;自营产品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和
               禁止及法律、法规规定需前置审批的项目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背景

    1、我国家电市场分化加剧,健康类电器成为新兴品类

    近年来,我国的家电行业转型升级工作取得一定成效,行业整体的技术创新
能力显著提高,发展效益持续提升,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2019 年我国
家电行业营业收入为 16,027.4 亿元,同比增长 4.3%;利润总额为 1,338.7 亿元,
同比增长 10.9%。同时,我国的家电市场分化不断加剧,空调、冰箱、洗衣机等
传统家电的增速有所放缓,健康家电、智能家电等新品类逐渐受到消费者的喜爱,
产品销量实现较快增长。以空气净化器为例,根据中国质量协会在 2020 年 9 月
发布的《2019-2020 中国空气净化行业消费白皮书》以及海关进出口数据显示,
我国 2019 年空气净化器总销量约为 2,522 万台,销售金额达到 139 亿元。
                                      10
    而在 2020 年全球新冠疫情的冲击下,消费者的健康意识愈发增强,短时间
内对健康类电器的关注度大幅提升,由于具有杀菌、消毒等功能的健康类电器能
够较好地解决当下的家电消费痛点,满足消费者的居家生活健康需求,因而促使
越来越多的家电企业进入健康电器领域。但目前我国大部分健康电器产品仍处于
市场导入阶段,相关的质量标准体系尚不健全,行业发展环境仍有待完善,预计
随着下游市场对健康类电器产品的需求持续增加,我国健康电器市场将进入快速
增长期,掌握相关核心技术与销售渠道的家电企业将拥有更为有利的竞争优势,
在市场竞争中获得更多份额。

    目前,行业内的部分企业已率先投入资金用于健康电器产品的研发与推广,
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我国健康电器行业发展时间较短,产业配套体系不够
完备,使得现阶段市场上的健康电器产品类型较为有限,且产品质量参差不齐,
健康电器产品的普及率仍处于较低水平。未来在消费升级的大背景下,健康电器
产品的需求量有望进入高速增长阶段,这将为我国家电企业带来新的机遇与挑战,
引导行业内企业加快健康类电器的技术研发力度,开发出功能强大、质量可靠的
健康电器产品,以保障消费者的居家生活健康。

    2、我国建筑业的支柱地位日益巩固,行业集中度不断提高

    基于建筑行业良好的发展前景,公司 2019 年通过并购国海建设涉足建筑工
程施工领域。国海建设业务范围涵盖市政公用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等多项工程施
工业务。公司主营业务由原先单一主业转变为双轮驱动发展战略,致力于开拓新
的利润增长点,实现业务多元化发展,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重要的物质生产部门之一,随着我国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
性改革,国内建筑业从高速发展期转入平稳增长期,国内建筑业增加值增速与国
内生产总值增速偏差逐渐收窄,建筑总产值持续提高,建筑业的支柱产业地位得
到进一步巩固。根据中国建筑业协会发布的《2019 年建筑业发展统计分析》全
年全社会建筑业增加值 70,904 亿元,比上年增长 5.6%,自 2010 年起,建筑业增
加值占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始终保持在 6.6%以上。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建筑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包括《建筑业发展
“十三五”规划》、《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 年)》、《关于加强城市
                                   11
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
《关于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若干规定》等,上述国家产业政策的推进给建筑
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但由于建筑行业准入门槛低,参与者众多,我国建筑业目前的市场化程度较
高,行业竞争格局呈现“金字塔”状,即少数大型企业掌握着投资规模大、技术
要求高的工程项目,大多数中小型企业则在工期较短、利润有限的小型工程领域
展开激烈竞争。因此,尽管我国建筑业整体处于充分竞争的状态,但随着国家对
建筑企业规范经营和工程质量管理的监管力度不断加大,行业集中度将逐步提高,
技术水平领先、设备条件一流、资金实力雄厚的建筑企业将占据更多的市场份额,
这将促使更多的建筑企业加强技术研发应用与工程设备升级,从而不断提高施工
效率,实现提质增效。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目的

    1、优化公司家电产品结构,顺应健康电器领域的发展趋势

    公司深耕小家电行业多年,掌握了一系列与小家电产品相关的核心技术,积
累了大量的产品研发、生产制造与市场拓展经验,对下游市场的需求变化具有敏
锐的洞察力。在新冠疫情期间,公司加大对健康电器的研发力度,成功推出智能
遥控紫外线杀菌灯、杀毒空气净化器等健康电器产品,及时地满足了消费者改善
空气质量、保障健康生活的需求。然而公司目前主要依托现有厂房和设施设备进
行健康电器产品的生产,产品类型较少,生产能力有限,且部分设备在效率与精
度上难以满足日益发展的技术要求,公司亟需建设符合健康电器产品工艺需求的
生产基地,并配备性能优良的生产设备,对健康电器产品进行产能扩充。

    为了顺应家电行业转型升级的趋势,抓住健康电器领域的发展机遇,公司计
划通过此次非公开发行募集项目所获资金,以扩大健康电器产品的生产规模,提
高供货能力,以快速响应下游市场对健康电器产品的使用需求,取得市场先发优
势,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2、提高公司建筑工程质量,降低施工成本,提升盈利空间

