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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莱特: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修订稿)的公告2020-11-03  

                        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金莱特         公告编号:2020-141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及填补回报措施(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
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 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相关要求,
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
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制定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
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前提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
响,不代表对公司 2020 年度及 2021 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
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
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相关假设如下: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
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实施完毕,该完成时间仅用于
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
成承诺,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后的实际完成时间为准;
   3、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57,300 万元,假设募集资金总额
按其上限计算,且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该募集资金总额仅为估计值,最终以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实际发行完成的募集资金总额为准);
    4、在预测公司 2020 年末总股本时,以 2020 年 6 月 30 日总股本为基数,仅
考虑本次发行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对公司股本总额的影响。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为 192,207,000 股,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上限为 57,560,000
股,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上限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
股本将达到 249,767,000 股(该发行数量仅为估计的上限值,最终由董事会根据
股东大会授权根据实际认购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5、受疫情冲击,公司 2020 年上半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137.70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98.53 万元,2020
年下半年以来,随着复工复产的推进,公司经营状况有所好转,估算 2020 年全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3,000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1,700 万元。假设 2021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对应的年度增长率为 0%、
10%、20%三种情形。该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
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并不代表公司对 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
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
    6、未考虑其他非经常性损益、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7、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
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 2021
年末每股收益等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2020 年度/2020 年 12     2021 年度/2021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月 31 日           发行前              发行后

    期末总股数(股)                192,207,000       192,207,000          249,767,000

情形 1:2021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净利润与 2020 年度数据相比增长 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3,000            3,000                  3,000
润(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              1,700             1,700             1,700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0.1561            0.1561            0.1275

稀释每股收益(元)                   0.1561            0.1561            0.127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
                                     0.0884            0.0884            0.0722
股收益(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
                                     0.0884            0.0884            0.0722
股收益(元)

情形 2:2021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净利润与 2020 年度数据相比增长 1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3,000             3,300             3,300
润(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              1,700             1,870             1,870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0.1561            0.1717            0.1402


稀释每股收益(元)                   0.1561            0.1717            0.140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
                                     0.0884            0.0973            0.0794
股收益(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
                                     0.0884            0.0973            0.0794
股收益(元)

情形 3:2021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净利润与 2020 年度数据相比增长 2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3,000             3,600             3,600
润(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1,700             2,040             2,040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0.1561            0.1873            0.1529

稀释每股收益(元)                   0.1561            0.1873            0.152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
                                     0.0884            0.1061            0.0867
股收益(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
                                     0.0884            0.1061            0.0867
股收益(元)

注:基本每股收益及稀释每股收益系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

——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规定计算。

       由上表可知,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预计短期内公司基本每股收益、稀释
每股收益将可能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因此,公司短期内即期回报会出现一定程
度摊薄。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由于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相应增加。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其产生经济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短期内利润增长幅度预
计将小于净资产的增长幅度,从而导致公司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在短
时间内出现一定程度下降,股东即期回报存在着被摊薄的风险。
       特别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关注本次非公开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同时,在测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过程中,公司对 2020 年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假设分析并非公司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
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
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三、董事会选择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一)本次发行是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募
集资金到位后,能够有助于提高公司的资本实力,增强公司风险防范能力和整体
竞争力,巩固和加强公司在行业内的地位,为公司未来业务发展提供动力。因此,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有着积极的意义,为公司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优化财务结构、增强抗风险能力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后,公司的资产总额与资产净额将同时增加,
从而改善公司的流动性、增强公司的偿债能力和抵御财务风险的能力,公司的财
务结构将更加稳健和优化。
    四、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
    (一)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股东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
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合理的各项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
独立履行职责,保护公司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
科学有效的治理结构和制度保障。
    (二)强化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
并建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制度,由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公司共
同监管募集资金按照承诺用途和金额使用;同时,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公
司将根据相关规定,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承诺的募集资金投向,并定期对募集资金
进行内部检查、配合保荐机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进行检查和监督。
    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设计合理的资
金使用方案,规范有效地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节省公司的
各项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三)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公司未来几年将进一步提高经营和管理水平,提升整体盈利能力。公司将努
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
司的财务费用支出。公司也将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发挥企业管控效能,推进全面
预算管理,优化预算管理流程,加强成本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
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
    (四)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将积极回报股东
    公司制定了《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
分红回报规划》,建立了健全有效的股东回报机制。本次发行完成后,将按照法
律 法 规 的规 定 和《 公 司章 程 》、 《 广东 金 莱特 电 器 股份 有 限公 司 未来 三 年
(2020-2022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约定,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
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有效维护和增加对股东的回报。
    综上,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合理规范使用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持续采取多种措施改善经营业绩,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
东的利润分配,以保证此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提高公司未来的回报能力。
    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
补措施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华欣创力科技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蔡小如对公
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本承诺,如违反本承诺或
拒不履行本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
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
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
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
补充承诺。”
    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
措施的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
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
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
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
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
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
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
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
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七、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审议程序
    《关于修改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
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内容属于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畴,无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