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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莱特: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2021-01-09  

                        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金莱特         公告编码:2021-004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莱特”或“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子公司广东金莱特智能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莱特智能”)为盘活存量资产,结合业务发展需要,,
拟与江西省鄱阳湖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鄱阳湖租赁”或“出租人”)
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拟将金莱特智能部分生产机器设备以“售后回租”方式与江
西鄱阳湖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租赁本金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65,000,000
元,分笔支付,融资回租期限为三年。在租赁期间,公司以回租方式继续使用“售
后回租”所包含的设备,按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和费用,租赁期满后,出租人以
合计不超过 200 元将融资租赁所涉及的机器设备转让给金莱特智能。
    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拟由公司、公司董事姜旭先生及其控制的萍乡旭融置业有
限公司、南昌市宝旭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
关制度规定,融资租赁金额在董事会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出租人情况介绍
    1、名称:江西省鄱阳湖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6000058400379X3
    3、法定代表人:肖国华
    4、成立日期:2011-10-12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注册地: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火炬大街 201 号
    7、注册资本:100,000 万人民币
    8、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接受承租人的租
赁保证金、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租赁交易咨询、
投资业务、经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其他业务(凭《江西省融资租赁公司
经营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9、关联关系:公司及合并报告范围内的子公司均与江西鄱阳湖租赁不存在
联关系。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租赁标的物:金莱特智能部分生产机器设备
    2、类别:固定资产
    3、权属:广东金莱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4、所在地: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金桐路 21 号
       三、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租赁物:金莱特智能部分生产机器设备
    2、融资金额:不超过 16,500 万元,分笔支付
    3、租赁方式:售后回租方式
    4、手续费:项目金额的 1%/年
    5、保证金:项目金额的 5%
    6、融资期限:3 年
    7、还款方式:按季还款
       8、租赁设备所有权:在租赁期限租赁物使用权归金莱特智能所有;租赁期
满支付完租赁款后,出租人按照合计不超过 200 元将融资租赁所涉及的机器设备
转让给金莱特智能。
    9、担保措施:上市公司、公司董事姜旭先生及其控制的萍乡旭融置业有限
公司、南昌市宝旭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四、本次融资租赁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公司进行融资租赁业务,主要是为了盘活存量资产,拓宽公司融资
渠道,有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使公司获得生产经营所需要的资金支持。
    2、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对用于融资租赁的相关设备的正常使用,对公司
正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影响,也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本次交易事项对公司
未来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会构成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此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资源的
优化配置,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影响;本次交易定价公允,融资利率参考市
场情况及行业管理,符合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此次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9 日