    公司十分 重视 工程质 量安全 管理 ,按照 ISO9001 质 量管理 体系、 GB/T
                                   12
24001-2016 环境管理体系及 GB/T28001-201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标准开展
全面质量管理(TQC)工作,建立了 PDCA(即“计划→实施→检查→处置”)循
环模式,形成由组织保证、过程管理保证和制度保证三部分组成的质量管理体系。
但在过程质量管理方面,由于公司现有的工程设备数量较少、品种不全,且长期
依赖设备租赁企业的机械设备,难以掌握所租设备的实际运行状态,容易出现设
备故障、设备匹配性差等问题,进而影响施工效率与质量。

    此外,由于设备出租方通常利用承租方工期有限、设备依赖性强的特点,存
在抬高租赁价格的情况,使得公司设备租赁费用占据总施工成本的比重仍然较高,
制约了公司利润水平的增长。

    为了提高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同时降低施工成本,获得价格优势,提升
盈利空间,公司计划使用此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引进一批价格适中、质量可靠
的通用工程设备,高效利用自有设备来完成不同领域工程项目的建设,为工程质
量提供切实保障,对工程进度实现良好把控,同时降低施工成本,提升盈利空间。


三、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
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
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
或其他机构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
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董事会在股东大
会授权范围内,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
询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
象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披露发行对象与
公司之间的关系。


                                   13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概要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股票面
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全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获得中国证监会
核准后的批文有效期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
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
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
机构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
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
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董事会在股东大
会授权范围内,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
询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
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四)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
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
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计算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14
       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的现金
股利,N 为每股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本数。

       在前述发行底价的基础上,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
发行的核准批文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根据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

(五)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本次发行价格,且不超过本
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即不超过 57,560,000 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
股本发生变化的,发行上限按届时的公司总股本相应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数量根据证监会的核准情况,由授权董事会
根据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人协商共同确定。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
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
动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六)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57,3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
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投向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额

 1             健康电器产业化项目              32,837.17        28,000.00

 2        安全与智能化工程设备购置项目         16,071.02        14,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15,300.00        15,300.00

                  合计                         64,208.19        57,300.00


       如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的金
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15
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
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
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七)发行股份的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公司股份,自本次非公开
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限售期届满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至股份解除限售之日止,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
公司股份因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
股份限售安排。

(八)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全体
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九)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在限售期届满后,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十)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
日起十二个月。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尚未确定发行对象,暂无法确
定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最终是否存在因关联方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等文件中披露。



                                  16
六、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华欣创力直接持有公司 55,991,33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
本 29.13%,为公司的控股股东。蔡小如持有华欣创力 99.18%股权,为公司的实
际控制人。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192,207,000 股,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
上限 57,560,000 股进行测算,并假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在本次发行中认购
股份,本次发行完成后,华欣创力将持有公司 22.42%的股份,仍为公司的第一
大股东;蔡小如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
生变化。


七、本次发行的审批程序

(一)已履行的批准程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和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尚需履行的批准程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在获得中国证
监会核准后,将向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
登记和上市事宜,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全部呈报批准程序。




                                   17
        第二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 57,300.00 万元,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投向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额

 1             健康电器产业化项目              32,837.17        28,000.00

 2        安全与智能化工程设备购置项目         16,071.02        14,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15,300.00        15,300.00

                  合计                         66,908.19        64,208.19


       如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的金
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
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
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一)健康电器产业化项目

       1、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为健康电器产业化项目,实施主体为广东金莱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系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项目总投资为 32,837.17 万元,
项目建设期为 2 年。

       公司拟在江门市棠下镇建立健康电器生产基地,铺设空气净化器、冷暖两用
风扇、加湿器等电器产品的生产线,选用国内外领先的生产设备,打造环境良好、

                                         18
设施齐全的健康电器产品生产车间;设立检测区、老化车间和仓库,加强对产品
的质量检测力度,同时对原材料仓库和成品仓库进行合理布局,提高物流效率。
本项目达产后,公司将新增 360 万台健康电器产品产能,包括桌面空气净化器、
家用空气净化器、冷暖两用风扇以及加湿器等,以此优化公司产品结构,开拓新
的业务增长点,满足下游市场对健康电器产品日益增长的使用需求,逐步提高公
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优化产品结构,开拓新的业务增长点

       国内宏观经济的稳步发展与居民收入水平的持续提升促使家电消费市场的
需求结构发生改变,空调、冰箱、洗衣机等传统家电产品的渗透率基本饱和,终
端消费以更新需求为主,而小家电产品凭借功能新颖、使用便捷、体积轻巧的特
点,迅速进入消费者的视野,电子商务平台的蓬勃发展则更是为小家电市场体量
的快速扩张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其中在新冠疫情的影响下,消费者更加注重居
家环境的健康,对健康电器产品的需求量大幅增加,且主要通过线上渠道进行购
买。

