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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莱特:关于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20-11-04  

                        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金莱特         公告编码:2020-142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2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编号:2020-132)。公司将于 2020 年 11 月 6 日(星期五)下午 2:30 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名称: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及
《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20 年 11 月 6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0 年 11 月 6 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0 年 11 月 6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0 年 11 月 6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
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
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
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 年修
订)等规定,需要在行使表决权前征求委托人或实际持有人投票意见的持有融资
融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的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持
有深股通股票的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或名义持有人,应当
在征求意见后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具体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等有关规
定执行。
    6、股权登记日:2020 年 10 月 30 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0 年 10 月 30 日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临时股东
大会及参加会议表决,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
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广东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金桐路 21 号公司六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 1.00:审议《关于关联方延长增持公司股份期限的议案》。
    提案 2.00:逐项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提案 2.01:《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提案 2.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提案 2.0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提案 2.04: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提案 2.05:《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提案 2.06:《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提案 2.07:《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提案 2.08:《关于修订〈防范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的议案》;
    提案 2.09: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将对上述议案进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关联
股东需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有关内容请参见 2020 年 4 月 30 日、2020 年 10 月 22 日刊登于《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议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审议《关于关联方延长增持公司股份期限的议案》             √

             逐项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象
    2.00
                                                                的子议案数:(9)

    2.01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0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03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

    2.04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2.05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2.06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2.07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

             关于修订〈防范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的
    2.08     议案》                                                   √


    2.09     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
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委托
人身份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20 年 11
月 3 日下午 16:00 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登记时间:2020 年 11 月 2 日(星期一)、11 月 3 日(星期二)上午 9:00-11:30,
下午 13:30-16:00;
    6、登记地点: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金桐路 21 号证券事务部,信函请
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7、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            梁惠玲
              证券事务代表        胡昕
    联系电话:0750-3167074
    传真号码:0750-3167075
    8、出席会议股东的费用自理,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 20 分钟到达会
议地点,并携带有关股东身份证明文件,以便验证入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于股权登
记日后 3 日内发布提示性公告。
    2、本次会议会期 1 小时,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若有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七、备查文件
    1、《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2、《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3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723”,投票简称为“金莱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
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
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 年 11 月 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11 月 6 日 9:15—15: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
“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附件二: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致: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东金莱特电器股
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
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的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
 序号                      议案名称                                   弃权或回
                                                        同意   反对
                                                                          避表决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审议《关于关联方延长增持公司股份期限的议案》


 2.00    逐项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2.01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3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2.04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2.05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2.06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2.07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防范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
 2.08    度〉的议案》


 2.09    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如委托人无在本授权委托书中就上述议案表明委托人的表决意见的,则委托
人在此确认:委托人对受托人在此次临时股东会上代表委托人行使表决权的行为
均予以确认。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