       在新冠疫情期间,公司加大对健康电器的研发力度,成功推出智能遥控紫外
线杀菌灯、杀毒空气净化器等健康电器产品,及时地满足了消费者改善空气质量、
保障健康生活的需求。然而公司目前主要依托现有厂房和设施设备进行健康电器
产品的生产,产品类型较少,生产能力有限,且部分设备在效率与精度上难以满
足日益发展的技术要求,因此公司亟需建设符合健康电器产品工艺需求的精益化、
智能化生产基地,并配备性能优良的生产设备,对健康电器产品进行产能扩充。

       公司拟通过本项目的建设投产空气净化器、冷暖两用扇、加湿器等健康电器
产品,一方面优化产品结构,为下游客户“一站式”提供多样化的产品选择,夯实
公司的市场基础,另一方面不断加强产品的外观与功能设计,提高产品的技术含
量,积极把握健康电器领域的市场机会,开拓新的业务增长点,拓展更多的市场
份额。

                                     19
       2)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抓住健康电器领域的发展机遇,取得市场先发
优势

       我国家电行业在近年来取得长足发展与进步,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产品品质
持续提升,形成了相对完整的产业配套体系,且出口金额屡创新高,中国作为全
球家电制造大国与出口大国的地位进一步得到巩固。然而受全球宏观经济增长乏
力、汇率波动幅度增大、国内人口红利消失等因素的影响,家电行业主要产品的
销量增速逐渐放缓,刚性需求呈现增长疲软态势,行业整体正处于结构调整的阵
痛期。由此,产品与技术创新将成为家电行业转型升级的驱动力,在需求端表现
为消费者对健康化、智能化和品质化的家电产品需求增加,在供给端表现为家电
企业更加注重产品在设计理念、工艺流程与功能组合等方面的创新。

       公司深耕小家电行业多年,掌握了一系列与小家电产品相关的核心技术,积
累了大量的产品研发、生产制造与市场拓展经验,对下游市场的需求变化具有敏
锐的洞察力,已率先在健康电器领域进行初步布局,先后开发了空气净化器、智
能遥控紫外线杀菌灯等健康电器产品,取得了良好的市场反响。为了顺应家电行
业转型升级的趋势,抓住健康电器领域的发展机遇,公司需要扩大健康电器产品
的生产规模,提高供货能力,以快速响应下游市场对健康电器产品的使用需求,
取得市场先发优势。

       3)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打造自动化生产车间,提高精益化生产能力

       家电产品的生产工艺包括模组开发、线路板插件、装配、检测与物流仓储等
工序,任何一个环节的误差都有可能导致产品存在质量安全隐患,一旦发生产品
质量安全问题,不仅会影响消费者的人身安全,使公司面临赔偿或诉讼,还会损
害公司多年来积累的良好口碑,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为了降低产品
质量风险,确保产品质量达到客户要求,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并严格执行各项质量管理措施。但随着公司产品品类与客户群体的增加,产品质
量检测难度不断加大,依靠现有的生产设备已无法满足日益严苛的产品质量要求,
公司需要进一步提高生产管理能力,通过设备升级、流程优化、系统管理等方式
加强对产品质量的把控,保障多品类、多批次产品的质量可靠性。

       公司在本项目的建设中将选用高度自动化的生产设备,打造自动化、规范化
                                     20
的生产车间,一方面提高生产精度,减少因人为操作失误、设备老化等问题导致
的产品外观与功能瑕疵;另一方面改进生产流程,缩短各工序衔接的时间,提高
生产效率。同时,公司还将引入 MES 生产管理系统,借助信息化手段对设备状
态、工艺参数、生产进度进行实时监控,并采集生产车间各环节产生的数据,形
成大数据积累,从而实现生产全过程的可视化、数字化管理,有助于公司快速发
现并解决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问题,提高质量管理效率。

    (2)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公司庞大的营销网络与优质的客户资源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市场基础

    公司在二十年的发展过程中坚持全球化布局战略,建立了覆盖全球 100 多个
国家和地区的营销网络,实行线上线下渠道联动发展的营销策略,业务现已遍及
东南亚地区、中东地区、非洲、欧洲、南北美洲。公司凭借质量可靠的产品与快
速响应的销售服务,成功进入名创优品、Firefly(菲律宾照明采购及零售商)、
Western International(阿联酋综合电器采购商)、Walmart(美国知名连锁商超)、
ACE(印尼连锁零售商)、Avenue Supermarts(印度连锁零售商)等大型企业的
供应链体系,积累了优质的客户资源,产品性能与质量得到了市场的普遍认可。

    在国内市场方面,公司已在广东、福建、湖南、山东、陕西、江苏、四川、
河南、安徽、浙江等地成功开展销售业务,同时不断加大与国内一线知名客户(如
名创优品等)的合作力度,逐步提高国内业务的销售比重,对冲国际贸易形势变
化给公司出口业务带来的不利影响。

    针对健康类家电产品,公司正积极与各类研发销售相关产品的企业接洽,拓
展产品品类与销售渠道,比如近期公司已与专门从事时尚、科技型健康家电产品
研发与销售的“斗禾”公司就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活动达成了初步合作
意向。

    综上,公司庞大的营销网络与优质的客户资源将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坚实的
市场基础,公司将利用线上线下多维度渠道进行产品推广工作,充分消化项目实
施所带来的新增产能,提高公司在健康电器领域的市场占有率。

    2)公司强劲的技术研发实力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专业支持

                                    21
    公司深知研发能力是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的重要基础,一直秉承“以自主知
识产权产品追求市场全球化”的产品开发理念,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需求为切
入点进行产品与技术的研发工作。公司近年来持续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
含量高、节能环保的小家电产品,每年平均向市场投放 60 款以上的新产品,且
所有产品均为自主研发,在行业内拥有较强的技术领先优势,已连续多年被评为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同时,公司拥有省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和省级企业技术
中心,在长期的技术研发工作中积累了大量成果,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共计
获得专利近 600 项,专利数量在行业内处于前列。

    目前,公司已系统地掌握了小家电领域的多项核心技术,如 LED 驱动控制
技术、散热控制技术、集成式智能控制技术、电源快速充放电技术、直流永磁无
刷电机有限元一体矢量控制技术等,并且形成了一套高效的研发体系,能够较快
地将产品理念转化为具备生产可行性的产品形态,缩短研发成果的产业化进程。
由此,公司强劲的技术研发实力将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有力的专业支持,有助于
公司加快新材料、新技术的生产落地,增强产品的核心竞争力,从而维持公司健
康电器产品在市场中的技术先进性与创新性。

    3)公司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高度重视产品的质量管理,专门设立品质部,由其负责组织制定和完善
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对公司入厂原材料、产品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进行检验、记
录、统计、分析,建立质量管理档案。公司按照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的
要求,并结合公司的产品生产特点,制定了一系列质量管理体系程序文件,包括
《物料控制程序》、 生产过程控制与品质过程控制程序》、 生产工序作业指导书》、
《成品检验标准及作业指导书》和《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等,明确了各道工序的
质量标准与各部门人员的职责,使质量管理工作贯穿公司生产经营的全过程。

    公司遵循“首检、自检/互检、全检、巡查、过程抽检与老化测试、出货检验、
客户或验货机构(第三方)验货”的品质控制程序,最大限度地降低了产品不良
率,并凭借严格的产品质量管控,顺利通过 GB/T19001-2016/ISO9001:2015 质量
管理体系的认证,所生产的各类小家电产品均获得 3C 认证(中国强制性产品认
证),部分出口至海外国家或地区的产品也分别通过欧盟 CE 认证、国际电工委

                                    22
员会 CB 认证(电工产品合格测试与认证)、欧盟 RoHS 认证、美国联邦通信 FCC
认证、德国 GS 认证等。

    公司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与多年的质量管理工作能够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
质量管理方面的制度保障与经验指导,使公司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发挥“小
批量、多品种”的柔性制造优势,灵活满足下游市场快速变化的产品需求。

(二)安全与智能化工程设备购置项目

    1、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为工程设备购置项目,实施主体为国海建设,系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
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项目总投资为 16,071.02 万元,建设期为 1 年。公司
拟通过本项目购置一批先进的通用工程设备,如盘扣式钢管脚手架以及智能化安
全管理设备,增强设备实力,满足自身工程项目的建设需要,实现对工程进度与
质量的良好把控。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保障工程质量,提高综合竞争力

    工程质量关乎人民群众的生命与财产安全,为了避免质量安全事故,促进建
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国家相关部门不断完善工程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
并加大抽查抽测力度,落实各方主体的工程责任。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起,上海、
重庆、温州、苏州等地的住建部陆续发文,要求在工程项目中禁用整体性差的扣
件式钢管悬挑脚手架,改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尽可能地消除安全隐患。
同时,招标方在制定工程项目验收标准时,亦逐步提高安全、质量、性能、健康、
节能等强制性指标要求,除考察竞标企业的资质等级与过往业绩以外,愈发重视
竞标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水平与工程质量管理能力,促使越来越多的建筑企业加
快淘汰老化、不达标的工程设备,调整工程项目设备方案,适度提高自有设备在
施工过程中的使用比重。

    公司虽然已按照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GB/T24001-2016 环境管理体系及

                                    23
GB/T28001-201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标准开展全面质量管理(TQC)工作,
建立了 PDCA(即“计划→实施→检查→处置”)循环模式,形成由组织保证、过
程管理保证和制度保证三部分组成的质量管理体系。但在过程质量管理方面,由
于国海建设现有的工程设备数量较少、品种不全,且长期依赖设备租赁企业的机
械设备,难以掌握所租设备的实际运行状态,容易出现设备故障、设备匹配性差
等问题,进而影响施工效率与质量。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国海建设将引进
一批价格适中、质量可靠的通用工程设备,提升施工能力与质量控制水平,提高
在招投标过程中的综合竞争力,以拓展更多的市场份额。

    2)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增强设备实力,如期交付优质工程

    工程设备对建筑企业的成本、工程进度和质量产生重要影响,有条件的建筑
企业往往通过购置先进的工程设备、建立设备仓库的方式,提升设备保障能力,
确保工程项目的有序进行。

    国海建设作为一家具备工程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业务范围涉及市政、房建等
多个领域,不同类型的工程项目对于公司设备在技术性、安全性、稳定性、能耗
等方面的要求存在一定差异。然而,国海建设目前主要采用向外部租赁设备的方
式来完成施工任务,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所承揽的工程类型不断增加,单纯依
靠外部租赁难以实现项目间的有效衔接,且无法保证租赁设备的性能与工程质量
的要求是否匹配,从而给施工进度带来不利影响。

    因此,为了顺利完成各项工程项目,国海建设需要增强设备实力,改善设备
端配置不足的局面,防止因设备调度不及时、设备性能不稳定等问题影响工程进
度与质量。国海建设通过本项目的建设,将购买性能优良的脚手架、塔吊等通用
工程设备,以满足实施多类型工程项目的设备需求,同时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
确保设备处于正常状态,实现对工程进度的良好把控,向客户如期交付优质工程。

    3)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对施工过程进行智能化安全管理

    工程安全管理是一项基础性、系统性工作,工程安全管理水平的高低不仅直
接影响企业的施工安全与质量,还成为衡量施工企业竞争力的重要因素。传统的
工程安全管理工作主要由具有相关经验的管理人员或现场监控人员来完成,然而

                                  24
部分施工项目的作业量较多、施工难度加大、所需设备的重量或体积变大,仅依
靠一定数量人员进行工程安全管理存在管理效率低、劳动力消耗大、监管不到位
等弊端,施工企业需要采取更加严密的安全管理措施。

       本项目中,国海建设将购置用于办公总部与施工现场的安全监控设备,突破
传统管理方式中的地域限制,实时掌握施工现场的安全情况,缩短信息流动时间,
对不同项目的施工过程进行全方位动态管理,快速应对施工现场出现的突发问题,
尽可能地减少经济损失。

       (2)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公司建立了完善的设备管理体系,能够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的设备管理体系涵盖设备的检验及验收、日常管理、使用管理与维修保
养等四个方面的内容:在设备检验及验收方面,公司要求由工程师查验设备提供
单位的资质,由工程师组织相关人员检查施工机械外部结构装置的装配质量、连
接部位的紧固性、电气系统的完整性等,设备经验收合格后方能进入现场进行安
装;在设备日常管理方面,公司设立了机械设备台账,记录与设备相关的使用、
维修与改造情况,并实施“定人、定机、定岗位”的“三定”制度、安全与技术交底
制度、定期检查保养制度等,保证机械设备相关资料统计记录的完整性与设备操
作人员能力的匹配性;在设备使用管理方面,公司要求使用者应熟悉设备性能、
掌握设备合理使用的要点以及遵守操作规程,严格按照规定的性能要求来使用设
备;在设备维修保养方面,公司定期编制机械设备维修保养计划,根据工程情况
留出必要的设备保养时间,并填写设备保养检查记录,以反映设备的实际运行状
况。

       2)公司施工资质齐全,能够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专业支持

       国海建设专注于工程施工领域,现拥有建筑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壹
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承包壹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承包壹级、防水防腐保温
工程承包壹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环保
工程承包叁级共计 8 项工程施工总承包和承包资质,是国家总承包一级施工企业,
具备承接市政、房建等不同类型施工项目的能力,为客户提供设计规划、现场施

                                     25
工、后期运营和融资管理等一站式服务。

    3)公司拥有经验丰富的工程团队,能够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经验指导

    公司专注于工程施工领域,建立了一支业务能力过硬、实践经验丰富、工作
态度积极的工程团队,由具有大型工程总承包能力和同类工程施工经验的项目经
理和各类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组成,并从长期合作的劳务分包单位中选用素质良好
的施工人员来共同完成工程项目的建设。公司的工程团队成员大多具备多年的建
筑工程从业经验,熟悉主要机械设备的操作规范、维修保养及故障排除方法,能
够快速解决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问题,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国海建设已成功地完成房建、市政等领域内的多个施工项目,如宜春市铜鼓
县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EPC 装饰装修工程、特色小镇亮化照明工程项目等,获
得了客户与合作方的一致好评,体现了公司专业的施工能力与良好的工程管理水
平。同时,公司还是中国建筑业协会的会员单位、江西省建筑业协会常务理事单
位与南昌市建筑业协会第二届理事会的常务理事单位,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示范
地位。

(三)补充流动资金

    1、项目建设内容

    公司拟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并补充流动资金 15,300.00 万元。

    2、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公司 2017 年至 2019 年末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37.25%、41.26%以及 51.03%,
公司的资产负债率逐年上升,通过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
提高公司财务稳健性。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等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公司
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有利于公司扩大现有
                                   26
业务规模,提高综合竞争力,对公司开拓新的业务板块、优化产品结构、寻求新
的利润增长点具有重要意义。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及净资产规模将相应增加,公司资本结构更
趋稳健合理,整体实力进一步加强。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成并正式投入运
营并产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短期内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将有所下降,
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式投入运营后,随着项目效益的逐步显现,公司的利润规
模和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将增加,可持续发展能力将进一步增强。




                                  27
   第三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对公司业务、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

构、业务结构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及资产整合计划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健康电器产
业化项目”、“安全与智能化工程设备购置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募集
资金将紧紧围绕公司主营业务使用,符合行业发展趋势、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以及
公司未来发展战略,有利于优化公司的家电产品结构、增强工程施工的安全保障
能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保持不变,不涉及对公司现有资产的整
合,不会对公司的业务及资产产生重大影响。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尚无在本
次发行后对现有业务及资产进一步整合的计划。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章程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本将相应增加,公司章程将根据实际非公开发行
的结果对股本和股权结构进行相应修改。除此之外,公司暂无其他修改或调整公
司章程的计划。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与股东结构将发生变化,按发行规模上限计
算,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蔡小如先生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发行
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

(四)本次发行对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不涉及公司高管人员结构的重大变动情况。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28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金额将有所增长,资产负债率将显
著降低,财务成本将降低,财务结构将得到有效改善,为公司业务进一步发展奠
定坚实的基础。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使用募集资金用于“健康电器产业
化项目”、“安全与智能化工程设备购置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因募投项目存在
投资及建设周期,因此短期内公司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可能
会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但从长期来看,随着公司资金实力、产品和技术研发能
力不断增强,战略布局得到充足的资金保障并得以有效实施,公司的盈利能力和
经营业绩将会显著提升。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现金流量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由于发行对象以现金认购,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入量将显著增加;随着募集资金投入使用,公司的投资活动现金流将随之
增加;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完成并产生经济效益之后,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入将逐步得到提升,公司总体现金流状况将得到进一步优化。


三、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

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蔡小如先生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公司实际控制
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与公司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不会发生变化,亦不会因
本次发行产生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管理层仍将
依法合规运作,公司仍将保持其业务、人员、资产、财务、机构等各个方面的完
整性和独立性,本次发行对公司治理不存在实质性影响。




                                   29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

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的情
况,亦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形。

    公司也不会因本次发行而产生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以及为
其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形。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负债情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的财务结构将得到优化,偿债能力将得到提高,不
存在大量增加公司负债(包括或有负债)的情形。


六、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时,除本预案提供的各项资料外,
应特别认真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经营风险

    虽然公司在照明和移动风扇电器领域处于较为领先地位,同时积极拓展健康
电器业务,但由于行业增速放缓、市场竞争加剧、原材料成本较高、人工成本高
企以及人民币汇率波动大等因素,公司照明和移动风扇业务面临一定的增长压力。

(二)管理风险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资产规模将相应增加,对公司经营层的管理
水平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若公司的生产管理、销售、质量控制、风险管理等能
力不能适应公司规模扩张的要求,人才培养、组织模式和管理制度不能与业务同
步发展,可能会引发相应的经营和管理风险。

(三)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公司 2019 年主业新增建筑业,建筑业属于周期性行业,受经济形势变化、

                                   30
宏观政策调整、市场运行起伏的影响。国内外经济形势将直接影响到政府基础设
施建设的规模、城市化进程,若国内外经济衰退,影响市政工程和建筑工程的需
求,将对未来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四)政治风险

    公司海外业务占比较高,销售网络覆盖 100 多个国家和地区。目前公司的海
外市场所在地仍存在不少社会混乱、政治动荡的情况,甚至少数国家地区存在战
争隐患,一旦发生社会动乱、重大政局变动或战争,将影响公司产品在所在国的
销售情况。

(五)汇率风险

    公司的备用照明和移动风扇业务主要集中在海外市场,2017 年、2018 年以
及 2019 年外销收入占整体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71.63%、74.06%和 65.73%。
随着汇率制度改革不断深入,人民币汇率日趋市场化。如果未来人民币汇率波动
加大,将对公司经营会产生直接影响。此外,公司外销收入主要以美元结算,主
要出口国货币对美元的汇率变动也会对公司出口产生一定影响,给公司带来汇兑
风险。

(六)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风险

    目前,公司主要销售均面向国外市场,大部分供应商是国内中小型企业。在
疫情影响下,国外客户所在国家或地区为防范疫情而采取的“封城”等措施削弱
了消费需求,阻碍了商品物流,公司客户销售不力进而导致其资金状况不佳,因
此在销售端呈现出需求不足、回款不力的态势,上半年盈利情况同比出现下降。

    下半年以来,虽然国内疫情防控已逐渐取得阶段性效果,公司销售与生产活
动稳步恢复向好,但如果国内疫情出现反复,海外疫情得不到有效控制,仍可能
对公司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七)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被摊薄的风险

    本次非公开发行将增加公司的股本总额及净资产规模,若公司净利润的增长
速度在短期内低于股本及净资产的增长速度,则存在发行后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

                                  31
益率短期被摊薄的风险。

(八)审核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的有关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前述批准或核准均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前提条
件,而能否获得该等批准或核准存在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本次发行存在无
法获得批准的风险。

(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健康电器产业化项目”和“安
全与智能化工程设备购置项目”,上述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公司优化产品结构,扩
充公司产能,进一步增强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尽管公司对上述募投项目进行了审
慎的可行性研究论证,但如果市场环境、业主需求等不确定性因素发生变化,则
公司有可能无法按原计划顺利实施该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该等项目无法实现
预期效益。

(十)股票价格波动风险

    本公司的 A 股股票在深交所上市,除经营和财务状况之外,本公司的 A 股
股票价格还将受到国际和国内宏观经济形势、资本市场走势、市场心理和各类重
大突发事件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投资者在考虑投资本公司股票时,应预计到前
述各类因素可能带来的投资风险,并做出审慎判断。




                                  32
             第四节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一)利润分配基本原则

    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公司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
利润分配政策,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者法律、
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

(二)利润分配基本条款

    1、实施现金分配的条件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为:(1)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
润为正值,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2)公司累计
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当年每股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不低于 0.1 元;(3)审计机构对
公司的该年度或半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4)公司无重大投
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5)公司的资金
状况能够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
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超过 5,000 万元或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
产的 20%。

    2、实施股利分红的条件

    公司未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或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
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
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公司在确定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时,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
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充分考虑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后的总股本是否与
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相适应,并考虑对未来债权融资成本的影响
                                  33
以确保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3、不同发展阶段现金分红的比例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
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
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公司发展阶段如改变则应根据相关政策要求适时调整上述比例。

    重大资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
计支出超过 5,000 万元或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的 20%。

    4、利润分配的比例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如无重大资金支出事项发生,公司应采取现金方式
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具体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盈利水平和经营发展计
划提出,报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在实施上述现金分红的同时,在充分考虑公司成
长性、对每股净资产的影响等真实合理因素后,可以派发股票股利,具体分红比
例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三)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利润分配预案应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且经公司二
                                    34
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同意。监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须经全体监事过
半数以上表决同意。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同意;股东大会在表决时,应向股东提供网络投
票方式。

    公司因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或公司符合现金分红条件但不提出现金
利润分配预案,或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低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
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时,公司应在董事会决议公告和年报全文中披露未进行
现金分红或现金分配低于规定比例的原因,以及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
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随意变更,公司应当严格执行本章程确定的现金分
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
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
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在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论证过程中,需充分听取独立董事、监事
和中小股东的意见,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提交董事会、监事会审议,
分别经董事会成员半数以上通过且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二分之一以上监
事同意,并由独立董事对此发表明确的独立意见,方能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相关事项的,公司应当向股东提供股东大会
网络投票系统,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公司最近三年的利润分配情况

(一)公司 2017-2019 年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 2017-2019 年现金分红情况如下: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
           现金分红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 年末累计未分配利
  年度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含税)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   润(万元)
                        (万元)


                                      35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
           现金分红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 年末累计未分配利
  年度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含税)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   润(万元)
                        (万元)

 2019 年    767.40        3,906.94             19.64%             14,777.30

 2018 年     0.00        -9,031.12              0.00              11,282.13

 2017 年     0.00          766.77               0.00              20,313.25


    1、2017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766.77 万元,根据《公
司章程》,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之一是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
项发生,而公司整体发展规划中 2018 年有重大投资计划,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
经营和未来发展,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

    2、2018 年,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031.12 万元,根据
《公司章程》,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之一是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
该年度公司不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

    3、2019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3,906.94 万元,公
司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91,85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4 元。

    2017 年度-2019 年度,公司实际累计现金分红 767.40 万元,同期公司实现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合计为-4,357.41 万元。公司 2019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扭亏为盈,向全体股东派发 767.40 万元现金分红,占 2019 年公司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 19.64%。最近三年公司实际累计现金分红占最近三
年实现的年均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比例高于 30%。

(二)公司最近三年未分配利润使用情况

    公司未分配利润全部用于公司的运营及发展,包括加大研发项目的投入,丰
富主营产品系列,储备行业技术,拓展多元化经营领域,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0 年-2022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

                                      36
会公告〔2013〕43 号)、《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证监发〔2012〕37 号)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2020
年-2022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基本原则

    公司实施积极连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当重视投资者
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健全
现金分红制度;公司在选择利润分配方式时,相对于股票股利等分配方式优先采
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
分配。

(二)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
其他方式。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三)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

    在满足利润分配条件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但公司
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四)现金分红及股票分红的条件

    1、实施现金分配的条件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为:(1)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
润为正值,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2)公司累计
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当年每股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不低于 0.1 元;(3)审计机构对
公司的该年度或半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4)公司无重大投
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5)公司的资金
状况能够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
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超过 5,000 万元或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
产的 20%。

                                  37
    2、实施股利分红的条件

    公司未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或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
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
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公司在确定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时,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
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充分考虑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后的总股本是否与
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相适应,并考虑对未来债权融资成本的影响
以确保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五)不同发展阶段现金分红的比例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
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
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公司发展阶段如改变则应根据相关政策要求适时调整上述比例。

    重大资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
计支出超过 5,000 万元或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的 20%。

(六)利润分配的比例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如无重大资金支出事项发生,公司应采取现金方式
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
                                   38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具体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盈利水平和经营发展计
划提出,报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在实施上述现金分红的同时,在充分考虑公司成
长性、对每股净资产的影响等真实合理因素后,可以派发股票股利,具体分红比
例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七)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利润分配预案应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且经公司二
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同意。监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须经全体监事过
半数以上表决同意。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同意;股东大会在表决时,应向股东提供网络投
票方式。

    公司因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或公司符合现金分红条件但不提出现金
利润分配预案,或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低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
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时,公司应在董事会决议公告和年报全文中披露未进行
现金分红或现金分配低于规定比例的原因,以及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
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随意变更,公司应当严格执行本章程确定的现金分
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
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
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在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论证过程中,需充分听取独立董事、监事
和中小股东的意见,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提交董事会、监事会审议,
分别经董事会成员半数以上通过且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二分之一以上监
事同意,并由独立董事对此发表明确的独立意见,方能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相关事项的,公司应当向股东提供股东大会

                                  39
网络投票系统,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0
 第五节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及采取措施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
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相
关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对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制定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
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前提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
响,不代表对公司 2020 年度及 2021 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
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
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相关假设如下: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
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实施完毕,该完成时间仅用于
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
成承诺,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后的实际完成时间为准;

    3、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57,300.00 万元(含本数),假设
募集资金总额按其上限计算,且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该募集资金总额仅为估
计值,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实际发行完成的募集资金总额为准);

    4、在预测公司 2020 年末总股本时,以 2020 年 6 月 30 日总股本为基数,仅
考虑本次发行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对公司股本总额的影响。截至 2020 年 6

                                    41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为 192,207,000 股,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上限为 57,560,000
股,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上限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
股本将达到 249,767,000 股(该发行数量仅为估计的上限值,最终由董事会根据
股东大会授权根据实际认购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5、受疫情冲击,公司 2020 年上半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137.70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98.53 万元,2020
年下半年以来,随着复工复产的推进,公司经营状况有所好转,估算 2020 年全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3000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1700 万元。假设 2021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对应的年度增长率为 0%、10%、
20%三种情形。该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
指标的影响,并不代表公司对 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
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

    6、未考虑其他非经常性损益、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7、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
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 2021
年末每股收益等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2020 年度/2020 年 12   2021 年度/2021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月 31 日
                                                  发行前              发行后

   期末总股数(股)                 192,207,000     192,207,000          249,767,000

情形 1:2021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净利润与 2020 年度数据相比增长 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3000             3000                   3000
润(万元)




                                          4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               1700             1700              1700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0.1561            0.1561            0.1275

稀释每股收益(元)                   0.1561            0.1561            0.127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
                                     0.0884            0.0884            0.0722
股收益(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
                                     0.0884            0.0884            0.0722
股收益(元)
情形 2:2021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净利润与 2020 年度数据相比增长 1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3000             3300              3300
润(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               1700             1870              1870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0.1561            0.1717            0.1402


稀释每股收益(元)                   0.1561            0.1717            0.140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
                                     0.0884            0.0973            0.0794
股收益(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
                                     0.0884            0.0973            0.0794
股收益(元)

情形 3:2021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净利润与 2020 年度数据相比增长 2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3000             3600              3600
润(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               1700             2040              2040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0.1561            0.1873            0.1529

稀释每股收益(元)                   0.1561            0.1873            0.152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
                                     0.0884            0.1061            0.0867
股收益(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
                                     0.0884            0.1061            0.0867
股收益(元)
注:基本每股收益及稀释每股收益系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

                                      43
——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规定计算。

    由上表可知,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预计短期内公司基本每股收益、稀释
每股收益将可能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因此,公司短期内即期回报会出现一定程
度摊薄。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由于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相应增加。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其产生经济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短期内利润增长幅度预
计将小于净资产的增长幅度,从而导致公司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在短
时间内出现一定程度下降,股东即期回报存在着被摊薄的风险。

    特别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关注本次非公开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同时,在测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过程中,公司对 2020 年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假设分析并非公司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
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
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三、董事会选择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一)本次发行是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募
集资金到位后,能够有助于提高公司的资本实力,增强公司风险防范能力和整体
竞争力,巩固和加强公司在行业内的地位,为公司未来业务发展提供动力。因此,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有着积极的意义,为公司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优化财务结构、增强抗风险能力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后,公司的资产总额与资产净额将同时增加,
从而改善公司的流动性、增强公司的偿债能力和抵御财务风险的能力,公司的财
                                      44
务结构将更加稳健和优化。


四、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

(一)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股东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
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合理的各项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
独立履行职责,保护公司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
科学有效的治理结构和制度保障。

(二)强化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
并建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制度,由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公司共
同监管募集资金按照承诺用途和金额使用;同时,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公
司将根据相关规定,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承诺的募集资金投向,并定期对募集资金
进行内部检查、配合保荐机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进行检查和监督。

    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设计合理的资
金使用方案,规范有效地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节省公司的
各项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三)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公司未来几年将进一步提高经营和管理水平,提升整体盈利能力。公司将努
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
司的财务费用支出。公司也将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发挥企业管控效能,推进全面
预算管理,优化预算管理流程,加强成本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
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
                                  45
(四)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将积极回报股东

    公司制定了《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
分红回报规划》,建立了健全有效的股东回报机制。本次发行完成后,将按照法
律 法 规 的规 定 和《 公 司章 程 》、 《 广东 金 莱特 电 器 股份 有 限公 司 未来 三 年
(2020-2022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约定,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
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有效维护和增加对股东的回报。

    综上,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合理规范使用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持续采取多种措施改善经营业绩,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
东的利润分配,以保证此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提高公司未来的回报能力。


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

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华欣创力科技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蔡小如对公
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本承诺,如违反本承诺或
拒不履行本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
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
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
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
补充承诺。”




                                         46
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

填补措施的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
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
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
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
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
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
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
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
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十一月二日




                                  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